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的分类

一:行政立法的分类

(1)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2)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3)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二: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点之一。(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等。一般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范围广,覆盖面大,具有更多的共性,为所有行政主体所必须遵守。部门行政法是对部门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卫生行政法等。在行政法学上,人们通常在行政法总论中研究一般行政法,而在行政法分论中研究部门行政法。

三:什么是行政立法

1?行政立法的概念

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第二,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所为的行为。这是行政立法同其他行政行为 的显著区别。行政立法必须经过起草、征求意见、讨论、通过和公布等立法程序,这就使得 它与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由行政机关单方面作出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同。

第三,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从行为的结果看,行 政立法的结果是产生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的 人或具体的事,而是普遍适用。

2?行政立法的特点

我国的行政立法,是行政性质和立法性质的有机结合。它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 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忽视其中任何一方面都是片面的。

(1)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

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主要表现在:①行政立法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②行政立法所调 整的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与行政管理密切关联的事务;③行政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实施 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

(2)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

行政立法的立法性质主要表现在:①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创制 法律规范的活动;②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基本特征,即 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③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二)行政立法的分类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立法作不同的分类。

1?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行政立法依其立法权力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1)一般授权立法

所谓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特别授权立法

所谓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 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为。特别授权立法通常有以下特点:

①特别授权立法是单向的,即只能由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进行立法授权,或者上级行政 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立法授权。

②特别授权立法的授权方和承受方,都必须是宪法和组织法赋予有立法权的机关。

③特别授权立法的 “ 立法权 ” 基于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决议而取得,因此,承受机关取得 代理权的,可以超出该机关原职责范围内的立法权,而代行授权方机关的立法权力。

④对特别授权立法的程序、内容、范围、时间必须有所限制。

⑤特别授权立法不能同宪法、法律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规定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2?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行政立法依据行使行政立法权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1)中央行政立法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的活动称为中央行政立法。

(2)地方行政立法

地方行政立法是指一定层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

3?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 法。

(1)执行性立法。它是指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而 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更切合实际情况的行政立法活动。

(2)补充性立法。它是为了补充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余下全文>>

四:行政立法权限划分。请详细解答,谢谢!

行政法律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行政法规的立法权由国务院行使。

行政规章的立法权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行使,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行使。其中,前者浮定的叫部门规章,后者制定的叫地方政府规章。

五:中国所有法律分类

中国法律共分为七大类: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类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的决定(附: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  2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附件二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  附件三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  31.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7.反分裂国家法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中央银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民法商法类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22.中华人民共......余下全文>>

六:立法、行政、司法各个具体代表单位是什么?

楼上的,不是法律人不要答这样的问题。

中国

司法,简单来说是掌管法律怎么用的机关,比如法院,检察院。公安绝对没有司法权,它只是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楼上答案是不对的。

立法,就是创造法律的东东了,比如人代会,各级人代会,国务院(可以搞行政法规的)啦,反正宪法中说它有权利造法的都算立法机关。但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耽民代表大会。

行政,简单的说就是各个有行政权的部门。比如最高级政府国务院,然后是28个部委,19个直属机构等等,然后到下面就是叫政府,部委对应各个厅或局。

美国

美国和中国是不同的,它是联邦制国家

司法,也是和中国差不多,但是他们掌管司法时候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的影响,最高法院是联邦法院

立法,和中国的是一个意思,但掌管它的是议院

行政,也是政府,总统可以说是最高的行政长官。

但不一样的是,联邦,就是各个州就是一个小国家了,可以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司法,然后每个州让出自己的一部分权力,组成整个联邦,就是美利坚合众国,国也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司法,而且其它州也都听从国家的。明白了吗?

分分给我,不明白可以再补充哈

对5L的答复我想说一点,你说的我明白哈,我是想用更通俗易懂的话说出来,这个联邦,太不好解释了。总的来说就是各个洲让度自己拥有的权力组成国家,而每一个州要从原则上服从联邦。就好像是 州<联邦<全体的州

七: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行为的区别

行政立法主要是指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法规章的制定。而行政执法是指拥有行政权,并且实矗行政行为,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八:法律的分类

法律的分类

一、 法的渊源也称“法律渊源”、“法的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外在表现形式。

我国法律依法律渊源的不同,可分为:(1)宪法;(2)法律(狭义上仅指立法机关通过的除宪法以外的);(3)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制定的法律和法规;(7)经济特区制定的法规;(8)军事法规。

二、法律的其他分类:

1.按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主体不同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2.按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按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4.按照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诉讼法)

5.按制定和表达的方式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习惯法(不成文法)。

只在某些国家或地区适用的分类有:

6.公法和私法

这是民法系国家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不适用于普通法法系国家。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属于公法,民法和商法属于私法。

7.衡平法和普通法

这是在普通法法系国家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普通法在此是专有名词,特指在ll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衡平法是从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8.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

这是在复合制结构的国家中适用的一种法的分类。联邦法是指整个联邦立法机关制定的和在整个联邦实施的法律,联邦成员法是指由联邦成员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仅在该成员国实施的法律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