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关系
选择权在起诉方,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有相关规定,可以看一下,
二: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异同是什么?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分属两个部门法,怎么在合同法中讨论
三:合同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有何区别
1、归责原则同 侵权责任般采取错责任原则律特殊规定情况采取错责任原则若律没明确规定事双错依公平观念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违约责任般采取错责任原则律明确规定情况采取错责任原则 2、构要件同 侵权责任行主观否错其适用归责原则同所同定要损害存损害侵权违约责任损害定承担责任要件定金罚则 3、举证责任同 侵权责任般侵权行受害义务加害否错负举证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证明具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才能免责 4、免责条件同 侵权责任免责条件能定违约责任除定免责条件外合同事事先约定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事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失责任 5、责任形式同 侵权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包括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形式主要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财产责任 6、损害赔偿范围同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范围限于财产损害且包括身损害及其损害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范围限于财产损害 吴律师答
四:论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过错责任。仅产品责任、危险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相邻关系中的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如以侵权责任为诉由的,常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一般情况下,只有存在损害后果才能构成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自然以损害为构成要件。与此不同,违约行为不以损害为构成要素,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一定以损害为要件,只有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成立要件,而违约金责任,强制实际履行责任均不以损害为构成要件。
2.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的赔偿损失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无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民法通则》第117条和第119条规定,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按《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还可以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按《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3.责任方式不同
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价格制裁,仅有合同解除为非财产责任。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4.诉讼管辖不同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对特殊的侵权之诉的管辖作出了专门规定。
5.诉讼时效不尽相同
因违约而产生的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按《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但在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下,按《民法通则》第136条第2款至第4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请求权,按《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但因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赔偿损失的请求权,按《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6.第三人的责任不同
在合同责任中,即使由于第三人的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未履行合同的一方也应首先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后再向第三人追偿。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同样由合同当事人向合同相对人承担责任。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后果只能由行为人本人负责。
7.归责原则不同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或者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合同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人的责任就可能被减轻。
8.举证责任不同
在违约责任中,受害人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只要证明其有违约行为即可,不需要......余下全文>>
五:如何理解经营者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
1女朋友以侵权为由起诉,因为女朋友遭受食品侵害,但与商家并无合同,涉及产品责任问题,只能以侵权为由起诉,形成侵权之债 2王先生以违约为由起诉,因为王先生并没有遭受食品侵害,其与商家之间存在消费合同,商店销售过期牛奶,构成违约,形成违约之债
六: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区别
如果你是寻求作业或考试的答案,就免看我的回答了,如果是实务问题,可以参考一下。
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竞合的情况一般发生在基于买卖合同的产品质量问题上,如果瑕疵产品给人的身体、财物造成损害,则受害人可以选择追究责任方的侵权责任或合同责任,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侵权责任,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选择合同责任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选择追究侵权责任好一些,物质损害赔偿的同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七: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归责原则不同
侵权责任一般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当事双方又无过错,依公平观念,也可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违约责任一般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构成要件不同
侵权责任,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因其适用的归责原则不同而有所不同,但一定要有损害后果的存在,无损害无侵权。在违约责任中,损害后果不一定是承担责任的要件,如定金罚则。
3、举证责任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义务就加害人是否有过错负举证责任。而在违约责任中,违约方只有证明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时才能免责。
4、免责条件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但当事人不得预先约定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5、责任形式不同
侵权责任的形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有强制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
6、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在侵权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限于财产损害,而且包括人身损害及其他损害。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财产损害。
吴律师回答
八:为什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只能选择一个请求?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对这个问题我也不是很理解,前两天也发了个相关帖子问一直都没有满意的回答。
司考书上的解释是说“如果要求加害人进行双重赔偿,明显有失公平,加重承担了其偿应有的负担”,大概感觉跟刑罚中的“数罪并罚”一样,累加起来会对加害人还“狠”了点。
我想,既然是任选其一,受害人那就可以通过分析,来选择一个最利于自己的责任来要求加害人。
九: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____。
选择C。
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其一,两者无法同时兼顾。
十: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
您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归责原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第二、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第三、责任形式方面。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第四、责任范围方面。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