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法中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既生产又经营的单位,如果光生产不经营或光经营业不生产的单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
安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只能是既生产又经营单位,不能是生产、经营单位。但可以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监管。
安监局如果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处罚,其实是违法的。如商场、市场、饭店、娱乐场所。但政府的安委办对这些单位可以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由消防进行处罚。
安监工作与消防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各自工作范围有着清晰的界定,安监工作的前置是生产经营单位,而消防则范围很广。
现在很多人和地方政府都认为,只要是安全问题都是安监局负责,其实是个错误观点的认识,安监局真正的工作面是很窄的。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安监局是负有责任。
大安全是指交通、消防和安监。地方政府能够抓住的只有安监。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义和法律依据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矿、商、贸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义
法律所谓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生产经营单元,具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个人。
除此以外的应该就是你所指的“非生产经营单位”,如:医院、学校、机关等。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定义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五:企业经营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经营活动是指企业经营对象的内容或经营内容。企业经营活动基本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活动。生产活动是把投入变为产出的活动。生产活动是企业的一项最基本的经营活动。生产活动的目的是: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要。 (2)销售活动(或称营销活动)。营销活动是指借助一定的物质技术设备,运用“商品——货币”关系,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引导产品从生产者到达消费者或者使用者从而实现产品由实物形态到货币形态转化的活动。 (3)供应活动。供应活动是指用货币向供应单位购买企业经营所需的物质资料的活动。供应活动产企业经营活动的起点。 (4)财务活动。财务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涉及资金的活动,包括资金的筹集、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分配等一系列活动。财务活动是其他各项经营活动的“血液”。 (5)人力资源开发活动。
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什么意思
从业人员比较宽泛,安全生产法里规定了几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业人员从广义上说是所有在企业里工作的员工。这里安全生产法已经把其他几类专门指出,那从业人员可以狭义的认为是除其他几类人之外的员工了,
七:生产企业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生产企业的概念 生产企业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鸡自主地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八:谁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管理者,经营者
一、定义区分
1、生产管理(Production Management)对企业生产系统的设置和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 。又称生产控制。生产管理分为:①生产组织,即选择厂址,布置工厂,组织生产线,实行劳动定额和劳动组织,设置生产管理系统等;②生产计划。即编制生产计划、生产技术准备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等;③生产控制工作。即控制生产进度、生产库存、生产质量和生产成本等内容;④保证纳期交付正常。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保证客户产品交付正常。
2、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是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经济组织,它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任务区分1、生产管理的任务有:对客户产品交付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通过生产组织工作,按照企业目标的要求,设置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算、物质技术条件和环境条件允许的生产系统;通过生产计划工作,制定生产系统优化运行的方案;通过生产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调节企业生产过程内外的各种关系,使生产系统的运行符合既定生产计划的要求,实现预期生产的品种、质量、产量、出产期限和生产成本的目标。生产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做到投入少 、产出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而采用生产管理软件的目的,则是提高企业生产管理的效率,有效管理生产过程的信息,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经营者的义务是相对消费者的权利而言的,只有经营者履行了义务才能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10种经营者的义务。
三、具体负责区分
1、生产管理的主要模块: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制造管理、品质管理、效率管理、设备管理、库存管理、士气管理及精益生产管理共九大模块。高效、低耗、灵活、准时地生产合格产品,为客户提供满意生产管理服务。
高效:迅速满足用户需要,缩短订货、提货周期,为市场营销提供争取客户的有利条件。
低耗: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最少,实现低成本。
灵活:能很快适应市场变化,生产不同品种不断开发新品种。
准时:在用户需要的时间,按用户需要的数量,提供所需的产品和服务
高品质和满意服务: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顾客满意水平。
2、经营者主要负责
履行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义务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提供安全商品和安全服务的义务
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
标明名称和标记的义务
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
保证质量的义务
承担“三包”责任及其他责任的义务
不得用格式合同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尊重消费者人格的义务
经营者权利的规定
调节价格的权利
制定价格的权利
新产品试销价格的权利
有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
九: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待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生产经营单位的什么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