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机关解除处分送达回执
您好,以下回复仅供参考。建议您去当地的有关机关的工作人员咨询详细情况。
二:送达政纪处分决定履行什么程序
第二章 处分决定的送达 第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犯错误的党员、监察对象作出或经同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准作出处分决定后,应在一周内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 纪检监察机关向受处分人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与本人谈话;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在送达的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中,应将需要执行的涉及受处分人的职务和级别调整、工资变更、年度考核、执行情况报告、责令退赔、追缴违纪款物、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等具体内容告知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八条 受处分人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应在处分决定送达回执上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受处分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处分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人员到场,见证现场情况,由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将处分决定书留在受处分人的住所或者所在单位,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委托其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代为送达。有关单位或部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送达的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后,须在送达回执、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上记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行政处罚文书有哪些须送达回执
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改通知书,听证通知书,需要送达当事人的,都要有回执。
四:为什么行政处罚直接送达不要回执
行政处罚直接送达时,当事人要在送达的文书上签字的,这就表示已经接收,因文书格式不同,有的是在送达的文书上签字,有的是送达的文书上没有当事人签字的地方,这时就要另用送达回执文书填写内容,当事人签收
五: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执是什么作用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执》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将有关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当事人的凭证。
六:行政执法中当事人签字是否可以视为送达,是否还需要制作送达回执,请详细说明理由,最好有法律出处。
当事人签字就是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当然就送达了。就好比送快递的让你签字,有一联儿就是回执。
七:行政处罚文书 送达回执委托送达该盖谁的章
谁处罚谁盖章。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请采纳,谢谢
八:党员的处分决定书往哪些部门发送
第二章 处分决定的送达 第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犯错误的党员、监察对象作出或经同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准作出处分决定后,应在一周内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 纪检监察机关向受处分人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与本人谈话;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在送达的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中,应将需要执行的涉及受处分人的职务和级别调整、工资变更、年度考核、执行情况报告、责令退赔、追缴违纪款物、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等具体内容告知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八条 受处分人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应在处分决定送达回执上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受处分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处分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人员到场,见证现场情况,由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将处分决定书留在受处分人的住所或者所在单位,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委托其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代为送达。有关单位或部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送达的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后,须在送达回执、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上记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名并加盖公章
九:未履行程序的处分决定十几年了还在伤害本人利益怎么办
第二章 处分决定的送达 第六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犯错误的党员、监察对象作出或经同级党委、政府(部门)批准作出处分决定后,应在一周内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 纪检监察机关向受处分人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与本人谈话;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向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送达处分决定书时,应同时送达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和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 第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在送达的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书中,应将需要执行的涉及受处分人的职务和级别调整、工资变更、年度考核、执行情况报告、责令退赔、追缴违纪款物、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等具体内容告知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单位。 第八条 受处分人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应在处分决定送达回执上签名,并注明收到日期。受处分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处分人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的,送达人应当邀请受处分人所在单位人员到场,见证现场情况,由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将处分决定书留在受处分人的住所或者所在单位,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向有关单位或部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或委托其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代为送达。有关单位或部门收到纪检监察机关送达的处分决定书等材料后,须在送达回执、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书上记明收到文件的名称、份数和日期,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您好,用人单位对员工处分,员工不签字,处分还生效吗
生效。
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处分,即使员工不签字,也是有效的。如同党政机关对公务员的处分一样,受处分人不签字,处分决定依然生效。再如,法律文书的送达也是如此。例如法院送达的传票,当事人不签字的,在送达回执上注明“当事人拒绝签字”,所送达的文书也是有效的。例如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不签字,也一样会被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