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以读书为话题

一:以读书为话题的作文800字

我与读书

从书籍中汲取知识和力量,是人生之必需。每个人从一出生开始,就在不停地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将来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读书

灯,灯光依旧亮着,不能熄灭。几只小虫围绕着灯光。对于那些小虫来说,一切发出耀眼光芒的东西都是它们的理想乐园,也是它们的神明。简单的崇拜,以致奋不顾身。如果可以我倒很想做一只小小的飞虫,每个夜间飞向最吸引我的某个光源。在那里玩乐,在哪里祈祷,在那里奔向另一个世界。

从遥远的梦幻回到现实,摆在我面前的还是堆积如山的资料与星罗满布的习题。熬过今夜,就能从书中逃回到这个世界。在书海里漫游,达到幻灭的程度,才能从书中抽出思绪,让呆滞的大脑休息片刻。

我,我不明白。在现在这个年代,怎么还能说只要读好书,就会发财。这种想法让我感觉好呆。难道只要读好了书,就一定能发财吗?那全世界的人都会去读书的,我相信。

爱我的爸爸,疼我的妈妈,也不知道你们是不是真的对我好。我说了那么多,你们都明白了吗?我不是要反抗什么,只是要你们看,我不满的地方。别只是以自我为中心展开思想,你们认为的一切都是对的吗......余下全文>>

二:以读书为话题,写一篇作文

我爱读书

从小,我就喜爱读书;如今,读书更是我的一大嗜好。读书真棒!这是我内心的真切感受。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

我的成长离不开书,书使我成长的更快。课堂上的本本厚书写满了难题,记满了深奥,我喜欢读,因为它使我学到很多,人世间的书写满了艰辛,记满了沧桑,我更爱读,因为它使我了解到更多……

当我坐在课堂里,聆听老师的讲解,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使我的大脑日益充实。课间,我喜欢和同学为了某道数学题和同学争的面红耳赤,对了,成功的喜欢让我笑,错了,失败使我得到经验。学习是艰苦的,可我乐意,因为读书是享受,我爱读书。

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书琳琅满目。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街头而哭泣,为岳飞将军的壮志未酬鸣不平,为阿Q的悲惨遭遇而叹息,又为共产党横渡长江打垮国民党而喝彩。甚至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琼瑶催人泪下的言情小说,都让我流连忘返。我喜欢它们,因为在这里,我可以学到课本上没有的东西。

书是收获希望的土地,我要辛勤耕耘,以获得更多的粮食。

我爱读书,因为课堂的书让我学习,让我思考,课外的书让我了解,让我思索,而人生的品读,更让我成熟,让我成长。我爱读书!

在读书中寻找快乐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余下全文>>

三:以读书为话题用议论的方式写一篇80字的作文

我在读书中成长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

在灿烂的阳光中,在膝上摊开一本书,闻着薄薄的纸上散发出的淡淡的油墨的清香,旁边放上一杯水,听风吹开书页的美妙声音。妈妈为了熏陶我爱读书的品性,在家的墙壁上安装了一个红色的小书架,我总是站在前面,仰着头看那些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知道,对书的喜爱,从那时起,就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

无论是厚重肃穆的字典、精巧感人的小说、空灵芳馨的散文集,抑或是精辟真挚的小故事,他们或让我了解了人生的至真至纯,或使我懂得了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限,但对我影响最深的还是一本叫做《再试一次》的书。

我的物理一向不好,无论我怎么认真听讲,努力做题,成绩永远是在80分上下晃悠。来回考了几次成绩都无太大变化,我有点心灰意冷地想放弃努力。看到我不思进取想后退的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妈妈没有多言语些什么。只是在我生日时,送给我一本书,名字叫《再试一次》。

这是一本并不起眼的书,淡蓝色的封皮,淡雅而普通。讲的是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商海中艰苦创业摸爬滚打,失败了许多次最终成为百万富翁的故事。情节并不时髦,甚至有些俗套,但是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当你失败了许多次的时候, 千万不要放弃,因为如果此时失去成功的信念,之前的失败就白费了,每一次失败都是成功对你的考验,多一次失败你就离成功又进了一步,再试一次,或许你就成功了。”这本书,告诉了我短短的两句话,却又是一个对我影响深远的道理。我了解到了妈妈的良苦用心,在以后的学习中,每当我失败后伤心沮丧时,我就会想起这本《再试一次》,我总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试一次,我就会成功”,终于,我的物理成绩一跃排在了班中的前几名。面对着我的进步,我笑了,妈妈笑了,我觉得那本书,也笑了。

其实我真的应该感谢书,书不仅给了我许多有形的知识,更给我注入了许多无形的力量,教给了我许多深刻的道理,为我人生的航程指明了方向。

再美的花儿也会凋零,再绚丽的彩虹也会消失,但只要有了书将它们珍藏其中,便会成为永恒的美丽。

四:以“读书”为话题,写一篇作文,1000字 5分

1、读书使我快乐

歌德曾说:"一书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2、读书之趣

读书,是一个陪伴我们长大的话题,无论喜欢与否,我们都必需苦读,不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为“学而优则仕”,有时仅仅为了父母嘉许的一句话语,同学羡慕的一个眼神,都可以成为我们读书的动力。慢慢长大了些,懂事了,知道读书是为自己而读,“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此话虽然含有一些偏激与歧视,但也确实反映了一定程度的现实,古今皆同。“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成为了多少人奋斗的目标。为了实现目标,不得不付出许多。于是乎,有人焚膏继晷,有人头悬梁,有人锥剌骨,不辞辛劳,不安享逸,正如王禹在他的《清明》中所描述,“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人皓首穷经,布衣终身,大叹曰“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才子词人,自是白常卿相”。可怜宋代的晁冲之,一生苦读却终一事无成,老年尤为惨淡,一日见眼前灯火阑珊,想到自己一生大幕将落,不禁悲由心升,感慨良多:“老去功名意转疏,独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到晓犹灯火,知有人家夜读书。”这样的书读得好累!怕也读不出多少趣味来。于是又有人叹曰:“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初长正好眠,秋又凄凉冬又冷,收书又待过新年”。

当然也不全是如此凄苦。读书的心境不同,感受也就自不相同了,还是卸下沉重的包袱,摆脱名利的羁绊吧,顾虑太多只会窒息读书的乐趣。不是有人说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然而我却不敢存此奢望,但求“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便好。把书当作故人朋友,每每交谈,无须掩饰做作,而是“读未见书,如得良友;读已见书,如逢故人”,仿佛已见朋友那明亮双眸里蕴含着的盈盈笑意。摆脱了俗世的喧嚣,书可以把我们带去那一片宁静与致远,“读书随处净土,闭门即是深山”;如遇烦恼,书可以解忧,“万卷古今消永......余下全文>>

扫一扫手机访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