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一:2016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6年还没调整,还是2015年的标准

二:2015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将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折算为8.68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4元/小时。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三:东莞底薪2017最新标准

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于2015年5月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四类:其中一类地区是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二类地区是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四个珠三角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三类地区是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四个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其余地区为四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月。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实施十二年来,这是广东省第三次宣布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前两次分别是在2009年和2012年,均为全球经济危机之后。

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2015年11月,广东省曾公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 ;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珠三角区域内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云集。纺织、电子等行业均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的底薪。

对这部分小微企业来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将加大其人力成本。据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2015年间(除2012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率分别为:2010年21.1%,2011年18.6%,2013年19.1%,2014年19.1%和2015年19%。

四:2015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涨到多少?

劳动法规定的是1310,但现在已经招不到人了,所以早就有企业自己提高到1510,1710,1800等。你可以不用再等法定涨底薪,自己跳厂找个工资高的。你们1460也可以,但6天12小时2500,赶紧辞职,这么低的工资,不知道是怎么算的。

五:东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1510元

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六:2015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深圳上调到2030元,但是东莞还没有跟进,还是1310元。但实际上深圳2014年上调到1808时,多数工厂就已经没有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多数都打折了。而东莞,尤其是靠近深圳的塘厦、长安等镇街,多数工厂都以高于1310的底薪和加班费招聘工人,再加上深圳工厂一贯不包吃住,东莞工厂一贯都包吃住,以及东莞消费较低的因素,实际上工人的收入水平是差不多的。

七:东莞工资标准2016底薪多少

广东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八:2017东莞工资最底标准

08年起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东莞地区是按照省二类标准执行的也就是:77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

九:2016东莞劳动法是多少

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当前为1510元/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粤府函〔2015〕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决定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十:东莞工资标准2016底薪

日前,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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