印鉴管理制度

一: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余下全文>>

二:部队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中国人民 解放军和中国人民 武装警察都称为部队。创建部队的主要意图是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

中文名

部队

解 释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

创建意图

维护世界和平,保卫国家

国 籍

中国

三:预留印鉴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存款人预留银行印鉴的管理和使用,切实防范风险,保障银行和客户的资金安全,根据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总行制定的《中国**银行会计基本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留印鉴,是指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留存的、凭以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开户银行办理收付结算的审核依据。第三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划拨、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调拨等业务预留印鉴的管理以及外币账户预留印鉴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 使用电脑验印系统的分支行,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并报备省行(财务会计处)。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内各级营业机构及各级管理行。第二章 预留印鉴的基本规定第六条 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第七条 存款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与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以下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并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明确简称的约定。(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第八条 个人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的,与其个人结算账户名称和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应保持一致。第九条 系统内往来资金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系统内有价单证和重要凭证调拨,预留印鉴为该机构的行政公章或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或业务主管签章以及管库员签章。第十条 预留印鉴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客户留存,一份与开户资料一并专夹保管,一份交印鉴卡管理员保管。实行综合柜员制管理或票据交换集中处理的,必须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后才可增加预留印鉴卡片数量。第十一条 预留印鉴须清晰、易辨别审核。预留印鉴上的签章可以是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预留印章时必须使用朱红印油,不得使用原子印章。第十二条 印鉴的保管和使用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印鉴的预留、变更和收回需经坐班主任审核,并在相关业务凭证上审批同意。第三章 预留印鉴的受理和使用第十三条 受理申请。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对申请开设支票账户和凭印鉴支取的存折账户发给“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第十四条 审查手续。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片,坐班主任应认真审查印鉴卡片填写的地址、电话、印鉴启用日期等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加盖的预留印鉴是否符合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单位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是否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个人账户预留印鉴卡的背面有无个人亲笔签名。审查开户资料无误,在印鉴卡片上签章后交柜员办理开户。第十五条 柜员开立账户后,在印鉴卡上填写账号,由业务印章管理员在开户行留存的两份卡片上加盖骑缝章后, 一份印鉴卡与开户资料一起保管,一份印鉴卡交印鉴卡保管员保管,一份退回客户。第十六条 印鉴卡保管员负责日常支付业务的验印工作。一般情况下必须折“对角”验印,对于单位账户单笔10万元(......余下全文>>

四: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人字〔2011〕0044号

签发人: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七、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九、公章使用流程:

1. 使用流程:

1) 合同章使用流程:办公室登记编号后,由部门相关人员自行保管,并对合同章的使用负责。使用时部门经理批准,并在使用登记台帐上作好使攻记录;

2) 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 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 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C 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百信公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由印章保管人盖戳;

3) 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附:《********公章使用登记表》

五:企业印章管理制度怎么制定流程图

转载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财务章,公章由公司财务办公室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

六:有关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 15分

目前,我国对于印章刻制、管理、销毁等印章管理问题,仅有1993年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目前有关于《印章治安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制定。

参考:《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百度百科:baike.baidu.com/view/4307106.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5060380.htm

七:会计、出纳财务印鉴管理分工有哪些规定?

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一般公司里面财务印鉴是出纳和会计个管一个~

八:《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目前处于立法状态,还没有正式通过,更没有发布施行。

九:公司部门用章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司信誉,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印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 、公俯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 、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 、公司章程、协议。

6 、员工调动。

7 、员工的任免聘用。

8 、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三条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 、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 、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法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五条:财务专用章,法人财务印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三、印章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章按部门职责分工,由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定移交登记表。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第八条 :印章损坏,由公司下文件申明停止使用,办公室将印章统一登记,收缴销毁。

第九条 :公司行政公章等重要公章被盗或丢失,需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登报申明作废。

第十条 :印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围,经审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盖戳。对外重大投资、合资、合作协议在盖合同专用章前,需经总经理审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总经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本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后方可使用。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财务部门按岗位职责权限使用。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须严格用章登记程序。印章使用,首先由用章人经有权审批人或被授权人审批后,由印章保管人根据审批规定的使用范围在“用章登记簿”上做好登记,印章使用人签字,然后盖章。如遇紧急情况,审批人外出,审批人可电话批示印章保管人用章,但事后必须办审批和登记手续。“用章登记簿”由印章保管人保管。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空白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三条 :非特殊情况不准携带印章外出或外借。

第十四条 :印章保管人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私自使用印章,不因任何人指使、要求而违规用章。印章管理审批人必须书面承诺将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违规审批或运用权力压服印章保管人违规用章。印章管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人保留,一份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四、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对违规刻章使用、管理的行为和行为人追究行政、经济到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凡擅自私刻公司印章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七条 : 印章使用人不经批准,私盖印章的给予纪律处分;偷盖印章的给予除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印章保管人履行职责不力,印章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的,给予除名,因管理不善,被他人偷盖印章的,给予行政处分,不经批准使用印章的,给予除名:因违规使用印章或因保管不善丢失印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按情节轻重追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余下全文>>

十:求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各种公章的管理,便于公章的刻制、使用、销毁等各环节的工作,减少和避免因公章疏于管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公章的刻制、使用、保管、销毁中负有责任的部门及个人;适用于对公司将产生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所有印章;适用于公章的刻制、留档、保管、备案、使用、销毁全过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所称公章,是指以公司的名义经正常申报后统一刻制和销毁,在公司内予以保管,对各种文件加盖后将对公司产生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设立、变更、解除作用的公司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涉及技术内容的印章、专门用途印章等。

第四条:公章等级:根据公章重要程度和使用分类,分为以下三级:

A级: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结算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B级:各分公司和项目部印章;公司内各部门印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名章;工会章;涉及技术、品质确认内容的专用章。

C级:对文件、原辅料、其他物资的收发章;日常生产、检验用章;在公司内使用的印章等。

第五条:公章刻制:

1、由公章使用人以《书面请示书》形式向总经理请求刻制。

2、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办公室向国家法律法规指定有资格刻制的单位统一刻制,其中需要向公安、工商、银行等申请并备案的由行政办公室办理。

第六条:公章使用

1、加盖A、B级公章须进行登记。登记册保留于公章责任人处。登记项目包括盖章时间;加盖公章文件名、份数、用途内容摘要;经办人;文件传递对方全称等。

2、盖章由保管责任人在盖章申请人在场情况下加盖,之后立即收回存放处。

3、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可由公章使用人列出详细资料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批准后随时加盖。如:税务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表、经批准后的支票签出等。非经常性、常规的公章加盖,须经以下程序:

4、A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填写《书面请示书》;

对需盖章文件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

非日常、常规业务范围的报公司法律顾问审核;

报总经理确认批准;

由公章保管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5、B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盖章申请人将需盖章文件进行确认。

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由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加盖。

6、C级公章加盖确认程序:

由公章责任人自行确认、登记并加盖。

第七条:公章留档和备案:

1、公章刻制完成后,由行政办公室在印章登记册上登记,包括刻制时间、刻制经办人、公章全称、使用期限、使用范围、保管责任人等。

2、在将公章交付保管责任人之前,行政办公室须在公章预留印鉴上第一次加盖,以区别于伪造、仿制、冒用行为。

3、A级印章除以上登记、预留印鉴程序外,还须向公安、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第八条:公章保管:

1、公章一律存放于公司内。其中A级公章存放于保险柜内;对于B级、C级公章,有保险柜的部门存放于内,没有的,存放在办公桌抽屉中并须加锁。

2、公章保管人为公章责任人,要与公司签定《公章保管责任书》。对公章的使用负有首要责任。

3、因事由特殊必须将公章带离公司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A级公章带出必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其他公章带出必须经该分公司或该部门负责人特别批准;

要有两人以上监管和控制,其中一人是领导干部;

使用完毕后须立即带回公司并不得晚于18:00前收入保管处。

第九条:公章丢失:

按以下程......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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