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一: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什么资格管理制度

你出的好像是填空题啊,应该是岗位资质管理制度

二: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承担几个项目总监

1、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以承担三个项目的项目总监,不过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2.1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2、总监理工程师定义: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四个科目,分别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三:规定总监理工程师每月必须到场的天数是多少天?

具体需要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没有明确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履行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四:关于新监理规范中对于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定义的条文说明

仅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任。"这一句就让相当一大批(特别是二级建造师)拥有了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再加上“也可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的监理人员担任。”这一句,可以很大胆、也很负责任地说: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工程师将变的“没事可监,没人能理”,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更加的不相信监理这个行业;甚至连总监理工程师都会变的”有理难监,有兵无用“的难堪境界!

五:总监理工程师什么时候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工程

工程暂停令是指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发生了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总监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的范围,按照委托监理合同所授予的权限,向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指令。承包单位在收到“工程暂停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报请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核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权限仅限于总监,总监不得将该项工作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上述意思表明以上五种情况只要有一种情况发生,总监就可以签发工程暂停穿,它们是导致工程暂停施工的根本原因。

六:总监理工程师可否同时任职于几个建设项目工程,哪个法律有明确规定?

总监三个,专监原则上一个,但地方上一般都不管你的

七: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管理几个项目

一个

八:监理工程师的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47号颁布日期:20060126 实施日期:200604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第六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依据其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划分的工程类别,按专业注册。每人最多可以申请两个专业注册。第七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应当在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九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第十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五)逾期初始注册......余下全文>>

九:建筑总监理工程师怎么管理

说详细点?是管理施工单位还是什么?

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面积是多少啊

工程监理的范围当中的面积指的就是建筑面积,在建筑施工图中的总说明中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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