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言文程迥的翻译
程迥,字可久,应天府宁陵人。家于沙随,靖康之乱,徙绍兴之余姚。年十五,丁内外艰,孤贫飘泊,无以自振。二十余,始知读书,时乱甫定,西北士大夫多在钱塘,迥得以考德问业焉。
程迥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孝宗干道末前后在世。少失怙恃。年二十余岁,始知读书。隆兴元年,(公元一一六三年)第进士。历宰泰兴、德兴、进贤、上饶诸县,政宽令简,颇有异绩。官终朝奉郎。他曾受学于王葆闻人茂德、喻樗,学者称沙随先生。迥有古易考、古易章句、古占法、易传外编、春秋传显微例目、淳熙杂志、南斋小集等著述,传于世。南宋大哲学家朱熹曾称誉程迥:“博闻至行,追配古人,释经订史,开悟后学,当世之务又所通该,非独章句之儒而已。”“著书满家,足以传世,亦足以不朽。”
二:文言文《宋史.程迥传》
宋史程迥传
【原文】
程迥,字可久,应天府宁陵人。家于沙随,靖康之乱,徙绍兴之余姚。年十五,丁内外艰,孤贫飘泊,无以自振。二十余,始知读书,时乱甫定,西北士大夫多在钱塘,迥得以考德问业焉。
登隆兴元年进士第,历扬州泰兴尉。训武郎杨大烈有田十顷,死而妻女存。俄有讼其妻非正室者,官没其赀,且追十年所入租。部使者以诿迥,迥曰:"大烈死,赀产当归其女。女死,当归所生母可也。"
调饶州德兴丞。盗入县民齐匊家,平素所不快者,皆罥絓逮狱。州属迥决禁囚,辨其冤者纵遣之。匊讼不已。会获盗宁国,匊犹讼还所纵之人,迥曰:"盗既获矣,再令追捕,或死于道路,使其骨肉何依,岂审冤之道哉!"唐肃宗时,县有程氏女,其父兄为盗所杀,因掠女去,隐忍十余年,手刃尽诛其党,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迥取《春秋》复仇之义,颂之曰:"大而得其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改知隆兴府进贤县。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决陈长年辄私卖田,其从子诉有司十有八年,母鱼氏年七十坐狱。廷辨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阕日,理为己分,令天下郡县视此为法。迥为议曰:"天下之人孰无母慈?子若孙宜定省温凊,不宜有私财也。在律,别籍者有禁,异财者有禁。当报牒之初,县令杖而遣之,使听命于其母可矣,何稽滞遍诉有司,而达于登闻院乎?《春秋谷梁传》注曰:'臣无讼君之道',为卫侯郑与元咺发论也。夫诸侯之于命大夫犹若此,子孙之于母乃使坐狱以对吏,爱其亲者闻之,不觉泣涕之横集也。按令文:分财产,谓祖父母、父母服阕已前所有者。然则母在,子孙不得有私财。借使其母一朝尽费,其子孙亦不得违教令也。既使归于其母,其日前所费,乃卑幼辄用尊长物,法须五年尊长告乃为理。何至豫期母死,又开他日争讼之端也?抑亦安知不令之子孙不死于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师帅,政教之所由出。诚宜正守令不职之愆与子孙不孝之罪,以敬天下之为人母者。"
民饥,府檄有诉闭籴及粜与商贾者,迥即论报之曰:"力田之人,细米每斗才九十五文,逼于税赋,是以出粜,非上户也。县境不出货宝,苟不与外人交易,输官之钱何由而得?今强者群聚,胁持取钱,殴伤人者甚众,民不敢入市,坐致缺食。"申论再三,见从乃已。
县大水,亡稻麦,郡蠲租税至薄,迥白于府曰:"是驱民流徙耳!赋不可得,徒存欠籍。"乃悉蠲之。郡僚犹曰:"度江后来,未尝全放,恐户部不从。"迥力论之曰:"唐人损七,则租、庸、调俱免。今损十矣。夏税、役钱不免,是犹用其二也,不可谓宽。"议乃息。
境内有妇人佣身纺绩舂簸,以养其姑。姑感妇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额仰天而祝之。其子为人牧牛,亦干饭以饷祖母。迥廉得之,为纪其事,白于郡,郡给以钱粟。
调信州上饶县。岁纳租数万石,旧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绝之,尝曰:"令与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横敛虐民,鬼神其无知乎!"州郡督索经总钱甚急,迥曰:"斯钱古之除陌之类,今其类乃三倍正赋,民何以堪?。反复言之当路。
奉祠,寓居番阳之萧寺。程祥者,从伯父待制昌禹来居番阳,昌禹死,遂失所依。祥继亡,祥妻度氏犹质卖奁具以抚育孤子,久之罄竭,濒死,邻家皆莫识其面。有欲醮之者,度曰:"吾儿幼,若事他人,使母不得抚其子,岂不负良人乎?"终辞焉。或为迥言其事,迥走告于郡守,月给之钱粟。
迥居官临之以庄,政宽而明,令简而信,绥强抚......余下全文>>
三:文言文翻译节选自宋史列传第196
程迥,字可久,应天府宁陵人。家于沙随,靖康之乱,徙绍兴之余姚。年十五, 丁内外艰,孤贫飘泊,无以自振。二十余,始知读书,时乱甫定,西北士大夫多在 钱塘,迥得以考德问业焉。
登隆兴元年进士第,历扬州泰兴尉。训武郎杨大烈有田十顷,死而妻女存。俄 有讼其妻非正室者,官没其赀,且追十年所入租。部使者以诿迥,迥曰:“大烈死, 赀产当归其女。女死,当归所生母可也。”
调饶州德兴丞。盗入县民齐匊家,平素所不快者,皆罥絓逮狱。州属迥决禁囚, 辨其冤者纵遣之。匊讼不已。会获盗宁国,匊犹讼还所纵之人,迥曰:“盗既获矣, 再令追捕,或死于道路,使其骨肉何依,岂审冤之道哉!”唐肃宗时,县有程氏女, 其父兄为盗所杀,因掠女去,隐忍十余年,手刃尽诛其党,刳其肝心以祭其父兄。 迥取《春秋》复仇之义,颂之曰:“大而得其正者也。”表之曰“英孝程烈女”。
改知隆兴府进贤县。省符下,知平江府王佐决陈长年辄私卖田,其从子诉有司 十有八年,母鱼氏年七十坐狱。廷辨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阕日,理为己分,令天 下郡县视此为法。迥为议曰:“天下之人孰无母慈?子若孙宜定省温凊,不宜有私 财也。在律,别籍者有禁,异财者有禁。当报牒之初,县令杖而遣之,使听命于其 母可矣,何稽滞遍诉有司,而达于登闻院乎?《春秋谷梁传》注曰:‘臣无讼君之 道’,为卫侯郑与元咺发论也。夫诸侯之于命大夫犹若此,子孙之于母乃使坐狱以 对吏,爱其亲者闻之,不觉泣涕之横集也。按令文:分财产,谓祖父母、父母服阕 已前所有者。然则母在,子孙不得有私财。借使其母一朝尽费,其子孙亦不得违教 令也。既使归于其母,其日前所费,乃卑幼辄用尊长物,法须五年尊长告乃为理。 何至豫期母死,又开他日争讼之端也?抑亦安知不令之子孙不死于母之前乎?守令 者,民之师帅,政教之所由出。诚宜正守令不职之愆与子孙不孝之罪,以敬天下之 为人母者。”
民饥,府檄有诉闭籴及粜与商贾者,迥即论报之曰:“力田之人,细米每斗才 九十五文,逼于税赋,是以出粜,非上户也。县境不出货宝,苟不与外人交易,输 官之钱何由而得?今强者群聚,胁持取钱,殴伤人者甚众,民不敢入市,坐致缺食。” 申论再三,见从乃已。
县大水,亡稻麦,郡蠲租税至薄,迥白于府曰:“是驱民流徙耳!赋不可得, 徒存欠籍。”乃悉蠲之。郡僚犹曰:“度江后来,未尝全放,恐户部不从。”迥力 论之曰:“唐人损七,则租、庸、调俱免。今损十矣。夏税、役钱不免,是犹用其 二也,不可谓宽。”议乃息。
境内有妇人佣身纺绩舂簸,以养其姑。姑感妇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额仰天而 祝之。其子为人牧牛,亦干饭以饷祖母。迥廉得之,为纪其事,白于郡,郡给以钱 粟。
调信州上饶县。岁纳租数万石,旧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绝之,尝曰: “令与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横敛虐民,鬼神其无知乎!” 州郡督索经总钱甚急,迥曰:“斯钱古之除陌之类,今其类乃三倍正赋,民何以堪?。 反复言之当路。
奉祠,寓居番阳之萧寺。程祥者,从伯父待制昌禹来居番阳,昌禹死,遂失所 依。祥继亡,祥妻度氏犹质卖奁具以抚育孤子,久之罄竭,濒死,邻家皆莫识其面。 有欲醮之者,度曰:“吾儿幼,若事他人,使母不得抚其子,岂不负良人乎?”终 辞焉。或为迥言其事,迥走告于郡守,月给之钱粟。
迥居官临之以庄,政宽而明,令简而信,绥强抚弱,导以恩义。积年雠讼,一 语解去。猾吏奸民,皆以感激,久而悛悔,欺诈以革。暇则宾礼贤士,从容尽欢, 进其子弟之秀者与之均礼,为之陈说《诗》、《书》。质疑问难者,不问蚤暮。势 位不得以交私,祠庙非典祀不谒。隐德潜善,无问幽明,皆表而出之,......余下全文>>
四:宁陵县名人
宁陵县名人
古代名人
古老的宁陵,人文荟萃,名人辈出。有音乐鼻祖葛天氏,战国四君子之首信陵君,三国曹操部将典韦,宋末思想家程迥, 明朝文学家、思想家、朴素的唯物主义者吕坤等。
葛天氏
葛天氏,是中国上古传说中一位贤能的首领,在位时人民安定,被后人尊为乐神。其部落先后驻地在今河南省宁陵县和长葛市,后世将他的统治视为理想社会。
《路史》的记载:
葛天氏,葛天者,权天也。爰拟旋穹,作权象。故以葛天为号。其为治也,不言而自信,不化而自行。汤汤乎无能名之,其及乐也,八士捉扴投足、掭尾叩首,角乱之而歌八终。块柎瓦缶,武喿从之,是谓广乐。于是封泰山,兴货币,以制数会,故沈滞通、而天下泰矣。
信陵君
魏无忌(?-前243),魏昭王少子,安釐王的异母弟,战国时期魏国著名的军事家。因安厘王元年(公元前276年)被封于信陵(今河南宁陵县),所以后世皆称其为信陵君,与春申君黄歇、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并称战国四公子。243年因伤于酒色而死,十八年后魏国被秦所灭。
连环画《信陵君》封面
典韦
典韦(?-197)是宁陵县陈留己吾人。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东汉末年曹操部将,建安2年(197年),张绣背叛曹操,典韦为保护曹操而独当叛军,击杀多人,因寡不敌众而战死。
典韦是陈留己吾人。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其时同乡刘氏与睢阳人李永为仇敌,典韦便为刘氏报怨。李永曾任富春长,家中备卫甚为严谨。典韦驾车,载着鸡酒,伪装正在等候别人的闲人;当李永府前开门,李永亲自出府时,典韦便怀匕首向前截杀李永,并杀李永妻,再慢慢走出来,取出车上刀戟,步行离去。由于李永的居所邻近市,此事发生后全市惊。从后而追者虽有数百,但却无人敢近。典韦行了四五里,遇上李永伴众,双方转战不久,典韦脱身而去,自此为豪杰之士所赏识。
初平年间(190-193),张邈举义兵时,征典韦为士,隶属于司马赵宠。军中的牙门旗既长且大,人们都不能把它举起,而典韦竟以一手便将其执而竖起,司马赵宠惊异其怪能巨力。后来典韦转属夏侯惇,数次斩首有功,拜为司马。
典韦
194年,曹操讨吕布于濮阳。吕布别置军屯于濮阳西四五十里,曹操前往夜袭其屯,翌日清晨破之。曹军尚未及时回还,而吕布救兵已至,双方三面会战。当时吕布亲身搏战,自早上至日落双方鏖战数十合,互持甚急。曹操临时招募破陷敌阵的人选,典韦先占应募,另外带领其余应募者约数十人,尽皆重装两件盔铠,不执盾牌,一律只持长矛撩戟。同时西面战情告急,典韦突进挡敌,贼军弓弩乱发,矢箭如雨,典韦尽然无视,向随从说:“贼军来到十步之内,便告诉我。”不久随从说:“十步了。”典韦又说:“五步之内再告诉我。”随从畏惧,立即便说:“贼军来到了!”典韦手持十余支小戟,大呼而起,以戟掷敌,所投者无不应手而倒。战了多时,吕布军众撤退。此时刚好是日暮之时,曹操才得以引军而去。曹操拜典韦为都尉,引置于左右,让他带领亲兵数百人,常在军中大帐巡绕。典韦人既壮武,其所带领的亲兵都是严格挑选的战卒,每次战斗,典韦部队都常先登陷阵。典韦后来又迁为校尉。他的性格忠诚谨重,常于早上侍立终日,夜晚便宿于帐左右,甚少归府私寝。其人甚好酒食,饮食份量兼人,每有赐食于前,便大饮长喝,左右相属之人,都为典韦供给自己的酒食,曹操大壮其为人。典韦又喜欢携着大双戟与长刀等,军中有谚曰:“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197年,曹操征荆州,来到宛城,张绣迎降。曹操甚为欢悦,便邀请张绣及其将帅,一同置酒高会。曹操行酒时,典韦持大斧立于其后,斧刃径有尺余,曹操所至之人前,典韦都举斧迫视。酒宴至终,张绣及其将帅......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