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怎么网上填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1、投资人是拟设立企业的全体出资人。投资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 章;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 意”并在□中打√;第2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注册填写哪些信息
填写名称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在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张样表,按照上面的填写就可以了。
三: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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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可以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吗?
当然可以了。企名宝就可以搞定,你只要登陆企名宝网就ok了,一分钟名称预核,这样既省时又省力,何乐而不为呢。
五:怎样填写网上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表
可以登录:www.nmgs.gov.cn/,在“网上办证服务大厅”栏目里点击“网上登记”,登陆后选择相应的操作, 如果您是初次进行登记申请,请先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步:用户登录后,进行名称查重;
第二步:名称查重后,进行名称核准;
第三步:名称核准后,进行设立登记。
目前我们工商局的外网预先登记与内网的链接正在建设当中,还没有投入使用,所以您可以先自己查询一下名称是否可用,正式的核准还需要去工商局(所)办理。
六:如何删除网上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求大神帮助
名称核准以后是有期限的,在有效期内如果你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就自动失效了。
七:怎样在网上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你说的是你想注册公司,想在网上申报核名是吗?你直接上网登录当地的工商局网站呀,里面有很多梗示的根据步骤来就可以了,有不懂的可以打电话咨询,网上申报核名有些地方好像是今年才开启的。
八: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不含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后,在国家局授权的企业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注册。为了方便全国企业的名称核准。现设代理如下业务。 一, (内资)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1, 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如:大地广告有限公司。 2, 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如:大地有限公司。 3, 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如:中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4,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如:大地集团 委托北京永不落幕国际办理的优势:免去了企业往返北京的费用、一般名称变更当天核准、特殊名称三至五个工作日核准、名称核准后再收费(价格祥议);网上申请要一周左右,外资两天左右。
九:个体工商户在网上怎么名称预先核准?
你是工商工作人员还是经营户?如果是经营户,携带身份证件到工商窗口,填写申请表,首先要想好店名,避免重复,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名称登记后,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如果你是工商工作人员,在做名称预先核准的时候,首先尽享名称查重,系统会提示名称是否能用,如果可用,则进名称预先核准受理、登记,如果有重复的,则责要要求申请人重新换名称,
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也可以在设立登记时提交)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投资人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7、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参股公司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母公司同意的证明。 8、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