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领导班子换届

一:乡镇的党委政府换届几年一次

乡镇的党委政府不叫换届了,一般都是调动。

3年一次,也有定调动的。一般都属于正常调动,级别没有提升。

二:今年是换届之年,县级领导班子都换吗?县委书记,县长都换吗?如果不换的话,多久换一次?

一楼说错了,今年是省委,市委县委换届,下年是政府换届!先是省上换,然后市上,然后才到县上!县委书记没有明确的任期,不一定换,只是副书记,和各个县委常委换,县长副县长的任期最多是两届,如果已经是第二届了,那么下年就换

三:县乡政府换届是每个局的局长都换吗?有什么具体要求? 10分

换届的话,会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因为你的任期满了,一般情况下领导和你争领导班子都要换掉。

四: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班子成员有年纪限制吗

优化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统筹做好领导班子中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配备比例,既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工作力度,又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的作用。乡镇党政正职要以35岁至5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注意选拔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副职以30岁至45岁干部为主体,其中每个乡镇都要配备1名30岁以下的干部。要做到缺哪个 年龄段干部就补充哪个年龄段的干部。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不搞“一刀切”,防止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五:县乡换届期间可以调整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吗

不是都换。换届指五年任期。我国行政单位五年为一届。具体政策如下。 1.关于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配备的政策规定。根据省委精神,市委确定这次换届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组成原则为:①领导班子职数方面。县人大领导班子职数为6...

六:如何在换届中解决好市县乡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围绕统筹领导班子换届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科学制定统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各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对如何统筹好换届工作早作考虑,特别对如何统筹好市、县、乡换届时间,统筹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统筹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推选和政协委员协商提名工作等,制定周密详尽的工作方案。

2、认真做好换届政策准备。中央、中组部和省委对做好市县乡换届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市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中组部和省委换届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这次换届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定、主要任务,围绕这次换届领导班子配备、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等重点问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好本市换届文件。各市换届文件和工作方案要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3、尽早做好人事安排分析预测。根据省委关于市县乡换届文件要求和这次座谈会精神,各市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既要从宏观上分析整体情况,又要具体分析每个班子、每个干部的情况,为换届人事安排做好充分准备。一是对市县班子年龄、知识、专业、工作经历结构和领导干部进退留转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测算,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县级党政正职、专职副书记等关键岗位干部,要进行重点分析、专项分析。二是结合近几年来年度考核、后备干部考察等情况,对近期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人选进行民意分析、实绩分析以及发展潜力、使用方向分析。可适时与纪委沟通。请纪委进行廉政情况预把关。三是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重点分析影响班子协调运转和整体战斗力的矛盾和问题。四是与统计、政法、国土、计生、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了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价情况,全面掌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关情。

4、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要围绕做好换届工作,全面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一要核准干部基本信息。换届工作对干部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要求很高,特别是在涉及提名和任职年龄、领导班子结构等政策问题上,干部的“三龄一历”等信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换届前要全面审核干部信息,防止把干部信息方面的遗留问题带到换届工作中去。二要提前准备好换届考察基础材料。要及时研究制定换届考察工作方案,既要继承以往好的经验做法,又要体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要求。对需要配合上级组织部门换届考察的有关工作要及早准备,对换届中拟继续提名人选、新进班子预测人选等,要抓紧准备好现实表现等材料。三要规范换届工作各项程序。要对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换届考察和人事安排方案报批,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选举等,分门别类形成周严完整的工作流程叫达到政策要求明确、工作程序统一、方法步骤规范的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进行。

七:2016年市,县,乡什么时候换届

1、目前,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以及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人大代表。

2、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实行差额选举。

就是要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到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选举的整个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差额选举的原则,从而把选民或者代表的意愿与党委意图有机地统一起来,使选举结果真正符合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3、秘密投票,即无记名投票。

《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除了无记名投票外,新修改的《选举法》在总结以往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的规定。这一规定将有利于消除投票人的顾虑,排除外界的不当干预,保护选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使选举结果更加科学、真实,更具公正性。

4、根据新修改《选举法》的规定,在换届选举时,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所辖各选区的人口数进行分配。分配代表名额的原则:

一是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

二是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在具体分配时,要注意结合本级人大代表结构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既完善和优化了代表结构,又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

5、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1)选区划分,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个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人大代表划分。

(2)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6、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个提名推荐主体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八:2016年乡镇换届时间,

您好!2016年乡镇党委换届时间各地并不完全一样。下面一松阳县为例:(总体时间要求是:3月底前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换届考察,10月底前召开乡镇党代会,11月至12月召开乡镇人代会。)

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的工作安排,2016年我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将进行全面换届。做好乡镇换届工作,是我县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不断巩固,关系到“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松阳的生动实践。为认真做好、扎实推进这次乡镇换届工作,根据中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浙委发〔2016〕6号)、《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做好2016年乡镇换届工作的通知》(丽委发〔2016〕10号)、《中共松阳县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 》(松委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乡镇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乡镇换届工作的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突出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赶超发展主题,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名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做好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严明换届纪律,坚持统筹高效紧凑,绘出思路清措施实的好蓝图,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为落实好“十三五”规划既定的各项任务,加快建设“田园松阳”升级版,努力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乡镇换届要坚持统筹安排、高效紧凑的原则,总体时间要求是:3月底前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换届考察,10月底前召开乡镇党代会,11月至12月召开乡镇人代会。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换届时间要相对集中,在人事安排上做到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班子同步谋划、同步考察、同步配备。

二、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

(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使用信念坚定、政治清醒、忠诚可靠的干部。树立敢于担当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干部。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使用热爱乡镇工作,具有基层领导岗位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特别是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奋战在艰苦边远乡镇的干部。抓住换届重要契机,动真格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从严整治“为官不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努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二)合理设置班子职数。按照省委关于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总职数不得超过上一届的要求,根据乡镇规模大小、人口数量、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统筹设置各乡镇的领导班子职数。乡镇党委设委员5至9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配好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统战委员,省级中心镇增设1名副书记。乡镇纪委设委员3至5......余下全文>>

九:2016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领导班子年龄提名条件? 20分

《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换届时继续提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新提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各地略有不同,很多地方以50周岁以下可继续提名。

十:县乡换届面临哪些新形势 新情况

选举法选举法修改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问题 年初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选举法进行了第五次修改。这次修改,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从章节变化方面看,老法为十一章涉及五十二条;新法增至十二章共五十七条,其中“第二章选举机构”属新增章节。从修改的主要内容方面看,既有具体操作发生根本性变化的,也有在老法的基础上又作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 一、选举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在具体操作方面发生变化的主要内容 1、关于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规定,在新法的第十四、第十六等条款中都有相应规定。 2、关于选举机构中对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回避、职责和工作要求的规定,特别是第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3、关于选民登记中第二十八条原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改为“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具体规定了法定时间。 4、关于代表候选人与与选民见面的规定 (1)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增加了“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通报”。 (2)第三十一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在公布第一轮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同时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也要一起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原规定在选举日的五日前以前公布,修改为“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这属法定时间进行了调整。 (3)第三十三条原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修改为“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5、 关于选举程序方面的规定 (1)第三十六条把原第三十四条规定中选举的后一句各选区应当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者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修改为“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2)第三十八条新增了“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的明确规定。 (二)在老法的基础上又作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的内容 1、第七条原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 2、第十四条原规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进行分配,现规定“代表名额由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所辖的下级各行政区域或者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分配”。 3、第二十九条增加了第二款内容,“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4、第三十四条(新增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接受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 5、第四十条规定接受选民代为投票时,明确“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并增加了第二款内容“代表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6、第四十五条(新增内容)“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7、对接......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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