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医疗侵权责任构成的四个要件都是什么

您好:

我国民法理论一直公认侵权责任由四项要件构成,即(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偿)侵权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尽管学界对各个要件的具体问题尚不无争议,但四要件本身已成为通说,均以为当然而不加置疑。

二: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国民事侵权构成要件:

一、行为的违法性 。

二、损害事实的存在 。

三、因果关系 。

川、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财产侵权一般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人身侵权一般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当然有区别,后者要求是举证倒置,医疗机构应举证责任,排除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没用因果关系才不会承担责任。前者使用一般举证原则

四:侵权责任的类型及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包括丹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产品质量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欲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五: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有四个构成要件:侵权行为、主观过错、因果关系、损害结果。

六: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损害事实,损害结果,因果关系,过错

七:一般侵权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民法通则》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包括:

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产品质量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欲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八:《民法学》求最新:医疗侵权归责原则;医患矛盾如何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类型与构成要件 50分

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多是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按条例的规定只有构成医疗事故的,才能获得赔偿。而且赔偿金额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要低得多。有人戏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完全是保护医疗机构的武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的规定,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务人员的过错。

(1)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诊疗行为是医疗损害侵权责任产生的前提,本条表述为诊疗活动。对于诊疗行为,目前我国现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里我们不妨暂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运用医学理论和方法维护人体健康的必须的行为。包括诊断、治疗、护理、保健等具体诊疗行为以及相关的管理行为。”除此以外就是非诊疗行为如医院设施瑕疵、管理瑕疵、医务人员的故意伤害行为、非法行医等至患者人身损害,则不在本文探讨范畴。

(2)患者的损害

现代侵权法要求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发生现实的损害,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实际损害作为成立条件,只有有损害才可能赔偿,没有损害则无赔偿。因此,要求诊疗行为必须造成患者损害。作为侵权责任法上的损害,应当具有以下特征:(1)损害是侵害合法民事权益所产生的对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不利的后果;(2)这种损害后果在法律上具有救济的必要和救济的可能;(3)损害后果应当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确定性。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有时仅出现一些症状,而无相应的体征检出,辅助检查也无改变,这种情况,大多数被视为无损害后果。例如,患者付某(女)岁,因感腹痛入住某医院,医院诊断为“胆鼎石”,经手术治疗后,仍感疼痛,遂转院到上级医院检查发现还有“肾结石”,治愈后出院。以某医院误诊而起诉,终因没有客观损害的证据而败诉。

(4)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关系。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虽然没有对因果关系作出直接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果关系的重要性从来没有动摇过。在医疗损害侵权责任案件中,往往存在多因一果的情况。由于在医疗损害侵权案件中,患者的损害完全是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导致的情况相对较少,患者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都有病情的原因和患者自身的原因,因此,在责任承担中要充分考虑原因力的比例和错过的大小。如患者陈某因突感胸闷,说不出话来,经急送某卫生院救治,医生量完血压后,要求家属立即将患者抬下车抢救,而家属要求医院提供救护车、氧气、医生送往上级医院检查。医院没有答应,患者家属自行将患者送往上级医院治疗途中患者死亡。由于未进行尸检和鉴定,死亡原因初步确定为“猝死”,也就是说尚无证据证明,患者的死亡是自身疾病所致还是某卫生院未履行紧急救治义务所致,法院根据上述情况,判决

参考资料:www.lawtime.cn/...100290

九:试述我国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多选

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C. 侵权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 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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