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规范

一: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规定

1.教师工作量评定标准

是依据教师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确定的以时间为单位的教师工作量数量衡量尺度。它是衡量教师是否完成其职责的重要的数量标志。它对于所有的教师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教师工作量数量标准的实际确定是比较困难的,但从理论上说,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不能是个别劳动时间。所谓个别劳动时间,是指单个教师为完成教学诸环节及其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而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个别劳动时间是千差万别的,确定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的尺度,只能是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或表示这种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在现有的正常的教学条件下,在社会对教师合理的职责要求和受教育者平均的接受能力下,完成教育诸环节的过程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量和社会必要劳动量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不同的。大体有三种情况。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等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说明该教师恰好完成工作量定额。如果某个教师的个别劳动量小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在一般情况下就说明该教师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定额的情况,要分清是由于主观原因还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果确系由于编制数量确定有误,那么学校管理部门必须及时给予调整。如果个别劳动量大于社会必要劳动量,则说明教师超额完成了任务,付出了较多的劳动量。我国在20 世纪50 年代,高等学校试行过《教师工作日和教学工作量办法》,1978年起原教育部重新拟定《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试行并总结、修订后,于1981 年正式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在这个《办法》中,根据每学年42 周,每周5 天,每天8 小时计算,教师工作的全年定额为1680 小时。

从理论上说,这个定额时间不属于教师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按8 小时工作日制度的规定数乘以工作自然天数的小时积。与这个法定时间额相比较,我们在教师工作量的实际计量中,往往是用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乘上相应的经过科学计算和处理的加权数。教师各项工作的实际时间可以制成调查表,下发到教师手中,要求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填报。调查表汇总上来之后,测算出本校教师从事各项工作的平均时间,以及占总的工作时间的百分比。一项调查表明,高中教师的备课时间是每周18.4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3.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4.2 小时;高中教师的授课时间是每周10.6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3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4 小时;高中教师的作业批改时间是每周11.8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11.2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0.3 小时;高中教师的辅导时间是每周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5.15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6 小时;高中教师的第二课堂工作时间是每周0.49 小时,初中教师是每周0.9 小时,小学教师是每周1.2 小时。

在教师工作量数量评定标准这个问题上,还需说明的是计量标准的单位问题。我们认为,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比以学时为单位相对好些。有三方面原因:其一,教师教学工作量中的授课时间表面上是以学时计算的(40 ~50 分钟),实际上与授课有关的其他教学环节所花费的劳动时间都是以自然小时为单位来计算的。其二,课间休息的10 分钟,表面上好象不属于教学时间,其实不然。课间休息时间是师生授、听课的必要条件,它虽然发生在劳动过程之外,但属于劳动过程的继续,是授课时间的延长。其三,以小时为尺度来计量教师工作量,兼顾了教学人员和非教学人员的不同劳动特点,非教学人员不适于用学时来计算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质量评定标准

是以评价教师工作优劣为目的的......余下全文>>

二:国家教师工作量标准

一、小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或包教一个班的语文和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8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同时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二、中学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和两个班的语文或数学课。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其他学科教师,原则上每周担任14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量,同功承担相当于一个班班主任工作的其他教师工作量。

三、中小学“双肩挑”的校级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担任一个课程,一般不少于4课时。中学“双肩挑”处室干部,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一般应担任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或相当一门主要学科的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职工,学校每学期应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实行每天八小时上班制。

三:教育部教师工作量标准

合理的工作量是:每周语文8节,品德与生活2节,自习1节,晚辅导3节,这是一班50人的工作量,考虑到一班70人,品德与生活2节应再去掉。

四:中职教师工作标准

1、一般本科毕业满3年,经过240培训(须有继续教育证明),和在公开的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一般就可以评讲师了。 2、讲师职称评后5年,可以评高级讲师,具体准备的材料和评中级一样,只是数量要求更多,等级要求更高。

五:体育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是什么时候发布的

第一条 教师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条 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发扬“严谨、求实、敬业、创新”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地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养成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三条 教师应服从各项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自觉地遵守学校的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第四条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努力探索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第五条 教师应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地、深入地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思想,注意因材施教,并以严谨的教风、一丝不苟的精神对待每一堂课和每一个教学环节。

六:我国中小学教师遵循的教师规范有哪些?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七:教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一)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和职务聘任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用。任课教师受聘期间,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纪律等方面,接受所聘系(部)的指导并向聘任系(部)负责。

(二)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三)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合理组织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制定课程(实践环节)进度计划。

2.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高水平与一定特色的适用教材(指导书等),经系(部)同意后实施。

3.负责课程(实践环节)需用的模型、挂图、幻灯片、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

4.负责该课程(实践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5.负责课堂纪律、实习纪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考勤工作,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6.负责主持该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7.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与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务处、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

8.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表率。

9.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学规律,提出教改方案,经系(部)和教务处认可后试行。

10.接受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

11.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八:人力资源管理课程老师该岗位的工作规范

(一) 概述

在学校的指导下实施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要求和目标。

(二)工作职责

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在教务处安排下,负责贯彻、实施学校的教学计划,通过教师富有个性的创造性劳动,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企业所需人才。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特制定以下教师岗位职责:

一、履行《教育法》、《教师法》关于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履行学校规定的“教师评估细则”

二、自觉提高自身从业素质,以优秀的思想、理论,扎实的专业知识武装自己。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勤奋工作,教书育人。

三、承担各类教学任务。编制教学授课计划,备课、授课、辅导与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组织学生备战考试并做好教学分析,及时报送各类教学资料。

四、指导学生参加的国家资格考试,并做好评价。

五、参与同业交流,主动听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热心教改:承担教研课题、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撰写教研论文或学术著作;参与学科建设。

六、承担学生课堂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工作,学校、教务临时指派的工作。

九:学法律规范,做担当教师

你好,老师必须要懂得法律规范才能做到:  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全面健康地成长。

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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