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旧兼从轻原则的介绍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则中从旧原则的发展。
二:我国刑法中从旧兼从轻原则的意义是什么?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新法的规定如果具有溯及力,违背了这条法律原则。在旧法实行阶段,人们无法预知新法的规定,人们只能依据旧法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规范调整。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刑法的功能有2个,一是预防,二是惩罚。这两者的实现都需要以法律的确定和稳定为前提。新法具有溯及力,是否定了法律内容的确定性,会引起社会动荡不安,引起公民恐慌。
三:为什么从旧兼从轻原则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定罪量刑应以行为时有法律明文规定为限,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对行为之后实禒的法律,应当说对实施前的行为并无效力,否则就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但是考虑到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故而要“从轻”。所以刑法在溯及力上是从旧兼从轻原则。这并不违反罪刑法定,恰恰是罪刑法定的体现。 刑法不溯及既往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
四:什么是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如何适用
1、不需要。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对新法颁布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
2、旧法。新法没有生效何来适用。
3、从轻原则。适用新法。
从旧兼从轻原则实质上追求的是“有利于被告人”的效果。
五:党纪处分怎样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
依照当时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133条,均应遵循",才适用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之前发生违纪行为,只有在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即①般应当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原则。尚未结案案件,无论何时立案审查,依照当时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中央纪委审理室近期有关文件明确。 本条例施行前,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根据新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第133条第②款规定,适用当时规定或者政策,已结案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从旧兼从轻",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如果行为发生时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如果行为发生时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
六:我们国家的法律只采用了从旧兼从轻原则 没有采用从新兼从轻原则吗
不能犯有对象不能犯和手段不能犯,对象不能犯比如强奸一个男的,这是不可能的,手段不能犯就是把糖当做砒霜去下毒。
生理性醉酒就是真的喝醉了,病理性醉酒就是没有喝酒但是和醉酒一样
七: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下面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1、不需要。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对新法颁布前已经审结的案件不适用。
2、旧法。新法没有生效何来适用。
3、从轻原则。适用新法。
从旧兼从轻原则实质上追求的是“有利于被告人”的效果。
八: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怎样理解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
其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九:法律从轻原则与从新兼从轻原则与从旧兼从轻原则有什么区别,请举例说明。
这个问题是关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两种态度
举例的话:
"从旧兼从轻"的情况下:某新法颁布之前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依旧法处罚较重,而依新法处罚较轻,甚至不认为该法律行为触犯法律,则适用新法;若新法与旧法没有太大差异的话,则鸡用旧法,可以说从旧是原则,从轻是例外."从新兼从轻"与之相反,认为新法具有普遍追溯力,但旧法规定较轻时为例外.
二者的出发点是相同的,就是使犯罪嫌疑人在处理时不至于因为法律的更改而加重处罚,不仅如此还有可能使犯罪嫌疑人免除或减轻处罚.
十: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怎么就“排斥习惯法”了呢?
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为了保护公民利益而制订的,如对于同一种犯罪的处罚,旧法比新法处罚的轻,就适用旧法,这也是法律人道主义的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