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注册的商标。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截止2006年10月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8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现时已增至80个),《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要求使用的语言:法语。 1989年6月27日,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
成员国当中的“比荷卢”为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的简称,实际是三个“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但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仍按一个国家对待,并按一个国家缴纳有关规费。
二:准备注册马德里商标,大概需要多少钱?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
1、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图样)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附加注册费:在有补充注册费的情况下,如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瑞士法郎。
4、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详见单独规费表。
注:1.圆括号中数字为集体、证明商标收费标准。
2.单独收费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国际局将根据汇率的变化或者应单独收费国因国内收费标准变化的要求及时将各国新的单独收费标准通知各成员国。(请登录www.wipo.int进行查询)
3.日本申请费用为第一个类99瑞士法郎,每增加一个类增加75瑞士法郎,注册成功后收取注册费用每个类328瑞士法郎;
加纳申请费用为每个类129瑞士法郎,注册成功后收取注册费用为每个类86瑞士法郎。
4.表上没有列的国家均为3个类别以内100瑞士法郎。
5.后续业务的收费标准:后期指定的基础注册费为300瑞郎,转让规费为177瑞郎(每个国际注册号),变更规费为150瑞郎(每件变更申请),删减规费为177瑞郎(每个国际注册号),续展基础注册费653瑞郎,宽展费326.5瑞郎。放弃申请、注销申请、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申请、指定代理人申请均免费办理。
6. 关于希腊单独规费收取的具体说明:
关于马德里新申请和后期指定,希腊知识产权局对超过第10个类别后不再要求收取额外的费用。举例说明如下:
如指定希腊时申请1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33瑞士法郎;
如2个类别,单独规费为133+24=157瑞士法郎
三:马德里商标注册有哪些优缺点
你好。
一、马德里商标注册优点
1)手续简单
商标申请人一般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纳的收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条约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分别缴费的繁琐程序。
(2)费用低廉
实践表明,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比去各国逐一申请商标注册在费用上更为便宜。申请的国家越多,费用节省得越多。
手续的简单和费用的低廉还体现在国际注册申请后的诸多程序当中,比如变更、转让、续展、删减、注销等申请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3)减少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
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完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另外,国际局负责国际注册公告的发行,免除了各主管机关再次公告国际注册商标的义务。国际注册规费的收取和分配也是由国际局来完成的,同样减少了各主管机关的工作量。
二、注册的缺点:
1、没有商标证书,只有一张证明,拿着证明再单独去日本或韩国或者其他国家再办证书,还要产生其他的费用。
2、后续程序复杂,如果商标被驳回或异议,需要重新委托代理机构进行答辩,产生其他的费用。
3、必须以国内商标注册为基础,即必须先在中国申请或注册商标。
4、中心打击原则,注册之日起5年内,基础商标被撤销或驳回,其效力及于所有指定国家。
5、具体开始受到的保护时间不好确定(就是申请人什么时候注册成功),马德里注册没有证书,只有受理证明。
6、有时候寄来的文书是法语。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四:马德里商标有什么优点和弊端
中华商标超市总结整理了有关马德里商标注册优缺点,供大家参考下:优点主要表现在:(1)手续简单
商标申请人一般只需要通过一个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使用一种语言(法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目前只有日本和加纳的收费分申请费和注册费两次收取),就可以向除其原属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加入相同条约的缔约方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从而免去了分别向这些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申请、分别缴费的繁琐程序。
(2)费用低廉
实践表明,通过马德里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比去各国逐一申请商标注册在费用上更为便宜。申请的国家越多,费用节省得越多。
手续的简单和费用的低廉还体现在国际注册申请后的诸多程序当中,比如变更、转让、续展、删减、注销等申请也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缴纳一次费用。
(3)减少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
商品和服务的分类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形式审查部分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以下简称国际局)完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的工作量。另外,国际局负责国际注册公告的发行,免除了各主管机关再次公告国际注册商标的义务。国际注册规费的收取和分配也是由国际局来完成的,同样减少了各主管机关的工作量。
当然,马德里体系仍然存在一些缺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统一的注册证
国际局在收到国际注册申请后会颁发一张国际注册证,但其效力仅类似于国内的受理通知书,且大多数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审查之后一般也不再颁发注册证或核准通知书,只有在商标被全部或部分驳回的情况下,才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因此,申请人只有通过计算驳回期限的方式来推断自己的商标是否被相关缔约方的主管机关核准。对于习惯了拥有一张经商标主管机关盖章的注册证的国内申请人来说,没有注册证会令他们感觉有些不踏实。由于大多数国家的申请人也有同样的想法,目前国际局正在不断改善自己的工作,除了完善网络数据库的内容外,还规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对被全部核准的申请,各主管机关均需发出核准通知书,但是否向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仍由各缔约方的主管机关自己决定。
(2)缺少后续程序
对于在各缔约方被驳回或被异议的国际注册申请,国际局不负责转交申请人需要向缔约方提交的复审或答辩书件,只能由申请人委托该缔约方认可的代理机构递交。国际局不负责后续程序法律文件的递交,主要是考虑到工作量过于繁重。因为各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差异很大,并且一般都要求以本国语言来提交,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各种文件也非常庞杂,一份异议申请或答辩往往有几十乃至上百页,就目前国际局的规模和经费来看,实践中很难操作。
(3)缔约方数量有限
截至目前,马德里体系的缔约方有84个,一些重要的国家还没有加入该体系,北美、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等地区的大部分国家还徘徊在该体系之外,其中包括加拿大、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等一些我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在很多情况下,国内申请人不得不同时选择通过马德里体系和逐一国家申请两种途径来申请商标。
五: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包含哪些国家
你好,马德里商标注册体系目前包括: 中国、美国、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 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 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 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塞拉利昂、肯尼亚共和国、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岛、格鲁吉 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一共52个国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六: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周期是多久
你好。 1.马德里国际注册日。国际局如果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实际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国际注册日;
2.各指定国的审查周期计算。国际局通知各指定国家的日期为审查起算时间,马德里纯协定书国与既是协定又是议定书国的审查时间为自通知日起12个月;马德里纯议定书国审查时间为自通知日起18个月。以上审查期限仅指各国的审查周期,个别国家在审查周期完毕后会进行异议公告,第三方仍然有可能提出异议;
3.后期指定的保护期限。分两种情况:(1)从国际局收到后期指定文件并通过形式审查的日期视为后期指定日期,保护期从各指定成员国核准保护日起算(个别成员国按照后期指定日期起算)至国际注册有效期届满日。即保护期限短于10年;(2)申请人在后期指定时在提交文件中选择该后期指定的生效日期从原国际注册日有效期届满日生效,则保护期从各指定成员国核准保护日(个别成员国按照原国际注册有效期届满日起算)至下一个有效期届满日。
4.马德里指定美国提交使用证据的时间。马德里指定美国商标保护从美国商标局核准注册日起算,提交5-6年使用证据的时间从美国注册日起算。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七:马德里商标成员国有哪些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解答,现阶段马德里商标包含92个缔约国:
协定缔约方(56个成员国):(比荷卢: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的总称)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白俄罗斯瑞士保加利亚比荷卢* 德国 法国 阿尔及利亚 捷克共和国 西班牙 意大利 古巴 埃及 列支敦士登 匈牙利 克罗地亚 吉尔吉斯斯坦 利比里亚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 摩尔多瓦共和国 摩洛哥 拉脱维亚 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 蒙古 纳米比亚 波兰 苏丹 圣马力诺 俄罗斯联邦 斯洛伐克 罗马尼亚 葡萄牙 叙利亚 塔吉克斯坦 斯洛文尼亚 乌兹别克斯坦 越南 斯威士兰 伊朗共和国 莱索托 莫桑比克 塞尔维亚和黑山 塞浦路斯 中国 塞拉利亚 乌克兰 肯尼亚 不丹 摩纳哥
纯议定书缔约方(21+欧洲24个成员国)
英国瑞典希腊新加坡冰岛格鲁吉亚澳大利亚爱尔兰爱沙尼亚土耳其韩国美国土库曼斯坦丹麦日本芬兰挪威立陶宛赞比亚安提瓜和巴布达荷属安的列斯欧盟(24国)
八:马德里协议商标与境外注册的商标有什么区别?
简单讲一下通过马德里协定或议定和直接在某国申请商标的差别吧。
从权利所属这个层面上讲,二者并没有实质性差别,二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程序上。
以中国申请人为例:
1.马德里商标可以一份申请书申请多个国家多个类别的商标,而普通的涉外商标要一个国家一个国家逐一申请;
2.马德里商标可以直接通过中国国家商标局直接提交申请,而普通的涉外商标一般要委托当地事务所或律所提交,部分国家需要公认证手续;
3.一般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都会有商标证书,而通过马德里指定的则没有,需要时可到当地商标主管部门开具商标证明;
4.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不要求该商标在中国已经申请或注册,通过马德里指定需要在中国已申请(阿尔及利亚需注册);
5.直接在各国注册的商标相互独立,通过马德里注册的商标如果五年内原属国的商标被无效或撤销,则马德里国际注册也将被撤销;
6.各国商标审查时间有长有短,马德里商标审查期为12或18个月,超过期限未驳回则视为核准注册;
7.相对于直接在各国申请商标,指定的国家越多,马德里商标越便宜;
8.很多国家并不是马德里协定或议定的成员国,不能通过马德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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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欧盟商标和马德里商标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欧盟是共同体,也可以说是马德里中的一种。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马德里所有缔约国之间的一种商标国际注册保护方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只需要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要求在多个缔约国进行注册。 目前,共有95个缔约方。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欧盟成员国28个: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望采纳。
十:如何注册马德里商标
办理马德里商标的途径一共有两种:
一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是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在办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时,往往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所以第一种途径更为方便。
无论是哪种途径,都是以下三个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1)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
(2)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
(3)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注意:
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
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如申请人想要指定保护的国家既有"协定"成员国,又有"议定书"成员国,而本国申请注册的还未取得注册,或者说刚刚提交申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建议申请人
可先就"议定书"成员国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当该商标在本国注册后再就"协定"成员国提出后期领土延伸申请。这样即能马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又不浪费时间,尽快取得商标注册保护,特别是当该国际注册申请是在国内注册申请提出六个月之内提出的,申请人还可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