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办法

一:怎样落实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总体上要如此落实

以鼓励激励机制为牵引,强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十三五”时期,要实现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要注重晋升激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政治上有盼头。要将干部的提拔任用同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脱贫攻坚、党的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挂钩,着力在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干部、锤炼干部、选任干部,对推动发展有办法、社会治理有成效、脱贫攻坚抓得实,组织信任、群众公认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达到提拔一人带动一片的效果。

二要注重物质奖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经济上得实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党员干部不是“清教徒”,一定的物质激励是必要的。我区坚持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脱贫攻坚考核中成绩突出、进位明显、考核优良的单位和干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就是要让干事者得实惠。

三要注重精神鼓励,让真正干事的干部社会上有荣誉。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都有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我区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将29个镇办分为重点发展区域和生态发展区域两大类,将部门分为党群、综合、经济、驻区四大类,实行差异化考核,区委区政府坚持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出发点就是要让全社会都来学习先进、尊重先进、争做先进,使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受到社会尊重、实现人生价值。

以容错纠错机制为牵引,着力解除干部干事创业的顾虑。当前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为干部干事创业提出了新要求。必须通过科学的机制,让改革者有为、让创新者出彩、让担当者无忧。

一要旗帜鲜明地为锐意改革的干部容错。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总书记强调,“啃硬骨头多、打攻坚战多、动奶酪多,是新一轮改革的特点”。政府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等,每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都会触及固有利益,如果我们的干部处处瞻前顾后、回避矛盾、明哲保身,改革就会寸不步难行。对敢于把自己摆进去谋改革、抓改革的干部,党委政府必须旗帜鲜明地保护重用,对他们在推进改革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要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消除思想顾虑,鼓励积极作为。

二要旗帜鲜明地为勇于创新的干部容错。“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居首。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情况,需要在严守法律、纪律、政策、道德“四条底线”和安全、稳定、廉政、生态等工作底线的基础上,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既然是创新,就没有经验可循,就可能出错,一旦出现了《办法》中规定的11种情形,党委政府要旗帜鲜明地站出来保护干部,使他们消除顾虑,放手工作。

三要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容错。要正视社会转型期的新特点,对在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引起非议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的干部,要多一份宽容、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包容,上级为下级担当,一级为一级负责。

以能上能下机制为牵引,切实压实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时下,在深入推进“五位一体”的进程中,中央和省市......余下全文>>

二:“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办法规定选拔重用方式主要有几种?

“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办法规定选拔重用方式主要有5种: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三:如何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党员干部是推动发展的骨干力量。今年4月,省委书记娄勤俭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出,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经过近3个月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近日省委研究通过并正式印发“三项机制”文件,其根本目的在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各级各类干部谋发展促发展的新动能新活力,为全省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全省组织人事系统作为“三项机制”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一定要率先学习理解、带头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三项机制”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

推动建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中央“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第一,建立“三项机制”是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当前,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增大,面对区域发展不够协调、资源环境制约日趋凸显、创新发展内生动力不足、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能不能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能不能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变成现实、落地生根,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建立“三项机制”,就是要激励各级党政干部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成就事业、建功立业。

第二,建立“三项机制”是深化我省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近几年来,立足于反“四风”、正党风、转作风,省委相继出台和完善了年度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从严管理干部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体现了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三项机制”,突出了鼓励激励,更好地体现出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是对我省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

第三,建立“三项机制”是激发全省干部队伍活力的迫切需要。当前,全省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伴随着少数干部的各种特权被清零、违规福利被取消,部分干部思想困惑增多,动力不足,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建立“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把明规矩立起来、挺在前,一方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严以用权,决不能胡乱作为;另一方面鼓励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干事,决不能毫无作为。

第四,建立“三项机制”是巩固我省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再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内教育逐步实现了由治标向治本深化,净化了党风政风,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解决党内问题,仅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还需要制度机制来保证。建立

“三项机制”,就是着眼于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把历次学习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进一步构建起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二、深刻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内容和鲜明导向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简言之,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一是能者上。就是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地方和部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向那些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给予实惠,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从而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在现有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提出现金奖励“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余下全文>>

四:三项机制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三项机制是什么

三项机制,即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建立三项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一、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管理、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

第四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包括评优评先、考核奖励和选拔重用。

第五条 评优评先方面:

(一)按照35%的比例,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单位,以各级党委、政府名义授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以省政府名义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前10名的县(市)和前5名的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十强县”和“五强区”称号;对名次进位快的前10名县(市)和前5名城区,授予陕西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争先进位奖”。

(三)按照35%的比例,对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序靠前的县(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第六条 考核奖励方面:

(一)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各奖励100万元;其他“十强县”“五强区”,以50万元为基数给予奖励,较上年每进步或后退1位分别增加或减少10万元。对“争先进位”前10名的县(市),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前5名的城区各奖励50万元。

(三)对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各奖励100万元。 奖金分配方案由各市(区)、县(市、区)制定,奖金应发放到人。

第七条 选拔重用方面:

(一)拟提拔使用的党政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党政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一般应获得一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

(二)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市(区)和省直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

(三)每年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和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等结果,按照一定权重,综合评定出1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优先提拔使用(贫困县党政正职就地提拔)。

(四)对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维稳综治、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党政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五)对被评为“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成效特别显著、脱贫攻坚成绩特别突出的党政干部,可破格提拔使用。

第八条 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省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各级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由省统计局具体负责,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由省扶贫办具体负责。

第九条 各市(区)、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具体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解释,具体解释工作......余下全文>>

五:你对实施三项机制有什么意见建议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简言之,就是“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一是能者上。就是要建立鼓励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手段,为那些工作优秀、全面发展的地方和部门颁发奖牌、授予称号,向那些考核优良、进步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发放奖金、给予实惠,对那些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从而激励全省各级党政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在现有考核激励措施基础上,提出现金奖励“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向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和个人倾斜等一系列新的激励举措,进一步强化了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有提升的鲜明导向。

二是“错者”容。就是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引导广大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干部在推动工作落实中主动化解矛盾、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从而最大限度地为敢闯敢干的干部卸下包袱、打消顾虑。《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鼓励干部敢闯、敢冒、敢想、敢试,进一步强化了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

三是庸者下。就是要建立能上能下机制,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进行调整,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干部进行调整,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聚焦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问题,划出“下”的硬杠杠,明确“下”的环节和程序,确保干部“下”得服、“下”得稳,进一步强化了让平庸者下、让失职者下、让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

六:什么叫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分别指的是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

“三项机制”内容

“三项机制”分别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简单讲:实现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

七:如何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按照各级要求,明确细化政策,制订具体的贯彻办法和实施意见,确保相关工作得到落实,严格考察程序和标准,按照规定要求办事,落实主体责任,对照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全年任务目标,认真总结,在重大项目、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项目上找不足、找短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如何贯彻落实三项机制

“三项机制”是一个衔接配套、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尤其是容错免责的原则、范围和程序,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无为问责,勤勉免责”的价值导向,通过合理容错、及时纠错、澄清保护,为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者打气鼓劲,着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担当干事的氛围。市纪委监察局要结合实际,坚决落实“三项机制”的部署要求,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尽快修订完善《委局机关内部考核办法》,既让干部有压力,更激发干部干事的责任感、调动干事的积极性,以委局机关的良好作风带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形成鼓励干事、重用干事者的氛围,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九:如何全面落实三项机制

一、落实鼓励激励机制,支持干事创业。要着眼解决干部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政治上获重用。一是注重精神激励。二是强化物质奖励。每年对目标责任考核中成绩突出、普遍公认的干部,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真正让吃苦的人吃得香、实干的人得实惠。三是树立正确导向。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陈旧观念,注重从一线选拔干部,让干事的干部有奔头、受重用。

二、用好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同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保护好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一是敢于担当负责。各党委(党组)和纪检、组织等部门要从体制机制上破除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思想顾虑,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有不怕冒风险、敢于担当的精气神,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二是鼓励改革创新。要大力营造尊重首创、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对在改革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明奖重奖,对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的,既从精神层面给予人文关怀,又从制度层面为其撑腰壮胆。三是宽容失误失败。要科学甄别可以容错的11种情形,真正把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在守牢安全、稳定、廉政和生态保护等底线的基础上,对于一心为公、敢于担当的干部要允许试错,对于工作中出现瑕疵但可以弥补的给予宽容。

三、畅通能上能下渠道,激发干部活力。要强化平庸者下、失职者下、不适者下的鲜明导向,使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旺盛活力。一是明确“下”的标准。要聚焦解决干部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等突出问题,鲜明地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明确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23种情形,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二是畅通“下”的渠道。要客观全面地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公平公正地评价每名干部,对不称职的坚决免、群众不认可不胜任的及时调,真正让为官不正者寸步难行、为官不为者如坐针毡、为官乱为者受到惩戒。三是帮好“下”的干部。对调整下来的干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意见,对成绩突出者适时重新使用。四是延伸能上能下机制。由各镇(街道办)党委、政府负责,推动能上能下机制向村(社区)延伸,真正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十:陕西省提出三项机制的什么定位和要求

“三项机制”分别为《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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