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从何时起施行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随着工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经费和资产总量逐年增加,工会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做好工会审计工作,全国总工会研究制定了《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并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书记处第六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正式下发,标志着工会经审制度体系建设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该条例共八章六十条,针对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程序、工作保障、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于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工会充分认识《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下发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2011年4月8日 总工发[2011]27号)
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总共有几章几条
中国工会审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工会审计是指各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和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分级负责、下审一级的工作体制。工会审计的制度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
第五条 经审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
第六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七条 经审会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会审计人员执行公务,不得打击报复工会审计人员。
第八条 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九条 经审会的审计结果作为同级工会、上级工会及其有关部门评选先进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工会审计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指导。
第二章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 经审会应当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经审会对下级经审会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十三条 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四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会委员。
第十五条 全国总工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以及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审会,应当设置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条 全国总工会经审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第十七条 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地(市)级以上工会经审会主任应当专职配备。经审会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会的意见。
第十八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和机关工会联合会应当设置经审办,列入同级工会机关机构编制序列,配备专职干部。经审办主任、副主任应当列入同级工会机关部门正、副职级领导职位。
第十九条 经审办应当由具有审计、财会及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组成。省级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少于5名专业干部;地(市)级工会经审办一般不少于2名专业干部;经费管理总量较多的县级工会经审办应当配备专业干部。
第二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经审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可以聘请具有审计、财会等专业资格和职业能力的人员作为特邀审计员参与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办理审......余下全文>>
三:《中国工会审计条例》中:“经审会主任按同级工会副职级配备,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是什么意思?
问题的关键是:你是什么样的机构?
企业管理机构必须执行“企业工会条例”和“企业工会主席的方法,”工会主席享有同等党和政府的副治疗,党员进入党委。学院(机构),工会主席,享受副主任的待遇,是党员,党员或党员进入党委。
纯粹意义上的机构,兼任工会主席,政治和经济待遇不会因此什么样的变化,必须由党和政府的代表。
四:中国工会章程对经审会产生及职责有何规定
一、中国工会章程对经审会产生及职责的规定:
《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独立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设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经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指导。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对下一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替补制,各级地方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和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也可以实行替补制。
二、《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何时失效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务院令第21号
发布日期:1988-11-30
执行日期:1989-1-1
失效日期:1995-1-1
六:2016年工会可以对委员发钱吗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 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七:基层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怎么写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市总十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工会第十五届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此报告已经市总经审会十五届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2015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情况2015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工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对市总本级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
(一)对市总本级2015年度经费预算执行(决算)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012年1月,市总经审会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听取了财务部关于市总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决算)情况和2015年度经费预算草案的报告,全体委员进行了审议,市总工会经审办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市总工会2015年度实现收入2256.69万元,预算2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10%,比上年1847.87万元增长22.12%。其中:
(1)拨交经费收入1673.64万元;
(2)事业收入312.18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05.80万元;
(4)政府补助收入151.81万元;
(5)其他收入13.26万元。
市总工会2015年度全年支出2190.18万元,预算2250万元,完成预算的97%,比上年1547.40万元增长41%。其中:
(1)职工活动支出62.01万元,占本级支出2.83%;
(2)维权支出9.02万元(送温暖等),占本级支出0.41%;
(3)业务支出213.70万元(组织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对下考核奖励、劳模活动、基层主席退休补贴等),占总支出9.76%;
(4)本级行政支出803.45万元(本级工会人事费、办公费等),占总支出36.68%;
(5)事业支出(下拨工人文化宫)623.50万元,占总支出28.47%;
(6)补助下级支出291.14万元,(补助镇局工会和困难劳模援助资金)占本级支出13.29%;
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7)其他支出187.36万元(按规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及扶贫资金等),占本级支出8.56%。
当年经费结余66.51万元,加上年经费结余1113.88万元,至2015年末滚存经费结余1180.39万元。2015年上缴省总工会经费628.91万元,比上年554.35万元,增长13.45%,超额完成省总下达的上缴任务。
市总工会2015年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工会经费收入实现持续增长,超额完成了省总下达的经费收缴指标,工会经费支出控制在省总核定的预算范围内,该年度收支相抵,略有结余。该年度支出比上年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事业支出增长较快,二是对下级工会补助、举办活动、送温暖等各项业务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经费安排保证了重点工作的需要和市总机关的正常运转,并超额完成省总工会年初核定的上缴指标。
(二)对市总本级2015年度经费预算的审查监督
市总经审会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还对市总2015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2015年市总工会收入总预算2420万元,其中拨缴经费收入预算1840比上年增长10%;支出总预算2235万元,其中对下服务支出预算600万元;当年经费预算结余185万元。
预算编制紧紧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符合我市工会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符合“三服务”原则。
(三)对市总2015年上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
市总经审会十五届八次会议对市总本级2015年上半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会议认为,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拨交经费收入完......余下全文>>
八:工会委员会有几人组成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九: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主席同级副职配备的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不是工会序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而是党的序列文件规定的,最重要的两个文件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十: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有多少人组成
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审会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工会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会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