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 铁路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
国家铁路是指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管理的铁路。
地方铁路是指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铁路。
专用铁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专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内部提供运输服务的铁路。
铁路专用线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与国家铁路或者其他铁路线路接轨的岔线。
第三条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
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条 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六条 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 铁路沿线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助铁路运输企业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畅通,车站、列车秩序良好,铁路设施完好和铁路建设顺利进行。
第八条 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第九条 国家鼓励铁路科学技术研究,提高铁路科学技术水平。对在铁路科学技术研究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铁路运输营业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
第十四条 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
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30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第十七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一)托运人或者旅客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二)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余下全文>>
二:民诉法全文
您好。附件有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word版。可下载查看。
三: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第三条 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
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 易燃液体;
第四类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 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 腐蚀品;
第九类 杂类。
有些货物虽不属上述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火措施,属易燃货物。
第四条 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是货运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的方向。做好这项工作,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条件,加快货物接取送达,减少作业环节,避免了人工直接搬运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利于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应制
定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规划,分期分批的逐步将危险货物纳入集装箱运输的方式。
第五条 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且相对集中.危险货物专办站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铁路新建危险货物专办站时,应与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配套考虑。同时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定合乎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理地点,并根据运量大
小和实际需要设立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企业新建、扩建时,危险货物应做到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尽量避免长距离运输。凡跨铁路局运输危险性较大的货物,事先须经铁道部同意,必要时还需进行安全运输的科学论证。
第六条 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建造具备通风、报警、消防、防爆、避雷、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的专门仓库。危险货物专门仓库的耐火等级及防火要求应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爆炸品的专门办理站应设置具有防爆性能的仓库和停放爆炸品车辆的专用
线路。放射性物品的专门办理站,应根据物品性质和实际需要设立能屏蔽射线辐射的库房。
现有的危险货物办理站和危险货物仓库如不符合本规则第五条第一款及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除车站要采取措施、严格制度和加强管理防护外,铁路局应作出规划,限期调整解决。
对运量小和不具备安全运输条件的车站,铁路局应采取“关、停、并、转”的做法,实行集中办理,并积极考虑发展集装箱运输。
各铁路局必须在分局管内适当地点设置货车洗刷所。
第七条 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防护、检查、交接制度,加强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货运、装卸人员都要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危险货物特性和有关规章,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成立安全小组,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救护队,定期进行消防和救护演习,提高对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第八条 危险货物专办站内经常接触危险货物的作业人员,及其它车站危险货物仓库的专职货运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待遇按劳动部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和货车洗刷所应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处置意外事故需使用的供氧式呼吸防毒面具等)。
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专人保管,并训练有关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防静电功能,平时应保持清洁。作业工作服等防护用品用后必须集中清洗,不得穿戴回家。
经常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余下全文>>
四:铁路职工坐火车免费吗
现在铁路职工在乘坐火车上没有任何优惠,反而不如地方其他企业。比如职工出差,铁路上给开出差免票,在本局出发签卧铺还算可以,但到外局签卧铺可就难了,特别是在列车上签卧铺更难。因为你是免票他们得不到收入。而地方上拿钱买卧铺,相比要容易多了。铁路职工通勤可以办全年定区段的通勤票,但地方上通勤一般都有通勤汽车。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探亲可以开探亲票,探亲票不能享受卧铺。但地方上的可以报销车票。 除了这些以外,对沿线小站居住的没有看病条件的职工家属到就近铁路医院看病可以开就医票。 至于说“现在铁路职工都互相比较照顾,在管内说一说一般都让上车的.”那要因人而异,并且乘车距离很近。郑州局的郑州站就专查铁路职工,他忘记自已也是铁路职工。
五:如何破解铁路wifi限制
通常情况下,通过设置MAC和IP绑定以及MAC地址过滤等方式来限制局域网用户使用手机WiFi来使用网络。当然也会出现“小度Wifi"或“360WiFi”、“小米WiFi”硬件设置被限制使用的情况。
目前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突破局域网Wifi限制”的有效方法就利用“无线网卡”+“360免费WiFi”来实现。首先我们在“360安全卫士“更多功能”列表中找到“免费WiFi”点击进入。
接下来我们需要准备一张USB无线网卡,当然大家可以使用“百度WiFi”或其它随身WiFi硬件设备来代替。在此以小度WiFi为例,我们需要从其官方下载最新版本的驱动进行安装。
4
运行“免费WiFi”程序,此时就可以看到“免费WiFi”正在创建的提示,耐心等待免费WiFi的创建成功。
5
当“免费WiFi”创建成功后,我们就可以根据程序主界面中有关“WiFi名称”和“Wifi密码”,利用手机等设备进行连接啦。
据此就突破了网管WiFi的限制功能。
六:铁路工作人员乘火车免费吗
不是的。一般来说,只有这几种情况的铁路职工才能免费乘车:出差、通勤(异地工作)、就医(异地)、就学(送外培训),而且需要三证齐全(乘车证、工作证、出差证等)。也就是说,由于工作原因或者因异地工作造成回家、就医、就学必须要到异地,才能免费乘车。
当然,规定是这样的,而且有人会抽查,但是抽查毕竟只是抽查,难免有蒙混过关的。
七:铁路之最知多少读后感五十字
一、格式和写法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六、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七、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摘取其中的某一点做文章.
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九,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要写关于学习的读后感应该读什么有感呢?
(1) 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余下全文>>
八:记者乘火车免费吗
记者乘坐火车不享受公免(免费乘车),也不在优惠折让范围内,需要正常按照全价购买车票乘车。
但在实际操作中,持有硬座车票的记者在列车上向车长出示本人有效的记者证后,一般可以享受优先补卧铺的权利~
九:《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10203-2002)作废了吗?
《TB10203-20钉2铁路桥涵施工规范》已被铁建设(2009)23号文废止。
铁道部文件
铁建设〔2009〕23号
关于废止铁路路基施工规范等26项
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铁路局,投资公司,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铁路路基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桥涵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设计及验收规定》(铁建函〔1991〕202号)、《铁路装配式小桥涵技术规则》(铁建函〔1992〕276号)、《铁路柔性墩桥技术规范》(铁建函〔1997〕58号)、《铁路隧道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隧道结构防排水施工作业指南》(建技〔2006〕21)、《铁路隧道防排水技术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铁建函〔1996〕221号)、《铁路通信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光缆通信同步数字系列(SDH)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数字微波通信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2000〕172号)、《铁路光缆PDH通信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通信光纤用户接入网工程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信号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区间道口信号设计规范》(铁建设函〔2000〕445号)、《铁路信号电缆地下热缩套管型接续技术规程》(铁建函〔1994〕286号)、《铁路电力施工规范》(铁建设函〔1999〕69号)、《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规范》(铁建函〔1998〕253号)、《铁路给水排水施工规范》(铁建设〔2002〕24号)、《铁路旅客车站防火防爆设计补充标准》(铁建设〔2003〕43号)、《铁路旅客车站消防给水标准补充规定》(铁建设函〔2006〕517号)、《铁路房屋增层和纠倾技术规范》(铁建函〔1997〕58号)、《铁路房屋填土地基基础设计规定(试行)》(〔84〕基设字第180号)、《新建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补充规定(暂行)》(铁建设〔2004〕8号)共2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经复审,自即日起废止。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结合铁道部经规院发布的施工技术指南要求,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在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技术指南基础上,研究制定更具体更系统的施工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