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几年换届一次?
1、党章的规定是基层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2、就机关党支部来说,通常的任期是两年。由于机关党支部的人员相对稳定,连任的情况较为普遍。而换届通常阀在担任机关支部书记的领导干部调离之后进行支部换届的情况较为常见。
二:部门基层党支部多少年换届
党章对基层组织的任期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 党激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基层党总支换届选举多少年一次
基层党总支换届选举两到三年一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三十条规定: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唬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据此,党总支委员两到三年的任期结束后,即进行换届选举。
四:什么情况下党支部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
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这里所讲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遇到某些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等,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全力以赴去处理的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换届。
2、任期届满时,正好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完成某项紧迫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换届。
3、发现党的组织有严重问题需要进行整顿可以申请提前或延期换届
4、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其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五:2015地方党委何时换届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46条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委。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
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另外不清楚你问的是党委换届还是政府换届,一般来说党委换届根据的是党章,政府换届是根据的政府组织法,政府换届是五年,党委一般都是调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一般来讲的话,市级县级党委五年换一次,乡级村级3年一次,根据地方的不同有一定的差异
希望你采纳!
六:党支部换届的程序是什么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93]9号文件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条例》第三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根据这些规定,凡任期届满的支部都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支部作出换届选举决定
1、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作出换届选举决定。会议内容:(1)回顾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经验教训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2)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委员候选人条件,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方法和选举办法;(3)改选时间安排。
2、党支部书面呈报请示。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征得局党委的同意。支部委员会召开以后,党支部要将上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本次换届选举的理由;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及主要议 程;选举时间大致安排;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的名额;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局党委报告。
例:
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中共通州市农林局委员会:
我支部委员会是××年×月选举产生的,根据党章规定已任期届满。现决定×月召开党员大会。这次党员大会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我支部现有党员×名,支部委员会拟由×人组成,其中书记、副书记各1人,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人。拟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示。
×××党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二、局党委审查并下发批复
局党委审查党支部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得当;委员和正副书记名额是否合理;选举办法是否符合规定。审查通过后下发批复,同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并指导党支部做好相关工作。
三、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1、党支部写好工作报告,报告要对本届任期内的工作进行总结,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同时对下届支部班子提出建议等。
2、党支部做好选举前党员教育工作。局党委批示以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长会议,传达支部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局党委批示意见,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同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讨论,根据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及委员候选人条件,酝酿提名候选人。党支部要及时收集讨论情况。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如果对候选人意见不集中,再返小组讨论,达到多数人同意为止)。
3、党支部向局党委呈报报告。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局党委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2)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
4、局党委审查同意后作出批复。
例: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情况的报告
中共通州市农林局委员会:
根据局党委关于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批示,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召开了党小组会议,对推荐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作了具体部署。在各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最后确定×××……等×名......余下全文>>
七:今年支部换届选举任期多少年?
第三十条 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八: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是多长
党章规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凡任期届满的支部委员会都应召开党员大会,按期进行改选。支部委员因人员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支部正常工作时,如果支委会任期届满,应召开支部大会改选支部委员会;如不到改选时间,可以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补选。在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都应当按时改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要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按期改选支部委员会,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调整委员人选,不断加强支部的领导班子;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支部工作。
九:机关党支部换届几年一次
党章的规定是基层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就机关党支部来说,通常的任期是两年。由于机关党支部的人员相对稳定,连任的情况较为普遍。而换届通常是在担任机关支部书记的领导干部调离之后进行支部换届的情况较为常见。
十:党支部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原则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都规定,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挥民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是党内选举的基本要求。实现这个要求,必须遵循党内选举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权平等的原则 选举权即参加选举的权利。就党员或党员代表而言,就是在党内选举中,按照自己的意愿,参加选举党的委员会委员或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此相联系的是被选举权。就党内选举而言,指的是党员在党内选举中被选为党的各级委员会成员或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以及在党员登记中被不予登记、暂缓登记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此外,只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证明信的党员,在临时所在单位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持选举权平等的原则,一是所有党员或代表都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和公平竞争;二是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平竞争,就是要使每个候选人都处于相等的接受选举人选择的地位。选举人对候选人决定取舍的依据,不在他们资历深浅、年龄大小,而是在平等的基础上看他们的能力如何及贡献大小;对于候选人来说,则没有捷径可走,只能以自己优异的成绩和突出的贡献来赢得选举人的信任。要做到公平竞争,必须反对党内选举中的长官意志,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民主推举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指派候选人。个别需要党组织推荐的,也要在说明情况后,确实取得多数选举人的同意,方能列入候选人名单。 认真保障党员和党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要建立健全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制度,按期换届选举;二是要实事求是地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要作出负责的答复;三是不得搞保证选举,选举人有权对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或不选已确定的候选人,另选他人或自己,也可以投弃权票;四是每—个个党员或党员代表,应该正确对待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应该尊重别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志。五是有关的党组织对于侵犯选举人与被选举人权利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严肃处理。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党员享有被选举的权利,也有请求放弃被选举的权利。党员被提名为候选人后,如因健康状况、工作能力或其他原因,自己认为当选以后不能胜任的,可以向党组织提出不作为候选人的请求。党组织应充分考虑党员本人的意见,并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多数选举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如果党员放弃被选举权的请求未获同意,应尊重多数选举人的意见,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当选以后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拒不任职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 (二)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党内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有两种形式,一是等额选举,一是差额选举。所谓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这种选举的缺陷,主要是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缺少选择的余地,容易使候选人成为变相的指定当选人,不利发扬党内民主和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往往造成选举走过场。因此,党内选举对等额选举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只限于党的各级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所谓差额选举,就是在选举中实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不等额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经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级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都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委员会......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