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伤残赔偿标准

一: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都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天津市10级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天津市十级伤残,总共可以拿到多少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4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即3520X5=17600元(具体平均工资不确定)

四: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耽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人身伤害案件,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五:天津市伤残鉴定10级赔偿标准

您好,案情没详细?具体原因?工伤?

如是工伤,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工伤认定、计算赔偿等。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余下全文>>

六:公司辞退工伤赔偿标准2016九级天津

员工九级伤残,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天津市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合计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

二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 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七:谁知道天津市2016年工伤伤亡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八:10级伤残赔偿多少钱(天津地区)

除了治疗期的医疗费用还有停工留薪的费用外,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2016天津十级伤残总计能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10级伤残赔偿总额估计在10万-17万之间(城镇标准)。

十:天津市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到底赔偿多少钱

下面是最新的赔偿标准,15年的

一、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就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书面去年凭证确定,如收款发票等。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生的费用为准,对于部分后续治疗费(包括器官功能修复费用、后续整容费用等)可以与实际发生的费用一并主张也可以待以后发生的时候另行起诉来主张。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水平确定。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来确定,例如受害人的出院证明、医生的医嘱等。 受害人的收入水平分以下几个层次分别确定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收入状况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 3、受害人既没有固定收入也没办法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的,计算受害人误工费的按 照天津市2014年职工平均收入水平来确定。天津市2014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1120元/年。 误工费=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的时间和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来确定。 (一)护理期限 护理期限从受害人接受护理之日起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能力时至。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护理期限根据受害人受伤程度以及受害人残疾辅助器具配备状况来确定。但是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二)护理人员收入状况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上述误工费的计算方法计算护理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他人护理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从事的护理级别结合当地同级别的劳动报酬计算护理费。 (三)护理人数 护理人数原则上要一个人,如果医疗机构、伤残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根据该意见确定护理人数。 四、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数额

农村标准(元) 城镇标准(元)

一级伤残 340280 630120

二级伤残 306252 567108

三级伤残 272224 504096

四级伤残 238196 441084

五级伤残 204168 378072

六级伤残 170140 315060

七级伤残 136112 252048

八级伤残 102084 189036

九级伤残 68056 126024

十级伤残 34028 63012

2、60周岁≤受害人年龄<75周岁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3、75周岁≤受害人年龄 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 残疾赔偿金数额

农村标准(元) 城镇标准(元)

一级伤残 85070 157530

二级伤残 76563 141777

三级伤残 68056 126024

四级伤残 ......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