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

一: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有什么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两者区别:1、强制执行程度不同:前者全文强制;后者部分强制。2、适用范围不同:前者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后者为专用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3、内容不同:前者全面、系统,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外部环境、结构、节能、防火与疏散、使用与维护等内容;后者突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内部使用方面。4、编制方法不同:前者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方法新颖;后者则采用传统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方法。5、关注点不同:前者更关注环境、节能、安全;后者更关注实用、经济。

二:住宅设计规范与住宅住宅建筑规范有区别么,区别是什么?

《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前者侧重为纲,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后者侧重在点,在执行规范条文时应区别对待,各条款的要求严格程度不同。 另:全国各地均还有不同要求(技术规程)的详细规定,应视工程要求正确使用。

三:最新住宅建筑规范是哪个版本

现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标准类别:工程国标

标准编号:GB50368-2005

标准名称:住宅建筑规范

英文名称: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日期:2005-11-30

施行日期:2006-03-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公安部消防局

主要起草人:袁振隆 王有为 童悦仲 林建平 涂英时 陈国义(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玮华 刘文利 孙成群 张 播 李引擎 李娥飞 沈 纹 林海燕 林常青 郎四维 洪泰杓 胡荣国 赵文凯 赵 锂 梁 锋 黄小坤 曾 捷 程志军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具法律效力吗 5分

1、对于在此规范颁布的执行时间以前的已建或在建工程或已批准开工的工程,该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

2、对于在此规范颁布的执行时间以后的新建工程,该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五:谁有最新版的《住宅建筑规范》给发一个么

1 总则

1.0.1 城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住宅建设要求投入大量资金、土地和建材等资源,如何根据我国国情合理地使用权有限的资金和资源,以满足广大人民对住房的要求,保障居民最低限度的居住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基本要求,是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原《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 86是国家计委于1986年颁布实施的,执行已有12年。原规范是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住宅建设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无疑起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原规范一些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城市住宅提高质量的要求,国家制定了新的城市住宅建设标准,与此相适应,本规范也应修订,个性不适用的条文,补充新的内容。同时,为加强立法,使本规范具有强制性法规的性质,增加了监督、执行规范的保证措施,扩充了各专业的内容,使其成为综合性的设计法规,规定了设计中基本的低限要求,并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内容,实施后必将进一步保证住宅设计质量,促进城市住宅建设健康发展。

1.0.2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宅商品化,城市住宅已不再是单一标准的集合式住宅模式,目前除了大量的中、低档标准的城市普通住宅外,尚有标准较高的住宅,其形式有独立式住宅、并联式住宅等等,按层数分也有从低层到高层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城市住宅,基本功能及安全、卫生要求是一样的,故本规范应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各种类型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层数的划分与原规范规定基本一致,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修订后,高层建筑已突破100m的限制,故本规范不再作高层住宅上限为三十层的限制。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垂直交通和防火要求的不同。一至三层的低层住宅住户一般自用楼梯,四至六层住宅住户共用楼梯,七层以上应设电梯,GB50045规定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要求设消防电梯和防火设施,但又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才设消防电梯,故这类住宅十一层以下可像中高层住宅一样设一般的电梯,但其防火设计仍须符合GB50045的要求。

1.0.4 国家对住宅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特别是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方针政策和法规与住宅建设关系特别密切,住宅设计时必须严格遵守,如建设部提出“从1996年起到2000年,新设计的采暖居住建筑应完成1980 1981年当地通用设计能耗水平基础上节能50%”的目标,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已进行了修订,为此要改革墙体,加强住宅建筑的保温隔热性能;我国是土地和水资源缺乏的国家,因此在设计中要采用节地型方案,使用节水型器具等等。

1.0.5 本规范只对住宅单体工程设计作出规定,但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密不可分,住宅的日照、朝向、层数、防火等与规划的布局、建筑密度、建筑容积率、道路系统、竖向设计等都有内在的联系,必须共同形成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困此,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以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当然还包括前条规定的安全、卫生等要求。

1.0.6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因此,建筑构配件需要标准化、模数化,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标准,适应工业化生产,建筑设备与建筑主体也需模数协调,有得于商

品化生产;目前建筑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层出不穷,国家正在实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改变以往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粗放经营的局面,采取......余下全文>>

六: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的区别

《住宅建筑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有以下主要区别:

1、强制执行程度不同:前者全文强制;后者部分强制。

2、适用范围不同:前者为通用标准,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后者为专用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内容不同:前者全面、系统,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了外部环境、结构、节能、防火与疏散、使用与维护等内容;后者突出建筑设计,侧重于内部使用方面。

4、编制方法不同:前者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进行编制,编制方法新颖;后者则采用传统的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方法。

5、关注点不同:前者更关注环境、节能、安全;后者更关注实用、经济。

总的来说,《住宅建筑规范》的出台并不是代替更不是否定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在设计方面的细化。推而广之地说,《住宅建筑规范》也不能替代其他专项标准。

记者:《住宅建筑规范》在实施方面有什么特殊之处吗?

袁振隆:《住宅建筑规范》使用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是参与住宅建设活动的各方主体必须遵守的准则,是管理者对住宅建设、使用及维护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基本技术依据,同时,也是住宅使用者判定住宅是否合格和正确使用住宅的基本要求。

由于《住宅建筑规范》是全文强制的标准,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令第81号等执行。

《住宅建筑规范》是对《住宅设计规范》的补充,级别高于《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七:《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建筑规范》有何区别和联系?

设计的时候应该以设计规范为准,因为图纸标准都是统一制定的,为了更好的交流,可定要采用设计标准

八: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过期了吗

没有比这个新的了。

九: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是主要依据现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制定的第一部以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的全文强制的标准。

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地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并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能、使用与维护。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 加 单 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公安部消防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袁振隆、王有为、童悦仲、林建平、涂英时、陈国义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

王玮华 刘文利 孙成群 张 播 李引擎 李娥飞 沈 纹林海燕林常青 郎四维 洪泰杓 胡荣国赵文凯赵 锂 梁 锋 黄小坤 曾 捷 程志军

总 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住宅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

1.0.3 住宅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到适用、经济、美观,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

1.0.4 本规范的规定为对住宅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触时,应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5 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住宅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

2.0.2老年人住宅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专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为单位,普通住宅楼栋中可设置若干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出口进行疏散。

2.0.4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2.0.5 无障碍通路 barrier-free passage

住宅外部的道路、绿地与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内的适合老年人、体弱者、残疾人、轮椅及童车等通行的交通设施。

2.0.6绿地green space

居住用地内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等各种形式绿地的总称,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绿地及垂直绿化。

2.0.7公共绿地public green space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

2.0.8 绿地率 greening rate

居住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率(%)。

2.0.9 入口平台 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10......余下全文>>

十:最新住宅建筑规范是哪个版本

GB50368-2005《住宅建筑规范》

强制性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85号

现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骸……自2006年31日起实施

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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