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一: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只好上传一张图片,如果你有需要的话,留下邮箱,我可以发给你

二:法官等级怎样晋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19条:法官的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耽、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三:法官等级最高是什么?

法官分为十二个等级。抚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二至十二级法官分为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根据年度考核,逐级晋升。对法官的考核,由所在法院组织实施,应当客观公正,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法官的级别分为4等共12级。,其中首席大法官有几个?

首席大法官只有一个,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如有帮助,请采纳!

五:中国的法官从首席大法官往下一共分多少等级?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事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12月12日 组通字[1997]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了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国家实行法官等级制度。

第三条 法官等级是表明法官级别、身份的称号,是国家对法官专业水平的确认。

第四条 法官等级根据法官的职务编制。

第二章 法官等级的编制

第五条 法院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第六条 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储: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首席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二级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基层人民法院

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第七条 直辖市、副省级市等中级人民法院及其区、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等级,根据法官职务配备规格参照第六条相应规定确定。

第三章 法官等级的评定

第八条 法官等级按照法官职务编制等级评定。

第九条 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条 评定法官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依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二)高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律等专门人民法院在职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参加法官等级的评定。  ......余下全文>>

六:请将(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全文发给我,谢谢

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中组发[201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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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

兵团分院:

现将《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

2011年7月6日

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法院法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官管理制度,推进法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要求的人员。

第三条 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法官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

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

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第四条 法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首席大法官:四级至二级;

(二)一级大法官:八级至四级;

(三)二级大法官:十级至六级;

(四)一级高级法官:十三级至八级;

(五)二级高级法官:十四级至九级;

(六)三级高级法官:十七级至十一级;

(七)四级高级法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八)一级法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九)二级法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

(十)三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十一)四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二)五级法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法官等级按照以下规定设置:

(一)最高人民法院设置首席大法官至一级法官。院长为首席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庭长为一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为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员设置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

(二)高级人民法院设置二级大法官至三级法官。院长为二级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照本级法院审判员等级确定;审判员设置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

(三)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所属区人民法院设置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院长为二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设置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照本级法院审判员等级确定;审判员设置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

(四)基层人民法院设置四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院长为四级高级法官;副院长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庭长、副庭长按照本级法院审判员等级确定;审判员设置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助理审判员设置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五......余下全文>>

七:助理审判员的法官等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国的法官共有四等12级,具体来说,刚被任命的助理审判员基层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1级,中级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2级,高级人民法院相当于法官3级,具体等级情况见下:第五条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一)首席大法官;(二)大法官:一级、二级;(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第六条 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八: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xu3595981@163.com

法官职务与行政职务对应表

序号法官职务行政职务

法官等级对应级别行政职级对应级别

1首席大法官四级至二级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

2一级大法官八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3二级大法官十级至六级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4一级高级法官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正职(巡视员)十穿级至八级

5二级高级法官十四级至九级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6三级高级法官十七级至十一级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7四级高级法官十九级至十三级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8一级法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9二级法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10三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1四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2五级法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

九:省高院审判员是什么级别

大部分是正科级,也有些是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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