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规划法的内容简介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共6章46条。①制定本法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城市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和进行城市建设,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②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③本法所称城市指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④城市规划的编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当地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⑤城市规划由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组织编制。编制的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观。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⑥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新区开发应当具备水资源、能源交通、防灾等条件,并避开地下矿藏和地下文物古迹。⑦在城市规划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必须持国家批准文件,由城市规划部门核定其位置和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⑧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服从根据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不得占用道路、广场、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压占地下管线进行建设。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⑨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
二:城市规划条例是哪年分布的
现行的城市规划条例有很多,
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7、《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9、《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1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第880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是2007年颁布的,2015年有最新修订。
然后,各地有不同的规划条例,这个就更多了,每个省都有 的。
三:国家城乡规划法和省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城乡土地,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和社区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
第十一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余下全文>>
四:城市规划现行规范有哪些,能否一一列出?
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与规范一览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7、《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
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9、《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10、《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1、《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2、《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13、《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14、《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6、《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17、《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8、《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9、《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20、《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1、《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2、《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2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4、《城建监察规定》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
25、《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26、《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27、《镇规划标准》
2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29、《防洪标准》
30、《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31、《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3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3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34、《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规范》
3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3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37、《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8、《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3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4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4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4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43、《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4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5、《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相关法律与行政法规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5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畅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6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6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6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6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6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0、《风景名胜区条例》
7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7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74、《城市绿化条例》
75、《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76、《信访条例》
77、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余下全文>>
五: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城乡规划体系包括哪些?
一.城乡规划包括:
1. 城镇体系规划
2.城市规划.
3.镇规划
4.乡规划
5.村庄规划
二. 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包括:
1. 详细规划
2.总体规划
三.详细规划包括:
1.控制性详细规划
2.修建性详细规划
六: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法律有哪些?
以黑龙江为例: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5、《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6、《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7、《哈尔滨市中小学用地保护条例》
8、《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地区管理条例》
9、《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0、《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12、《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13、《黑龙江省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办法》14、《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15、《哈尔滨市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6、《哈尔滨市城镇个人建造住宅规划管理办法》
17、《哈尔滨市集镇和村屯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8、《哈尔滨市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有没被废止或者被修正了,哪里能找到?
百度百科,搜索就能找到。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7章70条,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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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广东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36条与城乡规划法64条扺触吗
与国家法律抵触的,以国家法律为准。
九:请问,城市规划法属于什么部门法?是经济法、社会法、还是行政法?
广义的城市规划法指国家为调整在城市规划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城市规划是为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专义的城市规划法是特指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憨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应该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十:《城乡规划法》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哪些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