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一:如何确保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完成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导作用,全面统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将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领域作为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加以体现。还会同有关部门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福利等领域组织编制了与妇女儿童发展直接相关的专项建设规划。这些规划的实施,对统筹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两纲目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切实加大投资安排力度,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条件。我委不断优化和调整投资结构,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坚持宏观调控惠民导向,在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方面明显加大了投入力度。例如,在保障居住权益方面,安排中央投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方面,安排中央投资,推进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为帮助包括大量妇女儿童在内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安排中央投资,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计划生育、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增强了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加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村村都有卫生室、乡乡都有卫生院、县县都有达标县级医院的目标。逐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这些保障人民健康的重大政策举措,直接惠及广大妇女儿童,有力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完善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健全妇女儿童发展监测评价。重视社会领域宏观政策的研究制定,努力把相关政策与两纲目标内容紧密结合起来。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标志。今后,我委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大经济社会政策统筹力度,全面落实新两纲确定的任务目标,切实解决涉及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结合“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做好新两纲的推动落实,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享有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是以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事业的整体建设,全面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关系妇女儿童的民生制度安排,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三是继续做好全国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妇女儿童事业相关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加强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主动协调解决潜在问题。

做好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和领导讲话精神,不断加大统筹工作力度,履行好工作职能,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多贡献。

二:2011-2020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概述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认四个阶段。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统筹兼顾原则;二是持续发展原则;三是现实性与前瞻性统一原则;四是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时间:2011年8月9日10时地点:国新办新闻发布厅内容:新闻办定于2011年8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介绍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三: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基本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纲要中相应目标任务。制定地方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国儿童发展规划体系。加强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保障儿童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纲要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儿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发展。建立健全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纲要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纲要实施的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实施的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纲要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坚持和创新实施纲要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儿童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发展规律和儿童工作规律。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儿童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纲要实施。加大实施纲要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宣传纲要内容及纲要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和国际公约,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强实施纲要能力建设。将儿童优先原则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将实施纲要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纲要的责任意识和能力。鼓励儿童参与纲要实施。儿童既是纲要实施的受益者,也是纲要实施的参与者。实施纲要应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儿童......余下全文>>

四:妇女儿童两纲是什么

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2001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来,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的发展。妇女就业人数稳步增加,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提升,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小学男女童入学率均达到99.4%,妇女平均预期寿命由2000年的73.3岁提升至75.25岁,妇女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两个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但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我国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编制和实施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範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顺利实施。

五: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当今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作为战略任务;必须从儿童早期着手,培养、造就适应新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儿童必需的保护、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1992年,我国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的全球目标和《儿童权利公约》,从中国国情出发,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儿童为主体、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定政策,采取措施,认真实施,基本实现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使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历史性的进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国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4个领域,提出了2001-2010年的]目标和策略措施。《纲要》的发布和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国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主要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6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以上,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下降1/5。---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主要死因的死亡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婴儿母乳喂养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达到85%,适时、合理添加辅食。---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9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蔓延和增长。---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策略措施:国家宏观政策:努力创造条件,让儿童享有可达到的最高标准的健康服务。---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努力实现儿童健康的主要目标。---合理安排和增加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加强妇幼卫生保健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法律和部门政策:完善和落实关于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余下全文>>

六:乡镇妇联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乡镇政府是怎么支持的

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创新举措、难点突破、机构建设、经费到位、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

帮助其围绕“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七:什么是妇联的“两个规划纲要”?

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

是一个十年的规划。今年要验收。。

最近我就在弄这个,忙的我。

八:妇女儿童宣传资料

“两纲”教育的制定背景 在九十年代,我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这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

九:《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是云南制定和颁的第?部以妇女为主体的政府规划。请说明出处。谢谢!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昆明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30 生效日期: 2001-10-30发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昆政发〔200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和《昆明儿童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10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任务、主要目标和对策措施。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向市妇联反映。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

前 言

1995年,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之际,我国政府率先制定并颁布了第一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一2000年)》。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个以妇女为主体的政府规划,它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中国政府把提高妇女地位,全面赋予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中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并将为此做出持久不懈的努力。

昆明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妇女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云南省妇女发展“九五”规划》,制定并实施了《昆明妇女发展“九五”规划(1996一2000年)》(简称《“九五”规划》。这是我市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的政府规划,它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市妇女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第一次设定了妇女发展的目标,第一次明确了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动妇女事业发展中的职责,第一次采用监测评估的方式,用统计数据对妇女发展状况进行科学分析。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妇女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在提高昆明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参与发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及推动男女平等方面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工作格局。《“九五”规划》的实施,改善了我市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在全市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九五”规划》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1一2010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妇女发展的重要时期。面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的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昆明市委、市政府坚持昆明妇女发展必须建立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基础之上,并与之协调一致的基本精神,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发展、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按照《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并与《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一2010年)》和《云南妇女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相衔接,特制定了《昆明妇女发展规划(2001一2010年)》(简称《规划》)。

《规划》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6个优先发展领域,并把促进妇女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规划》的制定......余下全文>>

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概况

国务院妇儿工委成立以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致力于我国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协助国务院制定和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强化职能,制定措施,实施妇女儿童纲要,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推动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国际公约。--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纲要的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国家级监测评估。--组织培训,加强政府领导执行纲要的能力建设。--着力解决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儿童教育、妇幼卫生、改水改厕等重点难点问题,改善中西部地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条件。--发挥议事协调作用,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5号邮 编:100730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