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主席选举办法

一:基层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一、工会主席只能通过选举产生,不能由领导任命。领导任命工会主席是违反《工会法》的。《工会法》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二、工会主席产生要按照全国总工会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三章 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第十三条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第十四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第十五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第十六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第十七条 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第十八条 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可以在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第十九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余下全文>>

二:基层工会主席是否必须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主席必须由选举产生。特殊情况可以代理半年——“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补选。补选前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可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代理主席职务,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三:选举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该怎样产生

仅作参考: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确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应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四:公司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产生流程是什么?

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直选工作程序

一、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坚定,热爱工会工作;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3、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基层工会直选方式:

1、不确定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从符合规定的人选中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2、由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候选人,再从预选的候选人中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

三、基层工会确定候选人方式:

1、会员自荐;

2、分工会、工会小组推荐;

3、10名以上会员联名推荐。

四、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直选工作程序:

1、成立工会主席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组织的可党组提名报上级工会批准,未建党组织由上级工会提名并与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须公示。

2、凡新组建的基层工会,筹备成立工会的有关组织应先吸收职工入会。

3、制定选举方案或选举办法。选举办法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4、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资格审查确认并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7日前公示。

5、候选人简介。

6、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

7、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复。

投票选举前,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竞选演说。

五: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几年? 20分

1、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2、《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具体来说,就是从本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当日起,至下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止。在特殊情况下,经工会委员会提议,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任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规模较小,工会会员也比较少,其工会基层委员会的任期应当相应短些,可以为三年;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工会会员也比较多,经常开会,从人力、财力上也会付出很多,工会的任期可以是五年。同时,基层工会厂任期也要考虑本单位党组织的任期,尽可能与之相衔接。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当然,如果需要,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的任期问题。

六:工会主席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触对工会主席没有这个方面的要求条件,只要是用人单位的职工,是工会的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人的直系亲属意外,都可以当选为工会主席

七: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的工会委员

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关,必须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一般应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由会员或会员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可以经过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办法进行选举。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应由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会员担任。委员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工会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二人。工会主席应由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有群众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五十岁的委员担任。主席出缺,应由委员会另行选举。 工会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贯彻执行党委、上级工会有关决定、指示的措施;(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三)工会工作总结和计划;(四)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五)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六)工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七)工会会员会籍处理;(八)必须由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闭会期间,对工会基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有关工会财务工作的规定,审查经费收支情况和财产管理情况。对不正当的经费开支,有权批评或制止。工会会计人员调动交接时,负责监交。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工会处理。 基层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其任务是:(一)宣传党的群众路线和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事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和解释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作用和任务;(二)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营管理知识;(三)提出召开大会的方案和议题的建议;(四)征集、整理提案,交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小组审理;(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议期间的组织工作和会务工作;(六)组织职工代表传达会议精神,发动职工群众和督促有关部门实现大会决议;(七)组织职工代表团(组)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八)承办职工代表大会或大会主席团交办的事宜。 基层工会的负责人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并担任领导工作。基层工会的各工作委员会要积极协助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处理共同性的问题。 基层工会接受企业、事业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基层工会对以下问题要向党委请示报告:(一)工会全面工作计划;(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方案;(三)全厂性的重要活动;(四)工会干部的调整和配备。 密切联系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坚持家访谈心,与职工交朋友。根据广大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各单位可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八: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走,如何任免与选举?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四条 各种所在制企业、事业和机关等基层单位,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也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第二十六条 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在会员或会员代表中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大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工会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工会基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工会法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由此户见工会主席在任期间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指出

九: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应该哪些人员参加

1.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2. 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 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 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十:工会主席是怎样产生的?

如果只是单位单方面指派、没有经过工会会员大会的选举,就不能代表员工利益。(1)《工会法》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2)第十一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你还可以查一下你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工会法条例,规定的更具体。各省的实施《工会法》条例一般都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会应该是全体职工自愿组成的组织,工会主席应当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主席产生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是不履行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的,工会会员可以通过会员大会撤销或是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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