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法规

一:教育教学法规

教育政策法规

一、教育法制的有关概念

(一)教育法制——概括来讲,教育法制是指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的运行,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教育法律意识、教育法学教育和研究等。 (二)依法治教——指在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应明确以下几点: 1、依法治教的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权力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2、依法治教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管理教育、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教育十分明显的教育活动,以及教育经费拨款、举办校办产业、捐资助学等有关教育的活动。 3、依法治教的依据: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理解“依法治教”这一概念必须与“以法治教”、“以罚治教”相区分。 注意区别“教育法制”与“教育法治”。前者是指与教育法律制度有关的概念,后者则与“依法治教”基本相同。

(三)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教育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法与某些教材上使用的“教育法规”内涵、外延基本一致;狭义的教育法专指有关教育的法律。我们一般是从广义上使用教育法的概念。

(四)教育法律规范(简称教育法规)——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自由内在逻辑结构的一般行为规则。 二、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受教育机会平等(三)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五)教育法制统一 三、教育法律的功能和作用

(一)教育法律的功能体现为统治功能和社会功能。

(二)教育法的作用是调整有关教育的活动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 “有关教育的活动”,专指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培养人的教育活动以及与此紧密相关的其它活动。

“社会关系”专指前述教育活动中产生的教育内部及教育外部关系。 第二节 教育法律规范

一、教育法律规范的含义和特征

教育法律规范是由教育法律所确定的人们的行为规范。其特征与一般法律规范的特征基本相同,即具有规范性和概括性。 二、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

(一)法定条件——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 (二)行为准则——法律规范中指明的行为规则的基本要求。 (三)法律后果——当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做出或没有作出“行为准则”要求的某种行为(作为或不作为)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 三、教育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一)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二)教育法律 1、教育基本法律 又称“教育的宪法”或教育法规体系的“母法”。 2、教育单行法律

教育行政法规

1、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比较全面、系统规定。 2、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做部分规定。 3、办法——对某一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规定。 (四)地方性教育法规

1、执行法、补充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2、自主性的地方性教育法规 (五)教育规章 按照制定发布机关教育规章可分为两类: 1、部门教育规章 2、政府教育规章

教育法规体系 层 级 形 式

制 定 机 关 第一层次 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层次 教育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教育单行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第三层次 教育行政法规 国务院

第四层次

地方性教育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余下全文>>

二:跟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三: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教育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教育行政法规

1、教师资格条例

2、幼儿园管理条例

3、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4、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教育部门规章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

5、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四、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四: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五:有关教师法律法规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是人类文明进步摇篮,肩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贵,其义务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何谓“保护”,作为学校来讲,就是保障在校的未成年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它包括外来的非法侵害和学校本身不良教学的侵害,也就是说应尽到自己的最高注意义务。在校学生有违学校纪律时,学校和老师应采取正确的方法予以教育、引导,并禁止用一切非法的手段来予以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的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九)项明文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学生,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上,不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体罚的违法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体罚学生,不管是否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其行为的属性肯定是违法的。

就实际的教学经验来说,适当的惩罚是必需的,适当的惩罚,可以采用背诵古诗、上台演讲等方式来进行,这不会对学生有严重的后果,实际是锻炼了学生相应的能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六:教师法律法规有哪些

比较主要的就是《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七:教师要学习哪些教育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不用学

八:教育法律法规

涉及教育的法律法规多达60种左右。其中“宪法”是母法;“教育法”是教育行业的根本大法;其具体分支包括义务教育法(指中小学)、高等教育法(指大学)、职业教育法(指职业培训)、民办教育促进法(是公办教育比较而言)、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条例。法规包括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体育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础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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