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流明渠的流量计算 5分
导流明渠的流量计算?一般的设计不是知道流量,设计明渠的断面的底坡吗?如果纯算弧量,Q=AC(Ri)^0.5。其中C=R^(1/6)/n
二:导流是什么意思
河水通过专门修建的渠道导向下游的施工导流方式。明渠导流多用于河床外导流,适用于河谷岸坡较缓,有较宽阔滩地或有溪沟、老河道等可利用的地形,且导流流量较大的情况。与隧洞导流比较,因明渠的过流能力较大,施工较方便,造价相对较低,在地形条件和枢纽布置允许时,用明渠导流的较多。在河床内用分期导流方式修建混凝土坝的初期导流阶段,也常采用明渠导流。在中期和后期导流阶段,可用其他泄水建筑物或在明渠内设底孔或缺口导流,以便使明渠所占的坝段可以施工升高。
布置导流明渠时须考虑:①轴线位置,在地形上尽量利用垭口、溪沟、旧河道等,并力求布置在河湾凸岸的滩地;②明渠进水口要使水流顺畅,距围堰一定距离,防止冲刷坡脚;③进出口高程要根据流量、通航、过木、冲刷或淤积等条件综合比较确定;④明渠断面形式可采用矩形、梯形或复式断面,坡度大于临界坡度,并尽量减小渠道糙率,当渠底为软基时要防止渗漏。
截至1985年,世界上最大的导流明渠是印度乌开堆石坝工程的明渠,设计导流流量45000m3/s。该渠长1372m,渠底最大宽度235m,渠道水深18.25~21m。巴西伊泰普水电站导流明渠宽100~150m,长约2000m,最大导流流量35000m3/s。
三:施工导流明渠设计流量与校核流量的定义,具体施工应按哪个流量控制啊?
导流明渠还有校核流量?如果施工的话按设计流量控制。
四:排水管(明渠)设计先确定过水面积还是流速
先确定流速,然后才确定水面积。
五:导流工程是什么?
一、施工导流方式
施工导流的基本方法,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全段围堰法导流,又称为一次栏断法、河床外导流;另一类是分段围堰法导流,即河床内导流。
(一)全段围堰法导流
1.隧洞导流
隧洞导流是在河岸边开挖隧洞,在基坑上下游修筑围堰,河水经隧洞下泄。
适用条件:用于河谷狭窄、两岸地形陡峻、山岩坚硬的山区河流。
2.明渠导流
明渠导流是在河岸或河滩上开挖明渠,在基坑上、下游修筑围堰,河水经渠道下泄。
适用条件:明渠导流适用于河流流量大、河床岸坡平缓或有较宽广滩地、垭口或古河道的平原河流上。明渠导流常比较经济合理。
3.涵管导流
在河岸岩滩上枯水期不修围堰或只修一小围堰而将涵管筑好,然后再修上、下游全段围堰,将河水引经涵管下泄。
适用条件:一般用于导流流量较小的河流上或只用来担负枯水期的导流任务的土坝、堆石坝工程中。
(二)分段围堰法导流
1.概念
分段围堰法导流亦称分期围堰导流或河床内导流,就是用围堰将水工建筑物分段分期围护起来,使河水通过被束窄的河床或坝体底孔、坝下涵管、厂房等导向下游的方法。
所谓分段,就是从空间上用围堰将建筑物分成若干施工段进行施工。
所谓分期,就是从时间上将导流分成若干时期。
2.适用条件
分段围堰法导流一般适用于河床宽、流量大,覆盖层薄,施工期较长的平原河道或河谷较宽的山区河流,尤其适合有通航要求和过木、冰凌严重的河流上。
3.分段围堰法导流型式
根据不同时期泄水道特点,分段围堰法导流前期多利用束窄的原河道导流,后期要通过事先修建的泄水道导流,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束窄河床导流
布置:围堰可布置在左、右岸,或两岸同时推进。如果河床为深厚层细粒土层,则束窄河床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定的冲刷,对于非通航河道,只要冲刷不危及围堰和河岸的安全,一般都是允许的。
2.底孔导流
底孔导流,即事先在混凝土坝体内修好临时底孔或永久底孔,导流时让全部或部分导流流量通过底孔渲泄到下游,保证工程继续施工。
3.坝体缺口导流
混凝土坝施工过程中,当汛期洪水暴涨暴落,其它建筑物(如导流底孔、明渠、隧洞等)不足以渲泄全部流量时,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使大坝在涨水时仍能继续施工,不致使围堰过高,可以在未完建的混凝土坝体上预留缺口以便配合其它导流建筑物渲泄洪水。等洪水过后,上游水位回落,再继续修筑缺口。
适用条件:一般只适用于混凝土坝,特别是重力式混凝土坝工程,这种导流方法比较简单。
4.梳齿孔导流
这种方法因泄水道断面形状类似于梳齿而得名,与坝体缺口导流相似。主要区别是在于完建阶段的施工方法不同。
(三)淹没基坑法导流
这是一种辅助导流方法,在全段围堰法和分段围堰法中均可使用。山区河流特点是洪水期流量大、历时短,而枯水期流量则很小,水位暴涨暴落、变幅很大。若按一般导流标准要求来设计导流建筑物,不是挡水围堰修得很高,就是泄水建筑物的尺寸要求很大,而使用期又不长,这显然是不经济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允许基坑淹没的导流方法,即洪水来临时围堰过水,若基坑被淹没,河床部分停工,待洪水退落,围堰挡水时再继续施工。这种方法,基坑淹没所引起的停工天数不长,施工进度能保证,在河道泥沙含量不大的情况下,导流总费用较节省,一般是合理的。...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