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的是国家的整个政权体系,是政权构成的形式,也就是人民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从而实现管理国家事务的目的。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只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它的活动,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谁是国家的主人?是人民。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它回答了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以及国家机关权力的来源问题。
2.人民怎样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说,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不是直接的,而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的。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是什么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1982年宪法作出的规定。这对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是有重大、深远意义的。
4.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同各级人大是什么关系?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还规定: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要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议依法行政,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在审判、检察工作中适用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公正司法。由此可见,我国的国家体制,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这同西方一些国家实行 “三权分立”的体制,是根本不同的,也同“议行合一”的苏维埃体制不同,是适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国家体制。
5.中央和地方是什么关系?我国历史上就是单一制的国家,我们不实行联邦制,但我们要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注意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所以宪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6.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用何种形式来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规定,它规定了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作这样的规定也是从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出发的,是有中国特色的。它既保证了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总之,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内容,至少可以包括以上6个方面,它集中地规定在我国宪法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
二:是不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名义上是。
按照中国的观点,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只剩下五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古巴共和国。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相当于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最高人民会议休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最高人民会议代表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
越南是一党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任期5年,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例会。
老挝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老挝人民革命党是老挝唯一政党。老挝国会(原称最高人民议会,1992年8月改为现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负责制定宪法和法律。国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特别会议由国会常委会决定或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提议召开。国会议员由地方直接选举产生。
古巴是主权独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一个民主、统一的共和国。古巴政体由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国务委员会和部长会议三个重要部分组成。全国人民政权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享有修宪和立法权。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两次例会。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什么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10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4)解释法律;
(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6)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1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13)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14)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15)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16)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17)决定特赦;
(18)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19)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20)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多选题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主要包括以下哪些内容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是国家机关权力的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反映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
2.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国家权力,从而保证人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这反映了人民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3.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这个前提下,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明确划分,使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各级行政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照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行政;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审判、检察工作中适用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公正司法。这是我国的国家体制,反映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关系。
4.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能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这反映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5.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少数民族在聚居的地方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民族自决制度形式来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既保证少数民族能够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权力,又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这反映了中央与特殊地方即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
五:世界上有几个国家是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别听那些二愣子忽悠,社会主义5个,古巴 朝鲜 越南 老挝 中国
人大称号的议会还有古巴。
其它的比如人民议会啊罚么的。
别乱误人子弟。
六: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两个既密切相关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统称,是一种国家机关,或者说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正如宪法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概念在实际使用中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它不仅指由全体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的代表大会,还包括由它产生的常务委员会。狭义上,它仅指全体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而不包括常务委员会。两种意义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交互使用,其具体外延要视说话对象而定。在外部关系上,讲人民代表大会,一般就是广义的。在内部关系上,讲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是针对常务委员会而言的,就是狭义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指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整个政权体系,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由于这种政权组织形式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中心的,这种制度便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命名。有的人望文生义,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理解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这种看法也是不全面的,它大大缩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严格讲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制度,即关于人民代表大会本身的产生、组织、职权和行使职权程序的一套规定和制度。同时还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与公民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关系的一套规定和制度,主要是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其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
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指一个具体的国家机关,后者是指以这一机关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一整套国家政权组织制度,它不仅包括这套机构本身的组织、职权,还包括这套机构与公民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等,不可混淆。
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什么意义
你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动员全国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国防由中央负责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它们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