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责任

一:会计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

你这个问题有点大,简要回答就是朱总理说的:诚实守信,不做假账。

二: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的凭证审核,账簿登记,纳税税申,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熟悉掌握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有关法规。遵守各项收费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保证专款专用。

二、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三、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四、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五、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六、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七、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八、对主管部门和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监督,要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九、会计调离本岗位时,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预算资料、印章、票据、有关文件、会计档案、债权债务和未了事项,向接办人移交情楚,并编制移交清册,办妥交接手续。

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热忱服务。

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请保留此标记度和商场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支票的签发要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对签发的支票必须填写用途、限额,除特殊情况需填写收款人。应定期监督支票的收回情况。

5.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6.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7.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8.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9.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10.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二.会计员的岗位责任制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即使确认销售收入,正确计算增值税、消项税额。

3.划清费用的开支范围及营业内外收入。

4.认真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

5.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利润分配。

6.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7.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

8.对会计帐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对商场的财务档案要立册,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记帐要及时、准确,明细帐要按日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但不能超过三天。不许先出报表和后帐。

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商场制定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经理。

三:会计有哪些法律责任?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第四十七条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同时违反其他法......余下全文>>

四: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是什么

责任会计是管理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侧重于决策的执行和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企业决策的经济目标就是责任会计的执行目标,而财务会计通过核算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的不同需要。责任会计和财务会计存在着本质差别,但又有一些相似之处。

五:会计法律责任问题

你是哪一年七月。你看一下会计法。

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是什么?

一、单位负责人负有哪些会计责任

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有的会计责任概括起来主要有:

1.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并承担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

2.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的责任;

3.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组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责任;

5.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且保证真实、完整的责任;

6.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保证有效实施的责任;

7.支持和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责任;

8.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报告,应当及时答复或作出处理决定的责任;

9.如实向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的责任;

10.接受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的责任;

11.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配备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健全会计机构,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的责任。

12.对做出显着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会计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责任。

13.依法办理会计工作移交和保管会计档案资料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如果违反以上法定的会计责任,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怎样负起会计责任

《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督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其它相关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因此,单位负责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

1.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是单位负责人负起会计责任的有效保障。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一个单位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首先要考虑既定目标:一要保证单位经营方针和管理目标的实现,二要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三要保证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四要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效益最大化,五要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在法定范围内进行。其次要符合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第一、必须明确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第二、应当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第三、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第四、应当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最后要遵循合法、适用、规范和科学的原则。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仅制定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健全、切合实际、有效执行。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重视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设,根据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从有效管理和控制的要求出发,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内部控制盯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其它基础管理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余下全文>>

七:什么是会计责任,什么是审计责任,两者的区别?

会计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厂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审计责任: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者有不同的区别,会计责任不能替代审计责任,同样审计责任也不能替代会计责任。

八:会计的职业责任都有哪些?

会计师要始终坚持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畏艰难的精神,不向不良风气和非法行政命令低头,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将会计职能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会计行业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运用专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打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展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会计是一种接受委托代理核算管理业务的责任人即投资者,并对其负责的职业。当前,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特殊时期,不少企业特别是很多大型特大型企业仍然属于国家控制,仍然奉行陈旧的管理理念。这样对于会计财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不够,容易造成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要判断和评价一位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的高低,应该从两方面来看:首先是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此项内容关系到会计行为是否能到达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否能到达科学合理的范畴,使得会计业务能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如果此项水平和素养不达标,就会造成财务混乱,阻碍企业竞争力的提高。其次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包括会计人员能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的规定,实事求是,不做假账,对自己所作的账目和报表认真负责。如果此项要求不达标,即使业务水平再高,也会对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两方面内容,第二项要求是第一项要求的基础,没有第二项的职业道德做保证,业务水平再高,也是空中楼阁,甚至可能是业务水平越高,对企业的损害越大。 如果会计财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有问题,做出的账目失真、混乱,不仅对国家企业和职工造成巨大损失,同时对整个会计财务行业造成的损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造成的是经济利润的损失;而从整个全国会计财务行业来看,造成的则是社会层面的恶劣影响,不但会败坏市场和企业风气,更会削弱我国企业和企业中的会计行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竞争力。所以我们企业的会计财务人员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不能为了个人暂时的眼前利益而置企业和国家大局而不顾,做出有损国家和人民的行为来。 到二十一世纪,国际竞争将日趋激烈,我们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不仅取决于经济、科技发展的水平,也取决于人民的基木素质。一个国家在世界上生存与发展的竞争,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人民基本素质的竞争。而在经济领域,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原有的带有强烈政府意识和行为模式的会计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加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和国情的特殊性,新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会计管理制度远未建立和运行。以往陈旧落后的会计制度也在进行相应的调整,而在会计理念上也需要与世界接轨。作为从业者,不光要从自身是受托管的角度来理解问题,处理工作,还需要学会换位思考,要适时站在企业管理者的角度对企业业务经营生产状况及成果进行确认和统计报告,同时也要担负起向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及时准确的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责任。这就要求会计师要始终坚持忠于职守、实事求是的态度,不畏艰难的精神,不向不良风气和非法行政命令低头,要牢记遵守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将会计职能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 文章整理来之论文网,整理人论文网: ......余下全文>>

九: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就我国法律规范体系对会计法律责任规定而言,其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从我国《会计法》的发展过程看,行政责任形式经历了一个从以行政处分为主向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转变。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如财政部门)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二)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刑事责任作为最具威慑力的制裁形式,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达到了 “公害”的地步,因此加强刑事责任被认为是治理不规范的会计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伪造或者毁损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挪用犯罪,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是对犯法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是即可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三)民事责任。会计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在国外、特别是英美法系国家中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越来越多。在这些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中,由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提供信息一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似乎顺理成章。因此在我国,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民事责任也正在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形式。

十:会计有哪些法律责任?

企业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潜在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债权人的贷款审核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由于会计信息的失真造成各有关利益主体损失时,就会追究相应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会计人员需承担相应的会计责任。就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一、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对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据悉,纳斯达克上市公司――中国网易的股价跌幅超过10%,该公司称过去的会计违规问题可能遭到美国证交会的起诉。可见如果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将会极大地损害国家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工个人的,甚至单位自身的经济利益。因此,对会计活动的运行就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可操作的约束力规范,这是各方面利益关系者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二、单位负责人是影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事实上,会计数据并非完全可以由会计人员控制,会计人员一般也很少主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而单位经营业绩好坏是和单位领导者休戚相关的,有些单位领导或为完成考核指标、粉饰政绩,或为经济利益逃避债务、逃避税务征收,或为获得投资、贷款等,而强令会计人员伪造、篡改会计数据。而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聘用人员,与单位领导本就属于上下级关系,大多数会计人员对领导伪造、篡改会计数据要么是无奈顺从,要么是敢怒不敢言,从而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由此可见,财务制度、法规能否得到应有的执行效果,领导是关键。通过明确和加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主体地位和法律责任,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会计法也提出并且强调了几点:1、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责任主体。2、规定单位负责人须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盖章,并负责其质量。3、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单位负责人在单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当然了,我们说单位负责任也是会计责任人,并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对造假或违规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新修订的《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如果出现会计造假,除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同样也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而且新《会计法》将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的主体,并不意味着在一切情形下,主要的会计责任都应由单位负责人来承担。会计责任的承担或分担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定。当造假行为是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或挪用了单位的财产,要单位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就显得不公平。犯错误的会计人员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视其是否尽到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应有义务,只承担失职或监管不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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