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余下全文>>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同事你好,我也是一名教师。你的问题问出了很多的教师的心声,我帮你做解答,做为老师,从现在起不再是义务,而是工作,我们随时可能会解除合同而失业。的确到了给自己找一份第二职业的时候了,我通过(人财老师)的介绍,现在就在做着一份比教师工资还高的事业,并且我还是用的业余时间做的,那就是消费联盟。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施行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于2014年4月25日由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2014年5月15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1]
四: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规范仪表举止
1、着装得体。着装应整洁、端庄、大方。参加接待、会谈和重要会议时应着正装。
2、举止文明。上班及参加公务活动时,行为姿势要端正。上班时间不吃零食,不闲扯聊天,严禁上网进行炒股、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仪态大方。注意个人卫生,仪表整洁。仪容应稳重大方,不过分修饰。待人接物文明、礼貌。
(二)规范日常用语
1、言谈得体。与人交谈要尊重对方、谦虚礼让。语气恰当,谈吐文雅,禁止讲粗话、脏话。公务场合讲普通话。
2、用语礼貌。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常用文明用语》、《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忌语》等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办公用语。
3、应答规范。接听来电、接待来访时,应使用礼貌用语,对话中要态度谦和、认真听讲、仔细解答。实行首问负责制。
(三)规范用餐行为
1、按时用餐。严格遵守餐厅开放时间,在规定的开放时间用餐。
2、文明用餐。取餐、用餐时讲究文明、依次排队,保持正常秩序。不随意打包外带,不私自带无关人员就餐。保持清洁卫生、餐具整齐,不乱扔杂物。
3、节约用餐。不浪费食物,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工作日午间不饮酒。
(四)规范会议秩序
1、遵守时间。准时到会、准点开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要事先请假,事后主动及时了解会议精神。会议交流发言时,应简明扼要,严控发言时间。
2、维持秩序。出席会议时,应主动靠前、中间或在指定之激就座,提高会议整体效果。遵守有关禁止录音、录像、拍照、吸烟等具体规定。会议期间将移动电话关闭或调置振动档,不接听电话。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场。
3、专心听讲。参加会议时,应专心听讲,并认真作好记录。不随便讲话,不随意走动,不打瞌睡,不看报刊或做其它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规范办公环境
1、整齐统一。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乱放和乱贴、乱挂。指示标识醒目,在显要位置标明内设机构名称,在适当位置设立外出留言牌,在办公桌上摆放标明姓名、部门、职务等内容的台卡。
2、整洁安静。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室内要做到窗明几净,橱桌无尘。会议室清扫及时、干净整洁,始终保持适用状态。办公区域内不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3、遵守秩序。进出办公区大门时,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听从保安人员指挥。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凡进入机关办公区的车辆,必须谨慎操作、减速行驶、禁鸣喇叭,并停放于指定区域和泊位。
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抓落实。各单位(部门)要把《行为规范》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作风形象的有利契机、作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细化制度,严管内务。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细化、完善有关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节电节水节纸、卫生评比、作息时间等内务管理制度,做到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行为规范》以及各项内务管理规定,尊重和服从物业、后勤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管理的有效率。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遵守执行制度的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并适时进行通报,督促整改。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事业单位奖励设置的内容包括哪些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文件解读
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条例》明确,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条例》明确了奖励的情形,确立了奖励的原则,明确了奖励种类。《条例》规定了处分的情形,明确了处分种类,提出了处分工作的要求,确立了处分解除制度。《条例》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条例》特别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数据显示,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近2年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门立法加以解决。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5日对即将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事业单位应当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等内容进行了解读。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类设置岗位有利于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对工作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006年,原人事部发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开始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2011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据此,《条例》规定了岗位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等内容。针对事业单位如何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2......余下全文>>
七:什么是事业单位编制,事业编种类分为什么?
1.编制的分类 编制通常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非编制人员就是本单位自行外聘的人员,就象企业聘用一样,由单位自行规定其待遇,付给其工资,与憨方财政没有关系)。所以,非编制人员的待遇不一定比编制人员差。 2.事业编制 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经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适用单位主要有: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事业单位考试,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统一招考,最多市、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招考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 2、事业单位简介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这种管理形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的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单位、卫生防疫、工商管理等事业单位,即人员费用、公用费用都要由国家财政提供 (2)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差额拨款单位的人员费用由国家财政拨款,其他费用自筹。这些单位的人员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非固定部分为4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差额拨款单位要根据经费自主程度,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其他符合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主事业单位 又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作为事业单位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不需要地方财政直接拨款,因而一些地方往往放松对它的管理,造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不断膨胀的趋势。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 以后都没编制了??
不清楚这个如何转为合同制,有那位鱼友好心帮忙解答下的呀 查看原帖>>
九:参公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吗? 30分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待遇采用和公务员一样的执行方式,经费来源部分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部分单位采取财政拨款与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因此一般而言是不在这个新条例内的,但由于准确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各个地方不一样,有些单位在某些地区为公务员单位,但有些地方可能为参照或者一般事业单位。所以建议询问当地主管部门。
十:国家对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什么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