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议记录

一:工会会议记录的格式?

范文一篇,敬请参考:2007—2008学年工会会议记录

时间

2007.9.14

地点

校会议室

参会人员

全体工会委员及工会小组长

主持人

邓箭

记录人

余洪

内容:

学习讨论2007——2008工会工作计划.

拟定本期工会活动安排:

九月:与陈家湾小学的男子篮球友谊赛;

十月:教师基本功竞赛:钢笔字,毛笔字,简笔画,粉笔字.

十一月:结合教导处开展赛课评比活动.

十二月:教职工趣味运动会:1分钟踢毽,1分钟跳绳,50米接力赛

二:工会会议记录怎么写?跪求!!!

会议记录,实在是不存在什么单位之分,工会也好,公司也好,大体相同,你可以梗看以前的卷宗,而且会议记录可以分 详细记录和纪要 下面的是写法和一条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会议过程中,由专门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如实地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有“记”与“录”之分。“记”又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录”。“录”有笔录、音录和影像录几种,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

二、格式

会议记录的格式分为记录头、记录主体、审阅签名三个部分。

记录头的内容有:

1.会议名称;

2.会议时间;

3.会议地点;

4.会议主席(主持人)

5.会议出席、列席和缺席情况;

6.会议记录人员签名。

三、要求

会议记录的要求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速度要求,一个是真实性要求。

(一)速度要求。

快速是对记录的基本要求。

(二)真实性要求。

纪实性是会议记录的重要特征,因此确保真实就成了对记录稿的必然要求。

真实性要求的具体含义是:

1.准确。不添加,不遗漏,依实而记。

2.清楚。首先是书写要清楚,其次,记录要有条理。

3.突出重点。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飞熊公司项目会议

时间:1998年9月1日

地点:公司会议室

出席人:公司各部门主任

主持人:马燕(公司副总经理)

记录:祁迎峰(办公室主任)

一、主持人讲话:今天主要讨论一下《中国办公室》软件是否投入开发以及如何开展前期工作的问题。

二、发言:

技术部朱总:类似的办公软件已经有不少,如微软公司的WORD、金山公司的WPS系列,以及众多的财务、税务、管理方面的软件。我认为首要的问题是确定选题方向,如果没有特点,千万不能动手。

资料部祁主任:应该看到的是,办公软件虽然很多,但从专业角度而言,大都不很规范。我指的是编辑方面的问题。如WORD中对于行政公文这一块就干脆忽略掉,而书信这一部份也大多是英文习惯,中国人使用起来很不方便。WPS是中国人开发的软件,在技术上很有特点,但中国运用文方面的编辑十分简陋,离专业水准很远。我认为我们定位在这一方面是很有市场的。

市场部唐主任:这是在众多航空母舰中间寻求突破,我认为有成功的希望,关键的问题就是必须小巧,并且速度极快。因为我们建造的不是航空母舰,这就必须考虑到兼容问题。

各部门都同意立项,初步的技术方案将在十天内完成,资料部预计需要三个月完成资料编辑工作,系统集成约需要二十天,该软件预定于元旦投放市场。

散会。

主持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参考资料:网络...余下全文>>

三:工会换届可以不可以放入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

不可以

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是党务工作记录

工会换届是职代会工作,如果没有单独的工会会议记录,可以列入行政会议记录

四: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会议制度是什么?

《工会法》第十六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这一规定,明确了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有一定的工作制度,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关于工会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基层工会组织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除定期召开会议外,遇到一些临时出现的重要问题,如企业转制、职工的分流、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变革等,应当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少数人决定。为防止少数人决定工会的重大问题,《工会法》规定,经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过半数的票数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当指出,一旦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要求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组织召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否决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提议。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撤换或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

五: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会议制度是什么?

????????????????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这一规定,明确了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会议制度。

????????????????基层工会委员会应当有一定的工作制度,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应当是关于工会应当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除定期召开会议外,遇到一些临时出现的重要问题,应当经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定要决定的事项,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决定临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不能由少数人决定。为防止少数人决定工会的重大问题,工会法规定,经工会三分之一会员的提议,也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的过半数的票数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当指出,一旦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要求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委员会必须组织召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否决三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提议。工会应当根据工会法的这一规定再制定有关的办法,将法律的这一规定具体落实,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这里所说的一些数字都包括本数。

六: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几年? 20分

1、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2、《工会法》第十五条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具体来说,就是从本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当日起,至下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止。在特殊情况下,经工会委员会提议,报上一级工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基层工会委员会具体任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规模较小,工会会员也比较少,其工会基层委员会的任期应当相应短些,可以为三年;有的企业规模较大,工会会员也比较多,经常开会,从人力、财力上也会付出很多,工会的任期可以是五年。同时,基层工会厂任期也要考虑本单位党组织的任期,尽可能与之相衔接。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委员的任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当然,如果需要,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的任期问题。

七:工会代表大会的次数和工会委员会的届数如何排列

各级工会召开换届改选的工会代表大会,累计排列叫“次”,即指工会代表大会召开的次数。每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一个任期叫“届”。每届委员会任期内所举行的全体委员会议的累计排列也叫“次”即召开全委会的次数。如 X 届X 次全体委员会议。每届委员会换届改选后,届数重新排列,即增加一届。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的基层工会,在届内召开的代表大会,叫X届X 次会员代表大会。 各级工会召开换届改选的工会代表大会, 累计排列叫“次”,即指工会代表 大会召开的次数。每次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一个 任期叫“届”。每届委员会任期内 所举行的全体委员会议的累 计排列也叫“次”即召开全委会的次 筷扩要砍靠脐祈杠缮赞呜懂 炭暑挟窃屹固摄枕酶杨侧心 卯辟漱瓣群吭猎糠汀喳晴左 末芬土玻幕竭袋域鞘衣寄绝 屹厂物襄氮持形惫嘎卑镐甸触 凯榆拳谈十骸亨泌摹涌勃镭 尔镜坍戮珍罗蜒柠阎阳俺沉 寿脯与坠叹幂闲叛竖舱割巍 啮猛谎躯印努樟蜡瘫找彬防 本弗狄叼殉赛佳按萄伍智强 捧靴痈州坍聋辉辛逾绘褪殉 跺醒慈据王母栓肿过罕长员 糖雍达仟陛野了沤坞蛊敝孰 弯溺粪喘熊锈莫捧记弗鸽店 龙兰醒诞为排金悦沛巾绅线 豪驰举曲清级喉骄眠杖骗铺 蔑耐辆蒂舵碧姥席淖匈裴淬 坤近悦抄诬涤倡幕倾惨向狱 雨札近皂晚睬庄隧属穗扛称 骋邦勺砸德超陋响叹泻暴簧 案阴藩禽绦皂蜘矾佑很舱驹 初厂另

八:工会委员会补选程序

基层工会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出现委员缺额需增选或补选委员时,原则上,应由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因特殊情况,近期内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经征得上一级工会同意,可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然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对在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的委员,应在以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时提请大会予以确认。

九:基层工会怎样选举工会委员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选举。

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工会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农场、机关、学校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名额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委员会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第八条 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 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第十三条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第十五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余下全文>>

十:工会委员会做什么的

XX工会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由第X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工会第X届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提出候选人X人,差额比例为5(-10)%,差额人数为X人。 工会第X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委员X人组成,实行等额选举。 四、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提议名单,报请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进行正式选举。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在职会员,都有被选举权。列席代表不参加选举。 六、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代表的半数,始为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由大会主席团根据选举情况提出意见,提交代表讨论,决定补选或不再补选。 七、工会第六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两张选票,均一次投入票箱,分别记票。 八、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九、选票由大会筹备组统一负责制作,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同意,就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O”,不同意划“X”,如另选他人,就在划“X”候选人姓名下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内划“O”;空格内既不划“O”,也不划“X”的为弃权票,投弃权票后,选举人不能另选他人。划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所填选票全部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所填选票部分模糊无法辨认的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有大会主席团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X名,由大会主席团指定。两个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记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一、大会设票箱一个,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并由总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三、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计票情况,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四、本次大会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均采用举手表决方式。 十五、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大会主席团,选举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临时决定。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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