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事故管理制度

一: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哪些内容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

党中央、历来十分关心重视学校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不少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有的问题还非常严重,造成人员伤亡、中毒、财物损失等事故和案件时有发生:由火灾、爆炸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中小学校危房倒塌和用厕拥挤导致人员伤亡;在学校集体用餐发生食物中毒;组织学生出游发生交通事故;电线老化、燃气泄漏、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失控引发火灾;校园及其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较差,案犯入室行窃、拦路抢劫师生财物;学校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存在火灾等事故>患。上述问题,有的属于犯罪分子蓄意破坏;有的属于学校领导管理不力,存在麻痹、厌倦、懈怠情绪;有的属于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深化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2号)和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情况通报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把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从近一段时期发生的一些重大恶性事故和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提高警惕,严密防范,努力消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能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级领导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各种刑事犯罪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要有专门负责。高等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负责。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学校要在公安机关帮助指导下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组织人员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要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严密社会面的控制,严防敌对势力、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对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或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校园居住的外来人口要进行认真清查,凡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迁出校园;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要依托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外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要向校外学生公寓派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群众治安保卫组织,联防联治;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保卫队伍的骨干作用,并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的积极作用;开展春游及其他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妥善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余下全文>>

二:《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的内容?

教育部关于高校校园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详情请参考 hi.baidu.com/...f.html网站

三:求一份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八)总务处安全管理制度

(九)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十四)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七)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脑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办公电脑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六)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七)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九)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十)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四)中餐生管理制度

(五)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三)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四)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五)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四、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五、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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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做平安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以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广播会、课堂教育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安全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

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

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总务科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学生科和住校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要经常性检查。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总务科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饭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无牌无证餐厅和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

要按规定配备校医......余下全文>>

五: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伤害事故,学校应承担法律责任吗?

考生出发前,学校专门向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上午考试结束后,老师又特别强调:吃饭休息,不准私自外出,有事必须请假,尤其是不准出去游泳。但16岁的学生王某不听安排,乘上厕所之机,私自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去院后水湾中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对这类伤害事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起案例中,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就其16岁的年龄、智力而言,他完全应该知道私自下水塘游泳的危险性,学校也告诉了他这样的危险,并且在学校三令五申的告诫后,还是违反纪律,乘上厕所之机,翻越两米多高的院墙偷跑出去,导致事故的发生。学校在教育管理上并无过错,应认定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类伤害事故处理实践中,学校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要注意两点:  一是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是不合理,学生违反这类规定,引发伤害事故的,学校也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是多数学校管理者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  二是学校的管理是否到位。省教育厅公职律师、法学硕士王俊良

六:有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④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⑤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⑥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⑦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⑧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⑨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⑩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七:学校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中小学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有以下这些: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摘抄教育部文件) 2、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3、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4、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5、来访登记管理制度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学生请假制度 8、校园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和家长签订的责任状) 9、集会安全管理制度 10、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1、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2、在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3、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5、实验课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八:职业技术在法律上有有什么规章制度吗?学校安全管理规责

一、 学校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实行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班主任包班级,任课老师包课堂制度。每学年学校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人员(班主任、任课老师由学校另外签订)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做平安学生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二、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以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广播会、课堂教育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中小学安全知识读本》、《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市民生活安全手册》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教育安全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1.加强学生“一日安全常规”管理

学生科、班主任对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活动每个环节要提出安全要求,对有可能发现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确定专人负责,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学生安全。每个班级和每个宿舍配备安全员,每天密切留意学校、班级和宿舍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汇报。

2.加强校舍和学校资产、网络安全管理

总务科要完善校舍查勘鉴定制度,确定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校舍,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按照上级和学校资产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学校资产,责任到人。电教部门定期对学校的网络进行检查,尤其注意对电脑病毒和一些不正当网络访问进行监控,维护学校网络的流畅和洁净。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联同相关部门在门口公路设立警示标志、减速带、限速标志。平时教育学生过马路走天桥,学生上学、放学时要加强重要位置、重要地段的管理,学校门卫在高峰时间密切留意校门口状况,有异常情况马上报学校。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登记和停放规范的管理。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安全办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要清晰,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要完备。总务科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用电线路。学生科和住校老师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拉电线,私用电器,用蜡烛照明,要经常性检查。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总务科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饭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随意到校外无牌无证餐厅和饮食摊点就餐。

6.加强学生健康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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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有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哪些情形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

①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②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③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④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⑤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⑥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⑦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⑧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⑨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⑩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11)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2)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①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②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③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④学生自杀、自伤的;

⑤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⑥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④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相关阅读:网友评论:

十:校园突发事件的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

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突发事件,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第四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师生。第五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管理,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第六条:学校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妥善地处理。第二章 事故的处理程序及办法第七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一)学生在课堂(课间)发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应立即组织将其送至校医室或通知校医前来处理;校医不在或情形比较严重的,应立即向年级部、学生指导处或校领导汇报并视情况送医院急救。骨折或病情较严重的,须通知120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前来搬运救治。(二)如需送医院的,相关教师(责任教师、班主任、校医、学生指导处成员)应及时组织送至,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医院看护。(三)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事人和旁观者书写情况说明并留存。(四)事故发生后,年级部或学生指导处必须及时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五)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书写情况说明并报学生指导处留存。(六)事发后,任课教师(班主任)应于当日晚及时电话关心和询问受伤学生康复情况;病情严重的,相关处室应及时组织责任教师或学生家长登门看望与慰问。(七)伤害事故涉及责任问题及相关费用的,学生指导处应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并做好调查和调解工作;问题严重的或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上报校长室协调处理。(八)有关协议书应及时交档案室留存。(九)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第八条: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的,带队领导和教师除应及时救护伤者外,还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活动场地与交通工具等的提供者协同处理。第九条:发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急性结膜炎(红眼病)等传染性疾病流行事件,班主任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协同校医及时组织救治;病情严重的,要通知家长或亲自将学生送至医院抢救。相关场所(教室、实验室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学校要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切实做好晨检工作。学生在家患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需提醒家长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感染科就诊、并将会诊结果通知班主任。学生病愈后,必须持社区医疗机构的痊愈证明书,先到校医室报到,经审核后方可进班上课。发生食物中毒的,食物需留样待查,并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视情况报公安部门。第十条:发生火灾或液化气泄露、水管爆裂等突发事故,当事人及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灭火或关闭阀门,并及时向后勤服务部门或分管校长汇报。后勤服务部门应立即组织抢修。情况危急时,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按预定路线将学生安全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区域。第十一条:如遇暴雪、冰封天气,门卫及其它后勤管理人员应在学生到校前,及时在组织清扫校园内......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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