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一:一般公共预算结余包括上级转移专项结余吗

包括

结余资金的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含从2015年起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满两年但调整用途的结转资金,其结转时间应按初次安排预算的时间计算,不得重新计算。已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事项最迟要在2016年底前使用完毕,地方规定时间更为提前的,从其规定。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

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中,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并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作为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应在两年内使用完毕。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交回、收回或用途调整有关情况应及时汇总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如何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

一、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早编、细编项目支出预算,将预算细化到“项”级科目和具体项目,减少预算代编和预留项目,推进编制中期预算,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做好年初代编预算分解下达工作,超过当年9月底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要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定期对未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预算,将资金调剂用于当年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盘活资金存量。

(三)完善据实结算项目下达方式。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据实结算项目资金实行预拨清算制度,每年10月底前预拨据实结算项目资金,下年度进行清算。

二、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

(四)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并将清理压缩情况及时报我部备案。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目前比重低于9%的应只减不增。

(五)进一步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

(六)加强地方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政府性基金支出管理方式,加快预算执行,力争实现“当年收入、当年支出”。对连续两年及以上预算执行率达不到80%的基金支出项目,可在其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内,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整到其他同类项目;确实无法执行的,研究将其累计结余资金调剂用于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

(七)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得转入财政专户,坚决杜绝违规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库款转入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三、加强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

(八)建立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暂付款、暂存款,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对省以下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并将上年清理暂付款、暂存款情况及时报我部备案。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暂付款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0%以上和30%以上;财政暂存款每年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九)全面清理现行财政对外借款。要加大清理力度,依法抓紧向借款单位催款,督促履行还款责任。有资金来源的财政对外借款,抓紧调整追加预算,办理转列支出手续,按程序尽快核销;没有资金来源的财政对外借款,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采取抵扣转移支付和财政拨款资金、列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按规定程序核销等方式予以解决。

(十)严禁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余下全文>>

三:结余和结转

四: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结余包括哪些内容

旧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第287号)

第三十三条 结余是财政收支的执行结果。财政各项结余包括一般预算结余、基金预算结余和专用基金结余。

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印发 财库[2015]192号)

第三十条 总会计核算的净资产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专用基金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是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收支的执行结果。

专用基金结余是指专用基金收支的执行结果。

……

五: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结余包括哪些内容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三十条总会计核算的净资产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专用基金结余。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是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收支的执行结果。

专用基金结余是指专用基金收支的执行结果。

第三十一条各项结转结余应每年结算一次。

六: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的情况说明

资金结转是会计处理

,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将余额或使用转入相关账户,留以后年度使用或上交。

资金结余是期末账户余额(结余资金),

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

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是会计处理结果,是财政收支的执行结果。

七:如何理解“为财政预算结余”

预算结余各级财政预算收入和支出年终相抵后的差额,是财政三项结余的一种。。 预算结余应每月月末结算一次。年终财政部门将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般预算初助)、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与相应的支出:预算支出、补助支出(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支出等冲销后,即为当年的预算结余。当年预算结余加上上年末预算滚存结余为本年末预算滚存结余。

核算方法

财政部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设置“预算结余”科目对预算结余进行核算。

年终,财政部门应将全年的“一般预算收入”、“补助收入--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收入”、“调入资金”等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科目的贷方,即,借记“一般预算收入”、“调入资金”等科目,贷记“预算结余”;

将全年的“一般预算支出”、补助支出(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支出等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转入“预算结余”科目的借方,即,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补助支出--一般预算补助”、“上解支出”等科目。

经本级政府批准,从本级政府预算结余中设置或补充本级预算周转金时,按设置或补充数额,借记“预算结余”科目,贷记“预算周转金”科目。

“预算结余”科目的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本年的预算滚存结余(含尚兑付的有价证券),转入下年

2资金管理

管理的重要性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中央各部门和单位已普遍对结余资金形成原因、产生的影响以及清理的重要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在提高预算执行率、消化结余资金方面有了一定的改进。但总体情况看,部分单位对结余资金管理的政策还存在认识上的局限,还持有观望和侥幸心理。因此,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加强结余资金管理的重大意义。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是改进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共财政是财政管理和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实现财政资金配置效益的根本保证。当前结余资金存量过大的问题,一方面反映出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力弱化的情况,另一方面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财政资金配置合理化的问题。

其次,要充分认识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是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8年来,部门预算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为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走进新时期,面对结余资金这一新情况新问题,也使我们反思: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内容还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我们要从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入手,以此作为升华管理的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最后,要充分认识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是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自2000年部门预算改革启动以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改革的实施,中央部门财务管理改变了过去粗放式、“大杂烩”管理的方式,逐渐步入精细化管理的新阶段。结余资金管理虽然只是财务管理的个别环节,但却是整个财务管理链条的关键点,是管理的杠杆,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如能妥善解决好这个问题,势必会从根本上改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形成的原因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问题,结余资金的形成原因十分复杂,绝非朝夕形成。客观地说,该问题的形成,既有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层面上的因素,也有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的原因,既有国家宏观财政经济政策的影响,也有单位内部加强管理、节约资金的效果,是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比较普遍、长期存在的问题。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政财务政策方面的原因。由于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结余留用的资金可以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转为事......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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