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方面终止合同可以吗?
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按照上述规定,您与对方签订的啤酒代理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您不能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现在生意不好,可以找对方协商,你们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啤酒代理合同。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二: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赔偿 10分
最保全的方法是书面通知,电话通知也要录音证明尽到通知义务。现在你方想违约,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你方的赔偿责任,可以和对方沟通下,面临的法律风险对方可能让你们赔偿先行准备工作的钱。这要对方证明的。基本上没大的风险。
三:如果单方面终止合同怎么办?
单方面终止合同,系承担违搐责任。
受害人如果和违约人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方单方终止合同
答:收取租金的行为,视为对乙方转让给丙方行为的追任,不能收回房子。
五:甲方违约,要单方面中止合同,现要求乙方提出合同中止协议书?
因为甲方违约,乙方写了承包合同终止书,甲方还倒过来说是乙方违约,还要乙方赔偿损失
六:违约方能否单方解除合同
首先要看合同为什么单方解除:
第一种:解除合同的人违约,无故要解除合同,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第二种:被解除的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也可以追究过错方违约责任。
第三种: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被单方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的情况,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种:因为总则或者分则的法定原因解除,这些法定原因多半因为违约或违法产生,可以追究过错人违约。
至于双方合意解除、合同无效不属于单方解除。
所以是否要追究看看是否是不可抗力。
七: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区别
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
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盯合同解除导致的。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终止和解除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等自然因素就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九: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算是违约吗?
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能否退还押金?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不应该补偿甲方损失?合同条款:按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经营期限履行到期,如乙方已清缴全部租金及其它应缴的费用并无违约行为,同时乙方要把原经营商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有关注销手续后,甲方在30天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和物业管理、水电保证金(不计利息)退回乙方。乙方如有欠租金或未将各项费用清缴等情况,甲方可先从保证金中扣除支付。若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将保证金全部或一部分扣除,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违约金及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在没有付清上述款项给甲方前,乙方不得撤走该商铺的商品及商铺内的装修设备设施,以此作为对乙方违约行为的惩罚和因乙方违约而致甲方损失的补偿。保证金扣除后的余款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向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同意向甲方缴交不少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甲方的损失。
十:委托合同单方撤消的法律依据
委托人有权撤销委托,除非是双方以前特别约定为不可撤销之委托.但如果这种撤销委托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下面就是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常的相关规定: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