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申请书范本

一:申请执行人应怎样子写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的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为什么要写中止执行的申请书?如果要写的话,在申请书中写明事实与理由

二:法院执行局要求当事人写"中止执行申请书”是什么原因?

不明白你说那个抵押没有解除是什么意思,但是法院执行是有期限的,一般要在半年执结,如果被执行人已没有财产可执行的话,就会先中止执行,待查到他有财产的时候可由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要求恢复执行。

三:求问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你之前那份应该是调解书吧,下面是一份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样本,你就根据你之前的调解书将起内容作修改就好。

申请人李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号。

被申请人张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房。

被申请人黄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区房。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作出的(2008)X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贵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08)X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现因申请人在本案诉讼期间已经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XX市XX区XXXXX路XXXX号X房产(房屋产权证号“XXXXXX字第X号“)可供法院强制执行,故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四:民事执行案件现在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执行,是提交中止执行申请书还是终止执行申请书?

中止执行

五:怎样才能中止执行强制执行?

怎样才能中止执行强制执行?

1,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紶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六)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七)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八)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九)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2,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请对照!

六:执行中止以后还能在申请执行吗?

你好,估计是你文字出现错误,标题是执行中止,内容里却提到“执行终止”属于不同概念我猜应该你关注的是“执行中止”的恢复。执行中止也称执行停止,是指民事执行程序启动后,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和事由,民事执行机构裁定中断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制度。你看一下你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83条和第234条以及《执行规定》第102条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包括:1 债权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 ·····4 案件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6 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我估计法院中止执行的依据可能是第6点,你如果对法院的依据有异议,可以不签字,提供其财产来源的线索,要求执行机构继续执行。当然执行中止后,一旦中止执行的事由消灭后,民事执行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恢复执行才程序。所以,你可看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是合法合理的中止执行,以后还是可以恢复执行的希望可以帮到你被告人没有财产吗,就是没有也只能中止啊不会终止的啊,我建议您啥也不签,并找被告人的财产啊要求法院给您执行

七: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和申请中止执行是一个意思吗?

不一样。首先,不应该叫中止执行,一般是申请终结本次执行,这样以后代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而撤回执行申请就是向法院表达不执行的意思,以后很可能超过申请执行的期限。所以,如果没有得到执行款项,千万不要撤回执行申请。

八:拒绝申请中止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奇怪,你就按照他说的申请中止执行。等他考核结束了,你再向他提出该申请。

现在是你请求别人帮你办事,你自己也应该主动点。虽然他们是人民的公仆,骇是他们其实首先是个人。所以有时候不要太过于计较。我现在这里还有的案子能够拖上几年都无法执行的呢。

发条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4.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九:申请执行再中止执行的,能继续再申请执行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只要是对方还没有执行,还可以继续跟法院强制申请执行的!

十:法院执行中止后能再申请执行?

既然是中止执行,而非终止执行,当然在中止事由消除后会继续执行。对于申请执行人,只需向法院提交中止执行消除的证据或事由,就可以恢复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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