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移怎么弄
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 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转接要求
1、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补转。 4、党委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党员档案的转接工作,转出单位要及时把转出党员的档案及时寄往转入单位;转入单位要主动和转出单位联系。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流程
你的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如果你的原工作单位与你户口所在地在同一个县内,那么可以通过当地县委组织部转接,具体是:原单位开往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开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党委,再由乡镇党委开往所在村。
第二种,如果你的原工作单位与你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县内,那么流程如下:原单位开往A县县委组织部,由A县县委组织部开往你户口所在县的县委组织部,再由户口所在地的县委组织部开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最后由乡镇党委开往所在村。
至于你的党员档案,应该和你的人事档案在一起保存,你的人事档案在哪就把党员档案放到哪,不应当由个人保管。如果你是预备党员,可由党支部或其上级基层党委暂时保存,转正后,放入人事档案。
另外,当你以后有了新的工作,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时,党员组织关系可由所在村按上述程序开往新工作单位,这样你在新单位就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如果新单位没有党组织,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可以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附近的人才市场,或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党员组织关系托管单位;二是也可以暂时留在村里,同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方便今后参加活动、交纳党费和接受党组织管理。建议按第一种情况办,更加合理的同时,也会减少很多麻烦。
三:如何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2、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之内的,转出临时组织关系,需开具党员证明信。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由党支部副书记(或支部书记)负责办理。4、镇内接转:在本镇党委内的基层党支部之间接转党组织关系由转出单位支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进单位支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5、区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市其他党(工)委的,由转出单位支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工)委转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转入的党(工)委,再由转入的党(工)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所在单位党组织。6、区外接转:转出外地的党员组织关系由所在支部转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所属党(工)委,再转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区、县(市)委组织部,再由区、县(市)委组织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转出。外地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区、县(市)委组织部往下层层接转到转入单位党支部。
四: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入
1、党员转入组织关系须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直接到市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二楼办理转入手续。2、介绍信的受函单位应写“惠州市委组织部”或“惠州市直属机关工委”。3、转入组织关系时须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党支部发给《党员活动证》。
五:如何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原党员关系所在地党支部开党组织关系转移证,然后经上级党委盖章后直接拿到党员关系转入地党支部办理转移就可以了。
六:组织关系如何转
一、转移办法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2、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织部。
3、复转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实工作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门所属复转安置部门的,这些部门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
4、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
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工作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材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可以接收这部分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
(1)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2)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3)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4)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以上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5)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二、转接操作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
3、党员持党员(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
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余下全文>>
七: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转接步骤
1、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由党支部开出从支部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2、党员持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核实后,根据支部开出的介绍信,分三种不同情况开出相应的介绍信。(1)如果党员转往该党委(党工委)下属的其他支部,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2)如果党员转往市内其他党委(党工委),则开出从所在党委(党工委)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办理;(3)如果党员转往市外有关单位,则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3、党员持党委(党工委)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核实后,根据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市委组织部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4、党员持市委组织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外相应有转接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该组织部门开出从组织部门到转入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5、党员持市外有转接权限党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到转入党委(党工委),该党委(党工委)根据介绍信情况,开出从党委(党工委)到转入支部的介绍信;6、党员持转入党委(党工委)开出的介绍到转入支部报到。
八:转党组织关系流程
社区支部——街道党工委——市、县区委组织部——盯位所属市、县区委组织部——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委——现单位党支部
九:党组织关系由工作单位转到户口所在地需什么流程
如果辞职了,你的户口档案在什么地方,就转到拿里,程序是从你单位开党组织介绍信至你市(县)区组织部(有个专门处理党组织关系的地方)接收后,再开一个介绍信至下一级,如乡党委,如储你是村上的,就转入某村,如果是街道就转入街道办事处(党支部)就这样的程序。很简单。
十: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党章是如何规定的
《党章》没有关于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的规定。
《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中组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摘录如下:
一、 规范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凭证及使用范围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后略)
紶二、进一步明确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原具有在全国范围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不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门的机关党组织,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党(工)委,乡镇党委,城市街道党(工)委,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或相当于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临时组织关系。
三、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有关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及对党员的要求
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教育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并如实填写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2.建立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制度,对临时外出的党员要采取适当方式与其保持联系。
3.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
4.及时掌握党员去向,与党员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
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一个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将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4.对于因工作需要、经济条件等原因不能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党员,帮助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蔌县以上政从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后略)
五、切实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领导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级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