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规定药店面积是多少
注册地址在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商业区的店堂面积一般应在饥00平方米以上 在乡镇的店堂面积一般应在40平方米以上
二:请问谁知道2015年开药店要什么要求吗?地方面积要多少?大概要多少钱?
需要有关部门的审核当然也要营业执照,药品销售执照等等,面积不做要求,钱吗……要看你的规模了
三:2015开药店面积要多少
药店面积要多大还是要看你自己,是打算开社区小门店,还是人流量大的重点药店。是不是要上医保,最重要的还是自己口袋有多少钱。不过,大哥你是真的认真打算开药店么
四:县城开个药店面积要求是多少
八十
五:申请3级药店面积需要达到多大面积?
100平米就行
六:药房面积标准是多少?
药房的面积有啥要求,学习下 查看原帖>>
七:开药店营业面积要求为什么这么死板
高人来也 。 望到专业律师事务所咨询。
八:开办连锁药店的条件
营业面积、服务半径等达不到原来规定的,也可申请开办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方便市民就医买药,该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审定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具备条件做了修改或完善。新规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原来的政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独立药店使用面积必须达到80平方米以上,连锁经营药店使用面积必须在60平方米以上;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半径不低于150米。通知规定,从1月1日起,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审定过程中,不再进行总量控制,也不再对经营场所面积、服务半径等作特别要求。 根据通知,申请开办定点药店,除应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外,还至少应配备两名专职药学技术人员,其中一名应持有执业药师证、从业药师证或主管药师证。执业药师的执业地点必须在本店,而不得在两家甚至多家药店兼职。 申请开办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除应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利性医疗机构)、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外,还应配备两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其中一名医生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等)。医生的执业地点也必须在本医疗机构,而不得在多家医疗机构兼职。 按照原来的规定,医保定点药店和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只有两次的申请时间,从今年起,申请时间改为一年四次。申请人可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提交申请。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劳动保障网(http://www.qd12333.gov.cn),打印定点审批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九:2015农村开药店要求
条件也挺多的。硬件,软件都要有,如果是市级直属的乡镇,条件会高点,如果去农村开,就简单多了。在乡镇上开药店,首先你要过GSP认证这一关。GSP认证的申请要求你有适宜的场地,配备冰箱,电脑,执业药师,还要做很多的文字工作,比如药品的进出记录,储存,养护,质量管理。具体你们那儿乡镇开药店需要具备的条件,你可以去你们当地药监局问问。各地会有一点差异的。
你的专业也能考执业药师,但大专需要毕业5年后才可以考,还要有单位证明信,证明你从事医或药学工作。执业药师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很严格,要考药理,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剂学,药事管理,综合知识,你的临床专业,考起来会比较吃力,但你学习能力强的话也一样的。你要毕业就开药店的话,还是聘用一个药师合适
转个开药店的给你参考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须知
一、审批内容
批准新开办 或移地生建药品零售企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开办条件
1、凡符合有关工商管理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夫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在大连市辖区内新开办或移地得建药品零售企业。
2、凡属个人独资或以股份合作形式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其企业负责人应当专职在新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工作;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并且要通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高中以上学历(乡镇村区域内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从事医、药方面的工作经历。
3、药房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属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市县城区区域内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配备经过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不得兼任。
4、坚持合理布局,方便购药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营业场所使用面积标准:大连市内四区、先导区及区市县城区区域内不得少于80平方米;乡镇村区域内不得少于平方米。仓库使用面积标准:要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不得少于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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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足1万人口的可设1至2家,每增加1万人口可增设1家,如系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门店,可再增加1;其他可设1家药品零售企业。
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门店,应与其他已经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距离150米以上。
大型超市(指营业场所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和农村大型集贸市场内可以设置1至2家药品零售企业。
三、递交申请应同时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材料1)
1、开办或移地重建申请;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办者身份证、下岗证、失业证、退休证、学历证明;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的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
4、药房位置图(150米以内)和内部布局图(标明经营面积和仓库面积)。
5、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用人协议和相关公证材料。
6.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申请验收条件
(一)有符合GSP要求的管理制度。
(二)处方药品与非处方药品应当分区(柜)管理和摆放,并悬挂明显的标志牌和警示(忠告)语。
(三)有完整的药品购入质量验收记录。
(四)有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设备。
(五)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悬挂在营业场所的显着位置。
(六)符合GSP规定的其他要求。......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