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银行营改增是什么意思,金融业营改增对银行的影响有哪些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一、当前银行业由于实施营改增在信息技术系统改造、业务与税务配合衔接、流程改造等方面的困难及影响
1、实施信息技术系统改造方面:银行业的确面临着比其他行业更高的改造成本,因为银行业涉及的系统改造范围广泛,只要涉及收入类的系统,包括利息收入、中间业务收入、同业收入等系统都要改造,银行业信息技术的大量采用无疑要求大量的硬件和软件投资,尤其是营改增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功能应用还有很多,软件环境需要不断的升级。
2、实现业务与税务配合衔接方面:营改增后银行必须建立增值税开票系统与现有各业务系统的有效衔接,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硬件、软件等问题,同时还需要制订相应的增值税开票流程,规范工作人员业务行为,防范风险。银行现有税务方面的人才匮乏,更重视的是业务及信贷能手,今后"营改增"实施过程中肯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职人员,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新增岗位人工成本也是较大的支出。
3、流程改造方面:营改增后,银行业从税制设计及征管到银行科技系统和业务流程诸多方面都需改造。如果按照5月1日营改增落地的要求来看,最大挑战是细则没有出台,并由此导致政策的不确定与改革成本不可逆两者的矛盾。但如果坐等政策出台,可能无法及时完成营改增实施工作,给业务、客户带来巨大影响,因此商业银行只能依靠掌握的信息,结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摸索前行,可一旦政策出台有较大变动,就很可能造成一部分成本沉没。
二、营改增后,由于适用税率变动及进项抵扣的问题所造成的税负的影响
1、适用税率变动用对税负的影响:目前,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为5%,其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业务收入、差价业务收入和中间业务收入,这三种业务中,贷款业务收入是银行业营业收入的主要内容,营业税作为价内税,其计税依据却是其经营金融业务营业收入全额,"营改增"后,财税部门考虑对金融保险业采取6%的增值税税率,因增值税为价外税,其计税依据首先得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因此,虽然利率上升了1%,但相应的计税依据也有所减少。
2、进项税抵扣对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后,与之相关的进项税也可抵扣,银行可抵扣的进项税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及其经营的柜台等固定资产采购;
(2)银行业信息技术系统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支出。尽管存在上述抵扣的进项税,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更多的成本支出将因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而不能抵扣,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支付给个人的存款利息;(2)银行从业人员的人工支出。
因此银行业在日常业务中需要加强会计核算、降低银行税收成本,增加进项税税额来加强增值税抵扣力度,减轻税负。
三、营改增后,对银行的业务影响及内控管理风险的影响
1、营改增对业务的影响
由于全面营改增或许会降低部分企业借款的税收成本,因为这些借款者的借款利息可从银行获得进项税抵扣,营改增后实现了收入价税分离,满足下游实体企业抵扣进项税金的需要,有利于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下游实体企业由于抵扣进项税金而减轻经营成本,有利于反向改善银行信贷环境,促进贷款业务平稳增长。
2、营改增对内控管理风险的影响
对个人客户发票开具也存在问题。营业税下,银行不向客户提供发票,但营改增后,个人客户将要求银行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些海量发票的开具需求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系统负担和工作量。而外部监管层面的挑战在于,银行除了原有的大企业风险管理、重点税源监控外,营改增后预计还要面临增值税风险纳税评估,而且还要配合增值税专......余下全文>>
二:2016营改增范围,金融业税率是多少
1、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称营改增, 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8、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9、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0、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1、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12、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13、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三:营改增后金融业如何纳税?税率多少
营改增后金融业和生活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四: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对金融及保险业有什么影响
一、业务的复杂性 我国金融行业主要以银行、保险、证券三大板块为主,三个板块经营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该行业收益率的不稳定性。以银行业为例,银行的理财产品、基金、期货、保险等产品,受到市场的影响很大,并且对除了市场因素之外的其他因素也较敏感,甚至很多产品的收益率受到全球经济的影响也较大。因此要确定某种产品的收益率不易,而我国的流转税税率也是根据整个行业的收益率以及市场的情况确定的,所以因为业务和产品的复杂性,导致税率以及征收方式的确定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技术及资金的投入 我国金融业系统比较复杂,信息化程度比较高,并且适应了营业税含税价的特点。而增值税的特点是要对增值额进行征税,因此要彻底全面营改增,就要需要对整体系统进行修正或者优化。同时上面提到收益率的不易确定也导致了增值额的不易确定,因此,不仅需要大量对复杂金融产品有深入了解的金融专家,还需要专家进行大量的对系统和数据进行摸排和分析的工作,并且信息化系统进行修正及匹配的资金投入恐怕也是不容小觑的。 三、抵扣链条的连续 “十二大”国务院进行全面营改增,目的也是为了避免部分行业营改增,导致一些企业重复交税。比如营业税纳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导致相关服务或产品营业税的缴纳中含有增值税成分。再比如增值税纳税企业,取得的还未进行营改增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然也包括营业税的部分,因此此次营改增将全面进行,消除上述情况导致的企业重复征税,并保证所有企业实际税负只减不增。但是因为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企业无法取得了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却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也并不是全部能够避免,所以在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在世界上都属于难题,因此国际上甚至认为金融业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链条的办法。 四、征税方式的确定 金融产品的运营一般会考虑诸多因素,不仅考虑产品本身的收益率,而且还会考虑市场的风险补偿,以及未来期间的通胀,并且一般金融产品的运营期限也不乏很长期的。因此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收益率也就不仅包括产品自身的增值,还包括隐性的一些收入,比如风险的补偿,以及未来通胀的补偿,并且长期资产的运营过程中,上述要素可能会发生重大的变化,因此,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征收增值税,不能像一般生产企业一样,能够很好的把控增值环节以及增值额。同时我国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租赁业等,每个细化行业的特点也不同,因此对于各行业的征收办法还应该审时度势,不仅要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做法,还应该考虑我国的经济市场特点。
五:金融业在营改增过程中存在哪些特点
对比之前营业税和现行增值税后可以看出,金融业在营改增过程中存在以下特点:
(一)最大限度平移征管手段
税务法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对金融业征税范围、税率、征管政策、税收优惠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难发现,政策制定部门最大限度地平移了原营业税中金融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手段。一是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存款利息继续延续了
“不征税”的处理。二是对金融业同业往来、重点扶持行业的贷款业务等营业税下免税项目大都延续了免税政策,并对相关免税项目的定义和范畴予以进一步明确。对金融商品买卖延续了差额纳税,有效保障了营改增后税基的稳定。三是对部分跨境金融服务设定了免税条款,对提升跨境金融服务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最大程度保障税收中性
金融业企业收入来源主要有4项,即利息收入、保险收入、手续费收入,金融商品转让收入。本次营改增中将除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3项主要收入纳入营改增链条,通过进项税额抵扣,切实体现了税法.原则。同时。金融业的部分收入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对于盘活经济,从税收层面配合供给侧改革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最大努力减轻税负
单从税率看,金融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增值税税率为6%,但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的最大不同在于增值税的抵扣制。在企业内部管理规范,进项税额能实现应抵尽抵的情况下,金融业纳入增值税管理后的税负与之前相比会基本持平或略有降低。当然,这给金融业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进项税额管理。总体来说,金融业企业需要在税务管理方面下大力气,在确保企业顺利实现营改增平稳过渡的同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实现企业经营的持续向好发展。
六:金融业实施营改增后会税负会怎么样
“十二大”国务院进行全面营改增,目的也是为了避免部分行业营改增,导致一些企业重复交税。比如营业税纳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导致相关服务或产品营业税的缴纳中含有增值税成分。再比如增值税纳税企业,取得的还未进行营改增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然也包括营业税的部分,因此此次营改增将全面进行,消除上述情况导致的企业重复征税,并保证所有企业实际税负只减不增。但是因为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企业无法取得了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却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也并不是全部能够避免,所以在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在世界上都属于难题,因此国际上甚至认为金融业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链条的办法。
七:2016营改增的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包含哪些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八:最新营改增细则出来之后,金融业公司可以用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规定: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据此精神,贵公司只要购买货物,接受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的,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凭证,其进项税额都可以认证抵扣。17%的专票可以抵扣。支付的咨询费属于应税服务同样可以抵扣,平时买的办公用品、电脑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也能抵扣。
九: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后,政策有哪些变化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税率6%。
2.同业拆借不征收增值税,存款利息费用不得扣除;
3.金融商品买卖按差额纳税。
4.融资租赁与金融业合并;
5.贷款利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十:营改增对房地产,金融,服务业等行业带来哪些影响
1、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将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并且将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 2、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是:简易征收方式,税负下降,企业经营成本是否上升还有待观察;一般计税方式,税负是否下降取决于进项税的多少,可能涉及的进项税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采购费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