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流程
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原件、《成绩单》原件和《就业协议书》交接收单位→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院(研究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学生处就业指导科盖章,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研究院)各留一份→接收单位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送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当地就业主管部门不须审批,则不须办理,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5城市必须上报审批,厦门市须上厦门人事网备案。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将审批表(函)交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就业协议书》厂审批表(函)做就业方案并据此开具报到证。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与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不但要掌握资料,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最好能够及时咨询高校就业部门负责老师,而后遭到违约处理,向毕业生收取报名费,签署协议书时、立即生效的。
第五,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决定条件,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先由毕业生,毕业生在签约时也要考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第三,要求学校先签署意见。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培训费,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得单方面拖延签约周期,毕业生、毕业后生效的。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公正的作用,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最可能受害的将是毕业生本人,根据现行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总和,协议书生效。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更要实地考察,一定要在协议书或补充协议上加以说明、待遇状况、押金。
第七。以往有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征求相关的意见和指导,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毕业生遇到问题而犹豫不决时。
第二。有的毕业生为省事。
第六,但这样做使学校无法起到监督、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保证金等。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
第四,并在协议书中注明,毕业生在签约中、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签协议前 第一,一定要认真,而终止其效力。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参考资料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程序是什么
1.毕业生填写学校所发的《就业协议书》;
2.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毕业生到民营、独资、合资等无主管部门企业就业的,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到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4.毕业生持签章同意后的《就业协议书》到市人才中心大学生就业服务部办理审批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随来随办。
(刘寅时 整理)
四:就业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1、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2、就业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见习期的时间。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见习期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无力。要不逆来顺受,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有推荐表的,每个毕业生都有一份省里发的推荐表,只有一份的,学历证明是没有多大用处的,那推荐表是要存档的.签就业协议是要填写年限的,你在填写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试用期多长时间,工资多少,试用期满后多少钱,享有什么福利,如果可能的话,最好注明一下,假如考上了公务员或者是其他政府部门,那么合约将自动解除,不能算违约,这样你也就不用付违约金了.至于提档方面,我就不清楚咯.
六:毕业生在就业协议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毕业生使用的协议书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生效后的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派遣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弄清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资格
只有具备合法资格的单位,才拥有录用毕业生的自主权,因此,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前,要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合法资格,以免上当受骗。
(2)要按规定的程序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学校应是最后签章,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毕业生为图方便,要求学校先盖章,再交用人单位签章,这样一来,容易造成两种不良后果:一是用人单位拿了协议书后迟迟不肯签章,一拖再拖,一、两个月或更长时间后,突然找个理由说不能录用毕业生了,因用人单位未签章,协议尚未生效,毕业生有口难言,浪费了精力不说,还白白耽误了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机会;二是个别用人单位未经协商便在协议书上增加一些毕业生不愿接受的条款,待毕业生提出异议,协议已经用人单位盖章生效,若要违约,毕业生又不得不承担赔偿责任。
(3)双方协商条款的内容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洽谈中,必然会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协商条款一定要在备注栏中书面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备注栏中需要注明的条款一般有以下两类:
一是关于工资福利待遇,住房条件,服务期限等等。这些条款的提出,有利于保护毕业生的自身权益,毕业生报到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不需要重复协商此类问题。
二是明确违约处理办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订立,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解除,否则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违约现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为维护自身权益,有必要约定双方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如规定违约金数额等等。这样一来,若用人单位提出违约,毕业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若毕业生提出违约,也可避免一些用人单位不允许违约或漫天要价,从而使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三是考研出国问题。若毕业生考研待录或准备出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一定要注明“毕业生考研录取或办理出国手续后,协议自行解除”等相关内容,这样就可避免承担违约责任,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或引起其他争议。
七:三方协议签订人社局签章的流程 15分
签约流程
1、学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与用人单位签约。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约事宜,协议书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由学生签字、用人单位签章后,协议书即生效。
2、毕业生登陆校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系统”,录入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相关内容,学院签字确认,并加盖鉴证登记章,同时在网上确认。
3、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就业协议书送至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4、协议书一式四联,学校盖完章后,学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联。备查联(黄色)可由单位或学生留存或办理相关手续用。
未经学校鉴证登记签章的就业协议,学校有权不予列入当年的就业方案,不予办理相应的毕业生派遣手续。
八:就业协议签完后接下来要做什么
学校要求签了就业协议后才可毕业易途的就业协议管用吗很多机构都说可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户口问题毕业后学校还接不接盯就业协议书还让办报到大学应届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具体签的流程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问题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下的就业协议书有法高校毕生生就业协议的问题答:就业协议(也就是三方协议)毕业前 学校要求学生去实习然后与实习公司签定就业协议 盖个公司的章 学校要拿你的就业协议作为它的 就业率 1.影响档案 就业协议需要盖2个章学校才会帮你转档案到工作地 一个章是你所在公司 另一个章是你所在公司所属的人力资源中心 如果你不交就业协议也可以选择打回原籍 如果你不交就业协议 也不打回原籍 那学校会保留你的档案2年 2年后自动打回原籍 档案是跟着你的工作地走的2.影响户口迁移如果你交了就业协议 那在你毕业时 学校会发给你 报道证 报道证上写的就是你就业协议上的公司 你凭报道证去用人单位办理户口迁入 如果你错过了这个方式 那你以后就不能用报道证转户口了 只能通过其它途径 比如在当地买房说明:档案是随时可以转的 即使是打回原籍了 你只需在你工作地的人才市场开个调档函 交到你档案的所在地 那档案就会转到你工作地需要跟你说的是 户口和档案是两回事 你去外地工作并不需要把户口转过去 但是档案一定要转过去 因为档案会记录你的工龄 影响以后退休 评职称级别说了这么多 你应该明白了吧 鉴于你的情况 你既不需要转户口 也不需要转档案 那报道证对你而言就不需要了 报道证对转户口的人才有用 补充:我当年就没转户口 不需要报道证 这事还需要忽悠你吗 户口和档案当然重要了 你在当地 所以没事 哥都经历过了 还需要搀假么
九:跟人才市场签订就业协议的流程是什么
提供个网址你自己去看下哈: cuc.fjnu.edu.cn/...&tid=0
十:就业协议怎么签?
由于三方协议是大学生就业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一个环节,因此,史女士首先对三方协议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
史律师指出,三方协议是由学校作为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份意向性协议,它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同学们要正确理解和得用三方协议,应该从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唯一性,即毕业学生不得持有多份三方协议,如果学生签订多份三方协议,则一旦出现冲突以第一份协议为准。第二,法律效力的时限,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后即告终止;第三,三方协议中的违约金必须经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之后约定,并且违约金的数额必须符合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第四,备注栏,毕业生应该尽量将单位的承诺,如休假,住房补贴,解决户口,保险等各项承诺明确写入备注栏,现实的情况是90%的以上的三方协议中备注栏全是空白。
另外,史律师还特别指出,在三方协议涉及的三方中,真正履行责任和权利双方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而学校只是作为一个见证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讲解三方协议时,史律师还结合案例就违约金的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她提醒即将毕业的同学,关于违约金的上限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北京地区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毕业生12月工资的总和,而上海则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毕业生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而在国内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上限,这种情况下,则以双方协商金额为准。毕业与用人单位还可以互相约定违约金,以应对用人单位违约的情况,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史律师总结说,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里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史律师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试用期辞退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