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证管理制度

一:求《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档案管理制度》(署统发〔2003〕369号)的电子文档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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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境货物通关单的管理规定

1.列入《检验检疫法检目录》的进境货物,海关验核质检总局授权的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2.进口可再利用的废物原料,海关验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需注明“上述货物经初步查验,未发现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3.进口旧机电产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海关验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备注栏注明“旧机电产品”字样,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旧船舶(包括海上平台、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旧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其零部件不实施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卫生检疫处理,签发有关检疫证书及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验核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旧船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及其委托机构负责进行检验;进口旧渔船由中国渔业船舶检验局负责进行检验;进口旧飞机由中国民航总局负责进行检验。4.进口货物发生短少、残损或其他质量问题需对外索赔时,其赔付的进境货物,海关验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用于索赔的检验证书副本,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5.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属于《检验检疫法检目录》范围),海关验核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注明“上述物品为捐赠物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6.从金伯利进程成员国进口毛坯钻石实行检验检疫管理。(1)除加工贸易外,一般贸易、易货贸易等正常贸易方式进口毛坯钻石,企业应持检验检疫机构设在上海钻石交易所内的办事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在上海钻石交易所办理进口手续。(2)加工贸易进口毛坯钻石,海关验核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3)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经批准转内销等,不需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7.进口反刍动物源性物质的培养基,海关验核入境货物通关单,并按规定办理通关手续。8.进口以非CFC-12为制冷剂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压缩机,应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非CFC -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空调器压缩机的证明,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并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规定对进口汽车及汽车空调压缩机实施强制检验。

四:[编号:53159] 海关对企业暂存单证的保管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报关单证企业自行暂存和集中代存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暂存企业须有专门设施集中存放报关单证,应装有防盗门和铁栅栏窗,配备灭火器具,符合防火、防盗、防鼠(虫)及防潮等要求。暂存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报关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接待查阅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单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单证一经入库,不得更换。企业单证管理人员须经主管地海关单证管理部门培训后上岗。企业暂存的报关单证应自办结完海关手续之日起保存5年。您可参阅该管理办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2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3月31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27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14年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 报关单位办理报关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关单位对其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另有规定外,办理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条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分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报关企业应当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注册登记许可后,方能办理报关业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可以直接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报关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向注册地海关提交《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  报关单位所属人员从事报关业务的,报关单位应当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海关予以核发证明。  报关单位可以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同时办理所属报关人员备案。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通过本单位所属的报关人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由报关企业所属的报关人员代为办理报关业务。  海关可以将报关单位的报关业务情况以及所属报关人员的执业情况予以公布。  第七条 已经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再次向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第二章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第八条 报关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  (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  (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申请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四)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到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注册登记许可材料。  直属海关应当对外公布受理申请的场所。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注册登记许可申请。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海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人不具备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资格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签收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仅存在文字性或者技术性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且由申请人对更正内容予以签章确认;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海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余下全文>>

六: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报关单位要在海关备案,报关员要有资格证书

具体的在报关员教材里面有介绍

七: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的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

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需要,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填报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时,应当按照本《目录》中所列商品申报要素的内容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 第16号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二○○六年四月七日规范申报原则一、报关单的规范申报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和《上海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基础。二、报关单中商品名称栏的填报要求:商品名称必须以准确的中文品名填报,有英文品名的应在中文品名后面直接填报英文品名(汽车整车或无英文品名的除外)。商品的成分、含量、用途、品牌等要素必须按《目录》要求的顺序填报在商品名称后面,两者用逗号分隔。填报内容如超出计算机限制的字符数后,超出部分可以填报在规格型号栏内。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25个汉字)。 三、规格型号栏的填报要求:进口货物的型号、牌号、化学品的分子式以及其他需要申报的技术参数按《目录》要求的顺序填报在规格型号栏内,各要素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超出商品名称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在其后面申报,各要素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填报内容如超出计算机限制的字符数后,超出部分可以填报在备注栏内。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25个汉字)。 本栏目不得申报以下“非法字符”:(1)不得填写货物数量及计量单位。如:13瓶,15台等,建议填写至其他适当栏目。对于要求申报“包装”的,也不得增加数量,应明确申报包装形式。如:桶装、罐装等;(2)不得仅仅填写一组意义不明的数字而无任何其他内容。如:填报的全部内容为“6820”,建议申报为“型号6820”。通过对数字意义做出注释的方式予以规范;(3)不得单独出现意义不明的符号,如:“-”“?”等,建议删除。四、备注栏的填报要求:输入超出规格型号栏字符数限制的申报要素,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除法定的监管证件以外的其他证件名称和证件号码,例如:原产地证书(除享受CEPA税率的商品外)、原厂商发票、AWTA(澳大利亚羊毛检验证明)、外商投资设备审批表等等,各证件之间用逗号分隔,并以句号结束。 输入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例如:生产厂商、货物签约日期、工艺流程、旧设备的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残值率等要素) 本栏目中共可以输入字符255位(即127个汉字),通过EDI及电子口岸预录入申报的本栏目字段长度为50个字符(即连续录入25个汉字)。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章节第一部分为《关税税则》:第1列为“税则号列”,其8位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海关的10位数编码。第2列为“货品的中文名称”。第3列为“进口税率”,其中第1栏是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原产于世贸组织成员或与我国签有互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第2栏是中巴税率,适用于原产于巴基斯坦部分进口的货物;第3栏为普通税率,适用于......余下全文>>

八:报关单的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四、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出口日期指运......余下全文>>

九: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在货物进出口的时候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货运、商业票据,以便海关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确定关税的征收或减免事宜,编制海关统计。能否正确填制报关单将直接影响报关率、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海关监管的各个工作环节。因此,正确填制报关单是海关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报关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法律地位 《海关法》明确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就是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情况,申请海关审查、放行货物的必要的法律文书。它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既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管、征税、统计以及开展稽查和调查的重要依据,又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和外汇管理的重要凭证,也是海关处理进出口货运走私、违规案件及税务、外汇管理部门查处骗税和套汇率犯罪活动的重要书证。因此,申报人对报关单所填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进出境货物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必须填写并向海关递交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人在填制报关单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清楚:

1) 报关单的填写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特别是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等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及虚报。

2) 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 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一般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

5) 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报关单所列各栏要逐项详细填写,内容无误;要求尽可能打字填报,如用笔写,字迹要清楚、整洁、端正,不可用铅笔(或红色复写纸)填报;填报项目,若有更改,必须在更改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6) 为实行报关自动化的需要,申报单位除填写报关单上的有关项目外,还应填上有关项目的代码。

7) 电脑预录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报关员应认真核对,防止录错,一旦发现有异,应及时提请录入人员重新录入。

8) 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相一致,需立即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更改内容必须清楚,一般情况下,错什么,改什么;但是,如果更改的内容涉及到货物件数的变化,则除应对货物的件数进行更改外,与件数有关的项目,如货物的数量、重量、金额等也应作相应的更改;如一张报关单上有两种以上的不同货物,更正单上应具体列明是那些货物作了更改。

9) 对于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三、填写报关单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进出境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国别、贸易方式、消费国别、贸易国别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申报不实的”当处贷物物品等值以下或者应缴税款两倍以下的罚款;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代理报关......余下全文>>

十:如何办理出口货物单证备案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4号)规定,对于出口企业如确实无法提供与规定一致备案单证的,可以提供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单证作为备案单证,但出口企业在进行首次单证备案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理由并提供有关单证的样式。对出口企业难以取得签章的“出口货物装货单”的,在实际工作中只要出口企业备案的“出口货物装货单”是规定的含义,可不需要海关签章。对于出口企业没有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而订立的是电子合同、口头合同等无纸化合同,凡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出口企业将电子合同打印、口头合同由出口企业经办人书面记录口头合同内容并签字声明记录内容与事实相符,加盖企业公章后备案。对于其他单证的备案,如为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采取了无纸化管理办法使出口企业无法取得纸质单证或企业自制电子单证等情况,出口企业可采取将有关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单证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声明打印单证与原电子数据一致的方式予以备案。对于出口企业订立的除口头合同外的电子购销合同、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采取无纸化管理的单证以及企业自制电子单证等,出口企业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采用电子单证备案管理,即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备案有关单证。对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中标机电产品退税、出口加工区水电气退税等没有货物出口的特殊退税政策业务,暂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制度。其实吧,像这种情况,你可以问问专业的人士 国际货代 特普沃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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