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任免

一:董事长是由股东大会任命的还是由董事会任命的?

一、是董事会

二、只不过客观上董事上均由大股东实际控制,所以有股东大会免董事长一说;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股东大会将董事长的董事职务免掉了,当然也就直接免掉了他的董事长职务。

二:董事长如何任免

董事长首先由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成为董事,然后董事会再进行选举,成为董事长;八面的话一种情况是任期届满不再选举,另外就是大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罢免董事长职务。

三:总经理是由董事长还是董事会任免

上面的人怎么都乱说的啊。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

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通过),

董事会决定聘请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四:董事会的权限和人员的任免

公司法第37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法第46条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公司法对公司董事的任命有什么要求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六:董事会成员变更需要哪些程序

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

那么,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分为下列情况:

1,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是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的,由董事会重新任免或者由股东会(股东)重新任免。

2,股份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重新任免。

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由国资委在董事会成员中重新指定。

4,中外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更换根据章程的规定由中方或者外方股东重新委派或指定。

董事分为职工董事和非职工董事。

董事的更换有下列情况:

1,非职工董事由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重新任免即可。

2,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即可。

董事会秘书的更换由董事会重新任免即可。

PS:::经理的任免也是由董事会决定的。

七: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

董事的任职资格

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不定期是指从任期那天算起,满3年改选,但可连选连任。

4、我国《公司法》对董事的任职资格作了一定的限制。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八:执行董事的任免机构是不是董事会?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九: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文件指什么???

任免文件就是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任命或免除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的决议。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一般由职工代表大会任免。

经理一般是由董事会任命或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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