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理学的论文

一:法理学论文怎么写。

也许,博登海默的话更能说明这一问题:

“法律为社会所履行的职责,必然要求对培训法律工作者的方式方法进行控制。如果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和维护社会机体的健康,从而使人民过上有价值和幸福向上的生活,那么就必须把法律工作者视为‘社会医生’,而他们的工作则应当有助益于法律终极目标的实现。”[26]

注释:

[1] 对其教材性质以及这一性质的学术意义的解释可以参考李军的文章《教科书式的法理学——评博登海默的综合法理学》。

[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p13-14.

[3] 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p41.

[4] 例如葛兆光谈到:“在历史的传统种,人类形成了自己的基本观念和主体意识,所谓‘形成’仿佛是不断地皴染和涂抹,于是在意识的最底层形成了一个深幽的、被遮蔽的背景,以它为支持的依托,构成了一个知识与思想的体系,它仿佛树根,支撑着树干、树枝和树叶,给它们提供存在的水分和营养。这个背景作为一切知识与思想的依据,实际地控制着人们对一切的判断与解释,赋予知识和思想的合理性。从这个背景形成起,它就反过来不断地被知识与思想确认,当历史一次一次地向它表示认同之后,它已经‘束之高阁’而很难被彻底说清楚了。大多数时间中,这个包含了理解的框架、解释的结构、观察的角度和价值的标准的背景,始终是知识与思想的绝对的终极依据。有了这个依据,知识与思想就建立在一个似乎稳定的平台上,就仿佛那个怪人或那只大象有了坚实的立足处,拖举起整个宇宙,使这是与思想形成一个完整的、可以互相诠释的网络。这个网络给人们一个印象,即一切都在它的笼罩之内,没有什么可以逃逸出它的视野,没有什么它不能解释的,于是,没有 ”意料之外“的突然变化,没有”出人意料“的惊人断裂,一切都在已有的知识与思想中绵延与扩张,在它所支持的象征或者符号系统内

二:法理学的论文怎么写

法理学的论文

多少字,视情况而定,早的话5天足有可出

三:求法理学中关于法律程序的论文题目。

法理学论文题目

1、全球化与中国法律变革

2、论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3、论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统一法学派……)

4、论法学研究方法的革新

5、论法律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论法治社会与法律权威

7、论公私法的划分

8、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9、论法律的局限性

10、论文化传统对当代中国立法的影响

11、论传统法律资源与法制现代化之关系

12、论法律职业共同体在法治社会中的作用

13、论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之良性互动

14、诊所式法律教育探索

15、欧盟法的法理学思考

16、WTO的法理学思考

17、论国际法与国内法之关系

18、论民法(刑法、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的价值

19、现代法的人文困境及其出路

20、论法治的文化基础

21、论法律信仰

22、论中国比较法研究的现状与趋势

23、论法学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

24、法理学视野中的可持续发展

25、论司法改革

26、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27、论司法公正与新闻自由

28、论程序正义

29、论法律解释

30、文学作品的法理学

四:有法理学的小论文借鉴借鉴吗

法理的小论文(论述题),表面上看,可以论述的自由度大,又没有标准答案。好像无从准备。在考场中有限的时间内写出漂亮的小论文并不容易。在平时准备时可以总结出有效的答题步骤(模板)。

首先,我们要明白以下几点:

1.论述题是一种典型的应试型题目,其规律是显而易见的。这种题目,完全可以理解成考试经常见到的供材料作文。其考查的观点明显的隐含的隐藏在材料中,因此阅读材料时注意提炼观点。

2.我们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阅卷老师在短短的时间内给我们一个理想的分数,而不是其他。这样短的时间,阅卷者只能是去寻找题目所要求的有效信息。这样一来,如何将最有效的信息明确无误地提供给阅卷者,就是考生遵循模板式答题技巧所要达到的目标。

3.模板式训练的目的是有效缩短答题时间,避免因为时间不够用而做不完题目。在训练中,我们可以尝试把论述题变成“填空题”,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答题并取得理想的分数。

其次,我们把一篇文章分成五个段落,可能会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段 原材料概述,提出文章总的观点。

第二段 主要概念的界定。为什么会提出这个观点?——原因的分析:逻辑的或理论的。(析概念,写原因)

第三段 从正反两面论述提出这个观点的好处和坏处。(如何好,如何坏)

第四段 如何做到这样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怎样做,注意点)

第五段 总结和提升全文观点。

第三、因此,对论述题的训练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1.文章结构训练(模板式答题法),要求考生熟练模板的每一部分结构。这种训练不需要太多的时间,一般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可以彻底掌握。

2.文章提纲训练(五段式提纲),通过训练快速把握题目所蕴含的真正法学观点。需要提醒考生注意,论述题更多考查的是考生的基本法学素养。

3.卷面整洁训练(凑字数能力训练)。由于考试题目中有字数的规定,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每一个段落的字数限制。要控制总的字数。字数太少的话,会给阅卷老师以字数不足的印象;而字数太多,又会浪费你太多的答题时间,也容易造成卷面结构的不均衡。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卷面的整洁,写字不求漂亮,但一定要一笔一画地去写。还要注意千万不要随意修改,宁可错了的字不改动,也不要弄脏了卷面,更不可以大面积地修改。

4.法学专题训练(应试法言法语)。论述题的语言是与大家平时的法学素养息息相关的,总的来说靠的是日常的积累。但对于考试来说,可以去记忆些“法律格言”,不要多,30条就足够用了。另外,一定要注意在文章中避免用极端的语言,而要以客观、平实的语言来反映你的观点。

第四、以一遍司法考试的论述题为例分析:

(西政的法理小论文与司法考试卷四论述题比较象似,可以作为参照)

这是2005年考试论述题,也可以使大家理解模板式答题技巧的奥妙。

2005年司法考试卷四第八题(本题25分):

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制度,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并对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我国主要以成文法律及司法解释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公布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请围绕“判例、案例与司法解释”谈谈你的看法。

答题要求:

1.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观点并运用法学知识阐述理由;

2.说理清楚,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答题思路】

这是一道有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特点对比的题目,属于自由评论式的论说文。它考查的重点是考生对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自的优缺点的认识,但千万注意不要做成一道简答题,仅仅解释什么是大陆法系,什么是英美法系,这样分数肯定是很低的。论述必须要有自己明确的观点。

简单分析后,我们会发现,它能谈的观......余下全文>>

五:求法理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推荐,求好写一点的热点一些的论题,若采纳感激不尽 50分

这方面我们能z达到你的要求

你具体什么时候要

挖到时候发哪里去给你

六:请问法理学可以写论文的专题有哪些呢?各位大神帮忙总结一下可以吗? 5分

在学校的话可以用学校的IP上知网找论文,很多的。

七:什么样的论文内容,题目可以用 基于法理分析的 ?

即: 运用法理学的一般原理、范式(或图式)分析事实或理论命题问题。 法理分析属于法学方法论的范畴,从直观的角度看,其应用场景主要是对事实或命题,运用已经形成的原理、概念进行分析与论证,主要的目标在于应用法学理论达到对对象的理解。

八:为什么和如何学好法理学

部门法强调知识性,法理学强调思想性。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法理学的最大特点是其理论思维性,即思想性,法理学的发展推动部门法的发展。 即使是研究部门法的学生,如果没有法理学的根底,很难将部门法学习深入下去。学好法理学要过以下几关;

一、读书关。老子说,物无弃物,社会科学之书,凡是有思想深度的,都对学习法理学大有裨益。要处理精读和泛读的关系,不仅要读书,还要知道不读哪些书。绝大多数书对你有用,但精力有限,所读的只是极少数书,人懂得放弃才能有收获,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做人读书都如此。泛读量要多,精读量要少,保持平衡。对于有志于法理学研究的学生而言,精读十本以上的名著之要求并不为过,以哲学和法学为主,轴心时代:《理想国》、《政治学》、《老子》、《论语》。近代:休谟《人性论》、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现当代:哈特《法的概念》、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哈耶克《法律、立法与自由》。在此基础上,还要泛读三十本左右的名著。读书要动笔,精彩之处要摘要下来,反复琢磨。

二、写作关。能否写出一篇像样的法理学论文是衡量是否学好法理学的标尺,写作是比阅读更为复杂的脑力劳动,很多问题是在写作中发现和解决的。写作是一个长期训练的过程,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材料取舍等写作艺术应该属于默会知识,是通过自己的写作练习逐渐掌握的,绝不是看了几篇关于写作技巧的文章就能够掌握写作技巧的。写作就像一个人游泳、骑自行车一样,必须是自己苦练才会。所以要经常练笔,哪怕一篇读书笔记也是写作的开始。“多读心中有本,多写笔下生花”是学好法理学的至理名言。开始的写作速度很慢,一天写不了几百字,一两个月写不出像样的文章,虽然令人泄气,但这都是很正常的。锲而不舍的练习,你的写作速度和质量都会有明显的提高。

三、语言关。如果能够多掌握几门外语,那当是非常有优势的。但是这里的语言关并非指外语,而是指中文。现在的大学,外语比中文还重要得多,学生花在英语上的时间比汉语的时间还多得多,这未免有点本末倒置了。不少学生词汇贫乏、文笔生硬、表述不清,论文难以卒读,什么理也说不清楚。法理是通过语言表述来说理的,不过语言关就学不好法理。一些学生原本中文功底不好,到了大学就放弃了中文的修炼,写作的语言味同嚼蜡。学好语言要下苦功夫,经典名著《论语》、《老子》、《古文观止》、唐诗宋词是应该读一点的。

四、思考关。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法理学是思想之学而非知识之学,知识可以死记硬背,思想必须反复思考。柏拉图是古希腊大思想家,他说自己与芸芸众生的区别是:“别人活着是为了吃饭,我吃饭是为了活着。”那么活着又是为什么,就是思考。思考就是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不要人云亦云,敢于质疑,提倡逆向思维。经典的法理学名著和经典案例都有着作者的深刻思考和独到的见解。而且,思想和语言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精彩的语言总是为表达精彩的思想服务的,而精彩的思想必定出于艰辛的思考。唯有通过思考,才会形成一点点自己的东西,才可以说自己学习了法理学。

九:法理学理论体系的梳理

论我国法理学理论体系的梳理X

赵 迅,武 勇

(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 410082)

[摘 要]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极其复杂的,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因之亦是极其复杂的。我国法理学理论体系缺

乏研究和梳理,使得我国法理学的教学和教材体系极度混乱。西方法理学理论体系学说中最具借鉴意义的是三分

说和综合说,我国法理学理论体系应是由本体论、价值论、运行论(包括运行环境) 三大部分组成的统一体。

[关键词] 法理学;三分说;综合说;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 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1763 (2005) 05 —0122 —03

On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of China

ZHAO Xun , WU Yong

(Law School , Hunan University , Changsha 410082 , China)

Abstract :The research object of jurisprudence is extremely complicated , so does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2

risprudence.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in our country is lack of study , which leads to chaos and con2

fusion in the teaching material of jurisprudence. The most significant parts of references in western jurisprudence

system are the three - fold division and comprehensive law.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of our country

should be a unity that consists of ontology , value theory , and operation theory.

Key words : jurisprudence ;t hreefold division law ; comprehensive law ; value t heory

一 问题的提出

以法律这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的一般理论和共同性

问题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是极其复杂的。英国法理学家哈

里斯描述说:“法理学是一袋杂七杂八的东西,关于法律的各

种各样的一般思辩都可以投入这个袋中。法律是干什么的?

法律要实现什么? 我们要重视法律吗? 对法律如何加以改

进? 可以不要法律吗? 谁创造法律? 我们从哪里去寻找法

律? 法律与道德、正义、政治、社会实践或赤裸裸的武力有什

么关系? 我们应遵守法律吗? 法律到底为谁服务等等,这就

是一般法理学所包括的问题。人们可以不理这些问题,但这

些问题并不消失。”①美国著名法理学家博登海默同样描述

性地说:法理学“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

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房间、凹角和拐

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由于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局限,照明

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如此了。”我国法理学

者苏力教授也指出:“法理学是对被称为法律的那些社会现

象有关的根本性问题的哲学思考,而法律这个概念是没有确

定的所指,......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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