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上报制度

一:实行交通事故报告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九条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此,通常情况下,货车负主要责任,老人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报工伤需要什么资料上报期限多久

一、交通事故报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单位不在一个月内为你申报工伤,你应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年内申报工伤。对于交通事故的工伤,你申报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认定书、劳动合同、上下班路线图、医疗资料、身份证明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待遇及确定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5)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6)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7)需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8)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9)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10)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1)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12)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余下全文>>

三:交通肇事死亡多少人数如何上报有何处罚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余下全文>>

四:交通事故有没有规定必须在几天内报交警才受理

原则上肯定是要及时报警。因为如果你报警晚了,现场遭到破坏,而后期交警又通过调查取证确认交通事故存在,或者难以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话,对损失方会很不利。

五:关于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

1.立即停止。按规定停车后拉紧手刹,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晚上,要打开示宽灯,尾灯。当在高速公路上,设置法规规定在车上的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告。当事人应当及时时间的长短,位置,车辆和人员伤亡,请致电(交警电话:122或110),或者被过往的车辆委托,行人上报公安机关的附近或执勤民警。而且还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助(急病电话:120或110)。由于火灾现场,还应当报(火求救电话:119或110)向消防部门。 3. 保护现场。保护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和留下的痕迹散落位置已不能随意移动的原始状态的情景。抢救伤者,应该做在原来的位置标记不能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在警察赶到时,双方设立警戒线绳索可用,保护现场。 4. 抢救受伤或财产。伤者受伤的确认后,采取紧急抢救措施抢救,试图发送到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的最佳努力。另外,虽然没有受伤或轻伤,但我拒绝去医院诊断一般都可以停下来过往车辆或急诊室的通知,医院派救护车前来救援。项目应保持钱景或被害人,防止被盗被抢。 5. 火灾和爆炸。各方应先关闭车辆的引擎,消除火灾隐患,现场禁止吸烟。如果您携带危险品车辆事故,除本报告中的警察和消防队员,还采取预防措施。 6. 协助现场调查。各方必须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陈述的事情经过如实,不能掩盖交通事故的现实。我们要积极配合,协助警方做善后工作,并在处置。我们一直没有保险的车辆和人员,而且保险公司在48小时内报告。 7. 肇事者接受交通管理处罚。 (1)驾驶处罚相关的整合:累计积分达到12分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法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者也取得了他们的驾驶执照。 (2)的处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交通管理部门的公安机关将根据被保险人后,扣留机动车实行责任保险费按照支付给两倍罚款最低限额。 (3)超速处罚:机动车速度超过50%,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的预定速度,驾驶证可被。不超过120公里的公路最大速度。无论是(4)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时可以驾驶机动车的期限:不允许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时期间拘留或罚款最高2000元,还要处以15天 拘留的答案来自北部和南部旅游旅行网官方网站

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十条 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确定值班备勤人数。值班备勤民警不得少于二人。第十一条 交通警察执勤巡逻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挥中心或者值班室(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并先期处置事故现场。第十二条 指挥中心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进行询问并作记录,指派就近的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情况进行以下处理:(一)需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通知事故处理岗位民警和相关单位救援人员、车辆赶赴现场,并调派足够警力赶赴现场协助救援和维持秩序;(二)属于上报范围的,立即报告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通过本级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三)需要堵截、查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通知相关路段执勤民警或者通报相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布控、协查;(四)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的,立即通过本级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赶赴事故现场;(五)营运车辆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六)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涉及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载运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等应急处置范围的,指挥中心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第十三条 指挥中心处置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时,应当记录下列内容:(一)处警指令发出的时间;(二)接受处警指令的人员姓名;(三)处警指令的内容;(四)通知联动单位的时间;(五)向单位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的时间、方式;(六)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及现场处置结束后,向指挥中心报告的时间及内容。第十四条 交通警察接到处警指令后,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第十五条 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者反光器具,配备必要警用装备,携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器材。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到达时间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形态、初查后果等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增加救援人员或者装备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当再次报告。第十七条 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通过本级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逐级上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二)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燃烧等道路交通事故的;(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高速公路上发生五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3起以上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五)公安民警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公安民警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的。第十八条 发生下列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情况逐级上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一)一次死亡五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燃烧的道路交通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发生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死亡或者造成3名以上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四)高速公路上发生十辆以上机动车连环相撞或者同向1公里以内发生5起多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五)交通民警在工作期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第十九条 具有本规范第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余下全文>>

七:交通事故报案的时间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停车,抢救伤员,向当地的交警部门报案。现场不被破坏时报案。没有时效的规定。但是必须是在现场未被破坏之前。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一般是: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3、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4、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5、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八:交通事故报案后,对定损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吗?

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每个保险公司都有相应的制度,在被保险人将车辆送达指定拆检场所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拆检现场查勘,并随时跟踪拆检流程,固定客观证据。在所有证据取足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查勘定损报告。有的公司规定三天,有的一周。

九: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时效

工作日。

十:企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办理流程与管理规定

死亡事故应一小时内电话报告客管局,两天内填写深圳市道理客货运输行业事故快报表报客管局,三天内事故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到客管局参加事故警示约谈,同时领取事故督办通知书,两周内安要求提交与事故相关的证件复印件及安全管理台帐,一个月内上报事故四不放过工作报表,公司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