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车单

一:借车申请怎么写

学校借车还用申请吗?锭 太官僚了吧!

随便写写

把理由和用途写上

再写写使用时间和归还时间

是否需要司机等等

二:单位借车给个人发生交通事故该赔吗

除了赔偿修理费,你还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如果无法协商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申请贬值损失鉴定。

三:向公司借车过年如何写申请书

关于借车过年的申请

尊敬的XX领导:

由于我......(注明原因),现特向领导提出......(要求).

以上申请,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XXX(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四:急急急!求好友给答案,我这边有一张借车单,里面有一个借车理由,理由是恶搞的,一共要三个,第一个已想

环游世界,冲出太阳系,还少一辆车。

五:借车登记表要怎么写?

日期 借出时间 借出原由 起始里程数 约定归还时间 实际归还时间 所用里程 车况 借出人签字

六:春节向公司借车怎样写用车事由

这个看领导的。他想借给你就不需要任何理由。不想借,什么理由也没用。

七:一单位把车借给另一单位算公车私用吗

首先须理解公车私用的性质,公车私用是以权利为轴心,按权利借用或租用方式把本应用于公务的车为私人谋取方便,多指权利拥有者本人或亲属与利益关系人。

一个单位把车借于另一个单位,只能算出借公权利,不能算公车私用。

八:如果借车撞死人赔不起!车主要程单多少钱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原则,在机动车辆所有 人将机动车辆合法转移(出租、出借)给他人占有时,车辆的承租人、借用人已成为机动车辆运行支配者与 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承租人和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辆所有人出租 或出借时明知机动车辆有缺陷而仍然出租、出借,或明知承租人和借用人不具备使用、驾驶车辆的资格或技 能而仍然出租、出借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基于信任关系,应当由出租人、承租人或出借人、借用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受害人可向其中任一方或双方提出赔偿请求,更有利于对受害人权利的保护。

九:借车出事怎么办

以你个人真实资料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意外时,不论你是自己驾驶该机动车辆,还是将该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根据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的裁决,你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特别是当时在该机动车辆上人员的伤亡赔偿。

特别提醒的是不论你是助人为乐还是商业运输。

案例1:本单位有一员工将自己的一部小轿车借给同事,该同事驾驶该车辆搭乘女友及女友父母亲、女友姐姐出游。在高速公路该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该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女友姐姐轻伤,女友父母亲重伤,女友高位截瘫(任职高薪行业,容貌在单位内属于十佳之列)。交警部门裁决,该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负责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伤者日后按照交通法规定的生活所需费用。目前,事故的医疗费用已经高达50余万元RMB,该车驾驶员已经无力承担全部费用,交警部门已经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车主继续支付医疗费余额,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保险合同支付车上乘员座位险应承担的每人一万元,共计5万元保险费用。其余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及生活费用,都将要该机动车辆车主和该机动车辆驾驶员共同承担。估计两人最终承担此次该机动车辆事故的全部金额将在100万元RMB左右。

案例2:借来花车撞了车

2004年2月9日,26岁的小廖结婚了,他向朋友林某借了一辆“农夫车”做花车,邻居陈某当起了司机。中午,正在酒家里苦等亲友来喝喜酒的新郎小廖突然接到陈某的电话,说他在途中与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黄某受伤,由于陈某在行驶时超越了黄线,交警判司机陈某负全部责任。

接下来,小廖一家有如度日如年:一叠叠人民币换来一张张医疗费用单。

新郎被判担主责

出事后,小廖与司机陈某商量,伤者的医疗费用和损失赔偿两人各出一半,就不用好心借车给自己的车主林某出钱了,但未能达成协议。后来,伤者将小廖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结果是:司机陈某没有责任,小廖承担主要责任,车主林某负连带责任。小廖倍感委屈:“我摆酒只花了一万多元,现在医疗费、官司费已经出了12万多元。车不是我开的,我也不在现场,为何肇事司机反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小廖提起上诉,要求陈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久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追加肇事司机陈某承担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

受益人确有责任

对于此案,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的王炜洲律师解释道:车主的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补充性责任,车主林某借车给他人而发生交通事故,对他人造成侵害,说明车主对其借出车辆行为本身有所失察或对车辆的使用监督不力,因此需要承担对受伤害者的连带赔偿责任。

既非司机又非车主的小廖为何要承担主要责任呢?王炜洲律师认为,小廖作为实际受益人,他与陈某其实是构成了一种帮工与被帮工的关系,由于被帮工人实际上是帮工行为的受益者,法律出于对社会关系的调整目的,只要帮工人不是出于严重过错(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对其在帮工过程中本人受到的伤害和对第三人的伤害,被帮工人均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希望提醒各位车主对自己以及他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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