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全文内容是什么,为什么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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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法律工作者怎么办
提升素质,适应改革。
三:律师制度改革
律师制度改革(1) 共和国部长访谈录 收藏本书 字号 -+ 马国川:1988年新一届政府成立,李鹏担任总理,你在新一届政府里担任司法部部长,成为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五任司法部长。 蔡诚: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成为部长。我在司法部干了八年,三年副部长、五年部长,主要还是从事法制建设方面的一些工作,其中包括律师制度改革。 马国川:律师制度是什么时候恢复的? 蔡诚: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律师制度。当时的律师性质属于国家干部,律师机构叫法律顾问处。律师业建立两年多之后,"反右"斗争开始了,律师业务被终止,部分律师被打成了"右派"分子。1979年12月,中共中央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确立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法律基础。1980年中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二十多家"法律顾问处",全国有二百多人进入这些机构,为广大公民提供法律服务。那时的法律顾问处属于各地司法局的一个机构。律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工资、住房、编制统一由国家负责。在司法局、司法厅里挂牌子办公。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发展,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律师制度的改革,提出"国办所"与"合作所"、"个体所"、"合伙所"并存的试点工作。因为过去的"国办所"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没有生命力,不能发挥为经济服务的职能作用。当时搞"合作所",要从律师工作中向当事人收费,收了费后律师可以提成。提多少呢?开始是百分之三十,后来慢慢增加,最后做到与工资慢慢脱钩,不给发工资了,房子可以先租借给你用,慢慢地房子也要收回了,律师靠自己的劳动报酬买房子或者租房子,要自给自足。以这样的改革来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能力。这仅是一个例子,还有很多其他改革。 马国川:1988年3月,您上任后不久就宣布,中国将对律师制度作重大改革,推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从过去纯粹官办到"合作制"的变化,打破了十年来律师事务所由官方垄断的坚冰。 蔡诚:当时我们在深圳搞了一个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在上海搞了一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我们还允许台湾的律师个人(符合要求者)来大陆参加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与台湾方面有关的业务,因为当时已经和台湾有商贸往来了。另外搞了对外国人开放,允许外国律师经批准后在中国设立律师办事处,全国搞了四十多个,但不是律师事务所,而是对等原则。办事处的外国律师不能出庭,但是可以做非诉讼的法律事务。 马国川:律师制度改革有反对声音吗?反对理由主要是什么? 蔡诚:律师改制被司法部作为重大改革提出来后,有赞成的,也有反对的。有人认为:这是上层建筑,不能一步跨到私人所有。有的认为各方面缺乏保障,怕经费问题解决不了;有的怕这样的体制自由度过大,管不好会出问题,出现"自由化"。我解释说,我们有党的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作保障,有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不会出现大的问题。当然,也有嫌改革步伐慢的,主张一下子全部放开,改为合伙制。我们说,一下子到合伙制,我们没有经验。对国外的做法不能照搬,我们需要积累些经验。到1992年召开第二次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经验交流会的时候,合作制律师已经有五百八十多人。1995年,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无论是国办还是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一下子全部改为合......余下全文>>
四: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属于哪个部门管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是国务院下发的行政法规;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是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因此《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是国务院下发的行政法规。 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规章。
五:如何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定》
《决定》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解读
加强律师队伍要求覆盖城乡,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加大民生领域的服务,具体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发展公益律师制度需要大量的律师,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第二方面是发展政府律师,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第二方面是发展公司律师,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六: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目前,此“意见”已在政法系统内下发,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改革意见的分工方案,改革实施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这是2009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中央推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在继续抓好2004年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事项的基础上,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进一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核心是调整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促进司法独立。主要改革内容包括政法经费保障、司法职权重新配置、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方面。
一、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政法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保障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不独立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司法受制于当地政府,法院的经费及其法官工资、检察院的经费及其检察官工资等,都是由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解决,司法机关的“财权”由政府部门“把持”,使得司法难以“硬”起来,司法很容易受到来自当地政府的干扰,形成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从财政负担上看,2006年全国检察系统的全部财政支出大约150亿元,法院系统大约200亿元,一共不到400亿元,加上基本建设费用和适当增加工资福利,总量仍在财政可承受范围之内。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建立政法系统财政保障机制,以后法院、检察院的经费将由中央财政专项确定,建立分类保障政策和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解决基层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从而开始打破司法经费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难题。具体有可能会采取分地区,分级别,结合案件数量和诉讼费收入情况,采用因素计算法确定各法院的财政拨款数。
二、检察院刑侦职能划归公安局管辖,检察院专司法律监督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原有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享有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权(自侦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但是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则长期缺乏必要的制度性限制,只在检察院内部进行监督。根据“有权利就有监督”的原则,本次司法体制偿革将检察院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刑侦职能从检察院剥离开,划归公安局管辖,检察院主要专心做法律监督建设,以实现加强权力监督制约的目标,其中包括对法院的监督和对于司法系统其他部门的监督。
三、法院执行职能划归司法局管辖,法院其他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在我国,法院判决后案件“执行难”很突出,影响到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包括法院执行在内的有关行政职能划归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院专司审判。
四、看守所划归司法局管辖
长期以来,看守所作为主要的羁押场所,由同级公安机关管理。在侦查、羁押、改造主体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看守所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容易出现刑讯逼供现象。近年来曝光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中,都存在刑讯逼供,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看守所。许多学者提出,为了体现程序公正和控辩平衡,必须做到侦查权和羁押权的分权与制约。本次司法体制改革将看守所的管理移交到司法部(局)体......余下全文>>
七:怎样发展壮大社会法律服务队伍
一、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自觉把律师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律师事业发展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首先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和完善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关。其次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扩大律师服务的覆盖面。多途径选调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特别是乡镇法律服务所,实现基层乡镇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教育,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稳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教育,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建立有序的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机制,组织和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动员、鼓励和支持具的律师执业资格并且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人员注册律师,确保律师数量稳步增长。研究制定律师教育培训计划,对各类律师进行轮训。加强与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的交流合作。
三、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资所律师执业绩效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政府法制部门率先建立律师队伍,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逐步设立公职律师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没有条件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
四、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律师执业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公正正义。当前要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开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律师执业权力是否得到保障、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等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二是司法行政机关会同有关方成要积极研究解决律师执业过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查处影响《律师法》实施、侵犯律师执业权的行为。
八:怎样发展壮大社会法律服务队伍
一、切实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推动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自觉把律师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律师事业发展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首先要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和完善
职业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把好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关。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各级班子必须选用具有法学类专业背景和政法工作经历的干部中选配,要逐步加大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在司法局领导班子中的权重,招录和选调司法局干部必须具备法学专业学历或法律职业资格。至2020年司法局班子成员全部具有法学专业知识背景,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班子成员达到司法局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具有法学类专业学历的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达到基层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以基层所工作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二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专业队伍建设,扩大律师服务的覆盖面。多途径选调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乡镇法律服务所,动员其积极参与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职业资格,逐步解决全县18个乡镇法律服务所缺乏专业人才、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零”的问题,确保2020年全县各个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少于3人,基层乡镇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教育,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教育,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建立有序的经费保障和工作激励机制,组织和引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动员、鼓励和支持具的律师执业资格并且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人员注册律师,确保律师数量稳步增长。研究制定全县律师教育培训计划,对全县各类律师进行轮训。加强与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的交流合作,有针对性地选派律师到发达地区培养学习,逐步提高宁县律师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促进律师事业科学有序发展
要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国资所律师执业绩效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活力。政府法制部门率先建立律师队伍,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逐步设立公职律师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没有条件的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促进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至2020年,实现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律师服务“全覆盖”。
四、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的检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律师执业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事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公正正义。当前要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开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律师执业权力是否得到保障、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等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二是司......余下全文>>
九:律师队伍的存在,是不是利于依法治国和体现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律师队伍的存在,是利于依法治国和体现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深入贯彻中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我们党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支持律师队伍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作用有效发挥,律师制度日趋完善,全社会对律师作用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国律师达到27万多人,每年办理诉讼案件28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近10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律师职业大有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广大律师要发挥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
1、彼此尊重、平等相待。
司法人员要率先放下“官”的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律师要自觉维护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尊严,自觉遵守司法秩序。
2、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司法人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促进司法公正;律师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材料和意见。
3、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司法人员、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坚守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自觉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要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余下全文>>
十: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之年,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
示精神,着力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州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市委“三个兴市”的发展思路,强化“一个主题”,坚守“一条底线”,突
出“四个重点”,深化“两项改革”,加强“四项建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中国梦谱写全市司法
行政工作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今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队伍建设主题。以党建为统揽,建设过硬队伍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永恒主题。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当作最大政绩和最大主业,履行党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建领域各项工作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努力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
一
是严抓思想政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领导体制。强化政治部主任领导干部的主角意识,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主业,
不断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要进一步引导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做到知之深、信之笃、行之实。全市司法行
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做到心中有党、在党信党、在党爱党,无论何时何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政治上做到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严抓
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务必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大胆使用年轻优秀干部。抽查核
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凡提必核”。主动配合市党委,加强市司法局班子建设。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
育,搞好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要把专业化作为队伍的核心战斗力来抓,加强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培训。
三
是严抓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保持常抓抓出习惯的韧劲和长抓抓出长效的耐心,防止不良作风隐形变
种、复发反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的刚性追责机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以反面教材为例,深刻反
思,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让干部心有所畏、心有所戒、心有所止。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扎紧制度篱笆,织密监督之网、强化制度
之力,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四是积极落实从优待警。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我们要在思想政治上更关心、工作生活上
更关爱他们,努力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更加注重科学用警,合理安排干警工作生活,落实轮休制度,确保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突出人文关怀,要加强司法行
政文化建设,深入宣传湖南司法行政精神,建设好司法行政精神家园,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二)凝心聚力,突出落实四项重点工作
1.
扎实助推法治建设。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位,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信访、投诉、调解及地方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
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努力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氛围。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年度学法考法述法制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宣传
进广场、剧场、墟场等公共场所。二是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探索建立考评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进法
官、检察......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