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伐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党组织七项组织生活制度是什么

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的内容

一、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并必须做好记录。

二、党日制度。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被占用,事后必须补上。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和政治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对每月党日活动的时间、形式、内容和要求,做出具体安排。党支部和党小组要健全党日活动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放任自流和走过场。

三、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四、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党支部对党员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对党员提出的正确的批评和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党员反映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对党员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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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和错误要及时指出,并给予热情帮助。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党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提出要求。结合评议,做好表彰先进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有: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外,还要自觉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党员汇报制度。党员一般每半年应就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作一次汇报。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同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为什么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五: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哪些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三)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四)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五)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六:如何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加强学习教育,强化法规观念。要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定期轮训等方法,组织基层支委成员系统学习《党章》、《政治工作条例》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性文件,丰富他们的党建知识。要采取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研究探讨等形式,帮助他们熟知组织生活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强化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法规意识,切实增强干好党务工作的自信心和自觉性。要通过学习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清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途径,只有抓好组织制度建设,才能有力促进党支部建设,才能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组织领导下,明确奋斗目标和方向;支委成员要模范带头,不当“特殊党员”,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评要“像”,互评要“诚”,讲评要“准”,保证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

二、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落实质量。在内容上,要按《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落实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每两月一次的党员汇报思想、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的报告工作和民主生活会以及每年至少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在计划上,应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科学安排,每月四个党日活动统一内容实施,当月有第5个党日的,最后一个党日可作为机动,要把活动内容列入周进度、月计划,对落实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组织实施,作出具体安排,避免开展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程序规范上,党支部不能各行其是,要保证星期五下午组织生活时间用到、用好、用实。“用到”就是星期五下午必须按规定用于组织生活,不能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占用这一时间;特殊情况占用了,必须补上。“用好”就是要组织好。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真正落实。“用实”就是要把时间用够,不能草率从事,简单应付,早早结束。在具体实施中,政治机关和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协调,防止党日时间政出多门,相互撞车;党支部在研究骨干配备、党员发展、选改士官、立功受奖等关系官兵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时,要落实好各项规定,不能图省事而放弃制度和原则,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七:如何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操作流程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提高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认识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有利于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利于经常性加强党员的党性党风、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自觉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不足,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各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一定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切实担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政治责任。

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

1、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讨论、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和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或撤销支部委员;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开好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来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会议制度。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指示和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3、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主要任务是: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对象;酝酿发展、转正及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4、上好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一次。授课内容包括: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教育;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等。授课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授课。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

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是坚持和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的团结统一“四大法宝”的具体要求,各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提升党的组织活动质量。

一要准备充分,灵活形式。各党组织在“三会一课”之前,要贴近党建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紧密围绕业务工作,抓住解决突出实际问题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点,科学确定“三会一课”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力争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努力增强“三会一课”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党员领导带头,做好表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规定》,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带头深入了解基层党......余下全文>>

八:如何落实七项组织生活制度

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先进和纯洁性重要保障,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内在需要。完善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工作内容。但是,笔者了解到,在一些地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甚至有的党组织常年不开展组织生活,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学习上松懈、思想上动摇、作风上懒散、行为上失范甚至贪腐堕落。这说到底,是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再严的纪律、再好的制度,不落实就会“落空”。组织生活制度,不能当稻草人成为“摆设”,绝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墙面上、文字上,必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制度执行和落实上不打折、不变通,不找任何借口不组织、不参加。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组织生活制度之所以会被“架空”、“落空”,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上滑了坡,错误地认为抓党建、过组织生活是软任务,只有抓好经济、推动发展等才是硬指标。殊不知,思想上缺了“钙”、出了问题,行动上、行为上不可能不偏离正轨、不迷失方向。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必须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开始,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党内生活制度的重要性、严肃性、紧迫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增强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起码要在思想上不抵触、不麻痹、不松懈。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不可能有积极的工作状态。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尤其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支部书记要切实尊重支委的民主权力,善纳群言,鼓励、启发支委积极参与抓好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承担起主要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始终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善于发现和大胆纠正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把组织制度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自觉以队伍建设和班子团结为重,以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履行党员义务为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不当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局外人”。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落实制度不到位的,要严肃严厉问责,绝不迁就,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和无底线的“纪律涣散”。

没有监督,就没有落实。监督引导有力,组织生活才能有序有效。对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不掌握、不评判,必然会使活动流于形式、制度形同虚设。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一要强化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地调阅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等行为要严肃处理、严厉惩戒。二要强化互相监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党员干部之间、支部成员之间,要坚持做到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与自我监督,对一些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提醒、相互告诫,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不游离于组织之外。三要强化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支部委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基层群众对党员队伍、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公开有关政策和制度,采取民主测评、民主评议等方法,把检验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成效的“尺子”交给群众,让群众来打分、作评判,从而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不落实,就会“落空”。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各级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会弹钢琴,奏好协奏曲,同心协力、统筹兼顾,和衷共济,注重解决问题,注重常态长效,注重形式运用,从而真正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好制度的应有作用。

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党组织的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通常所说的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有:(1)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意见和措施。(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3)听取党员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和完成党支部交办的任务的情况,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4)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讨论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除名等组织处理问题。(5)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等各项制度,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增强团结,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7)分析群众的情况,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办事。

十:党支部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内容是什么

(1)会议制度。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每月一次。会议应当作记录。

(2)党日制度。每周用半天时间进行党的组织活动。

(3)党课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

(4)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度或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5)民主生活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交心通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每月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当作书面汇报。

(7)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党员特别是干部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与党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每年至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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