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在基层活动方案

一:如何加强双拥工作职能?

组织员办

职责:

一、协助党委抓好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加强对党支部的规范化管理。

二、抓好全镇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 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协助党务书记抓好党的基础设施、阵地建设。

四、负责全镇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党费收缴,并及时准确上缴。

五、做好劳资、职改、干部退休等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档案资料齐备。

六、负责全镇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并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党委重大会议的组织、党委文件及各类材料的撰写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员办

职责:

一、在全镇范围内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指导全镇的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

二、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三、抓好党政班子的中心组学习活动。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高农民文明素质。

五、抓好农村党员的教育,发挥镇党校的阵地作用。搞好冬、夏两季党训。

六、选树各类典型,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

七、负责信息反馈,宣传报道全镇各条战线的工作成果,树立苏家洼镇良好形象。

纪检办

职责:

一、认真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的职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维护党的纪律,认真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规党纪的落实情况。

三、协助支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定期检查、总结,分析研究党性、党风、党纪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

四、协助支部开展反腐败工作。

五、负责监督支部及其成员的工作和执行党规党纪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

六、受理控告和申诉,接待党员、团员的来信、来访。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大

职责:

一、在本镇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本镇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

二、扎扎实实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发挥代表作用,开展代表视察、监督工作。

四、圆满完成镇级人大代表换届工作。

五、圆满完成镇政府和人大换届工作。

六、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团委

职责:

一、领导全镇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参与制定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二、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达标创优争百强”, “青年文化大院”“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创建活动,抓好青年入团工作。

四、抓好青少年的“三德五做”教育活动,做好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青少年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

五、组织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实施农村“十百千”青年致富工程,开展“三争一促”活动。

六、开展“帮孤助残、为奉献者奉献”活动。

七、组织好“五四”青年节的庆祝活动。

八、动员社会力量和借助希望工程资金,确保贫困儿童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

妇联会

职责:

一、协助政府制定实施全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履行社会职能。

二、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余下全文>>

二:民政部最新优抚文件

《关于加强优抚安置、双拥宣传工作的通知》(优安函〔2006〕236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宣传报道好基层典型经验,是推动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搜集、整理、报送等环节的工作,及时把基层的典型经验有计划地提供给相关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这些经验得到推广运用。   二、利用载体,加大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国社会报》这个宣传阵地,加强与《中国社会报》“社会管理”编辑部联系,积极报送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或为该编辑部提供新闻线索。要利用《中国社会报》“贯彻落实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专栏,组织一系列关于学习会议精神的体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做法,以及有关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理论探索、工作实践中的创新经验等内容的稿件,扩大我省优抚安置、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三、完善制度,规范报送。要完善信息报送、使用、奖励、通报制度。各地总结的经验,要涵盖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改革创新等各个方面。报送的稿件必须符合全面、及时、客观、准确、规范的要求。稿件以单位名义报送的,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   四、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各地被采用的稿件,一律送省厅优抚处备份并记录分数,具体标准为:被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简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采用的,均记10分;被民政部办公厅参阅件、情况通报采用的,记20分;被国办、中办采用的,记30分;被民政部领导批示的,另加10分,被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批示的,另加20分。   省厅年终将对各地宣传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得分作为评价各地工作的依据之一。对于在优抚安置、双拥宣传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厅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 (民办函[2009]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根据《民政部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李学举部长在民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要求,决定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民政系统开展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监察,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基本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不断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实现优抚安置工作新跨越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对2008年度优抚安置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优抚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优抚安置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行政领导负责,优抚安置、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检查内容   (一)优抚安置人员待遇项目的落实情况。检查各项有关优抚安置人员生活待遇的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有无违规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优抚安置人员各项生活待遇标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关优抚安置人员各项生活待遇标准是否严格、准确执行,是否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保障......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