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一: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你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通过统一的全国考试,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激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并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证书。

简单的说,从事那个职业考那个职业的资格证书,做人事的考人力资源管理师,做物流的考物流师,做物业的考物业管理师。

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按照《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关于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逐步将过去的工人等级考核改变为职业技能鉴定,在全社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三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职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认可,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上岗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焊工证、电工证、车工证、铣工证、钳工证、机电制冷、计算机操作证、数控操作证、数控铣操作证、加工中心操作证、工程机械操作证、特种行业操作证、摄影师、平面设计师、网络工程师、计算机硬件维修、家电维修、手机维修、汽车维修、机床电器维修、美发师、美容师、职业指导员、高级管理员、酒店管理员、中西式烹调师、调酒师、公关员、秘书、水电工证、物业管理员等等。

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简介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1995年01月17日《人事部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注:人事部现已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公告请查询下列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证书由人事部(现已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各地人事(职改)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一)、执业资格证:  国家对特殊行业规定资格准入的凭证,即无此证书不能从事这一行业,这种资格归行业主管部门管理。比如注册会计师(CPA)归财政部,医师执业资格归卫生部。(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白领):  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传统的“职称”是口头的说法,标准的说法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国家职业资格证的一种,过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是国家人事部(面向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面向社会人员),目前,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劳动保障部已合并,成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开始回归其本意。故目前的职称实质上就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白领)与职称的对应关系是:高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中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初级职称相当于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政策上需要先取得资格,单位才聘任。(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蓝领):  与职称没有关系,主要是技能工人,包括国家四级职业资格证和国家五级职业资格证。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1.高级技师(一级/高级职称):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术和特殊能力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难题;在技术攻关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2.技师(二级/中级职称):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术和专门能力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人员。3.高级(三级/助理职称):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术和特殊能力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难题;在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人员;具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4.中级(四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 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5.初级(五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四:推行国家职业鉴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1、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服务(•加强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政策•调整和增补职业分类•加快职业标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2、加强工作力度、拓展覆盖范围(在社会鉴定的同时向企业职工、职校毕(结)业生、乡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发展)

3、加强基础管理、确保鉴定质量(•加强基础工作“一条龙服务”•扩大国家题库覆盖范围•加强鉴定统计工作•引进高新技术,提高技术质量)

4、整体推动、协调发展(•与就业制度改革相衔接•与职业培训的改革与发展相衔接•与企业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相衔接)

中国技能实训指导联盟实训指导教师培训,培训双师型、教练型师资队伍。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

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只要有:

1、 统考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项目管理师、职业指导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秘书、公关员、物流师、

2、部分非统考专业:高级采购师、采购师、公共营养师、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电子商务师、芳香保健师、网络管理师、形象设计师、职业经理人、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策划师、市场营销师、策划师、经营师、景观设计师、园艺师、室内装饰设计师、木材检验师、平面设计师、美术设计师、广告设计师、民航乘务员、育婴师、调酒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汽车维修工、汽车经纪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按摩师、保健按摩师、中医康复保健、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师、眼镜定配工、模具设计与制造、瓦工、木工、植保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电工、焊工、钳工、家电维修、炼钢工、炉前工、化学分析工等。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较为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能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问题;在操作技能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操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律条款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六: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和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有什么区别

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区别 :

①、发证机构不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劳动部颁发,技术职称是由国家人事部颁发。

②、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从业资格,另一个是执业资格。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置条件。例如要从事律师职业,必须先取得律师资格;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

而职称的意思,从字面上讲,仅是职务的名称。我国的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是按照人事管理模式而建立的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在职称改革前,职称这个词涵盖了专业技术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

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应该说这是中国的特有传统产物,因此,中国入世后,职称的改革将进一步加快。根据国际惯例,职业资格证书取代专业技术职称是一种趋势。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在深化职称改革时,将进一步淡化职称概念,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以便与国际接轨。

③、 等级及级别划分的不同:

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采取等级式结构,根据从业人员所掌握的技能,划分为五个等级。即: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级)。政府还规定了国家职业资格和社会上通行的其他专业资格之间的相互对照关系,以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相应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

专业技术职称是由组织认定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一种制度。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资历,划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审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④、 两者的通用范围:

职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同时也是唯一能在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

而职称证只在国内(一定区域内)使用。

七: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哪五个等级

共分为五个等级,部分职业设定四个等级

1.高级技师 (一级/高级职称):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术和特殊能力在本职业的各个领域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工作;熟练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操作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高难度的技术难题;在技术攻关方面有创新。能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活动;能组织开展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具有技术管理能力。

2.技师 (二级/中级职称):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术和专门能力完成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指导他人进行工作或协助培训一般人员。

3.高级(三级/助理职称):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术和特殊能力完成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难题;在技术方面有创新;能组织指导他人进行工作;能培训一般人员;具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4.中级(四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 能够与他人进行合作。

5.初级(五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4、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属人社局职业鉴定中心盖章的证书,是否有着同等法律效力?

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从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效,证书由人事部(现已并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各地人社(职改)部门具体负责核发工作。

职业资格鉴定是通过政府认定的各地考核鉴定机构分别实施的(与身份证分管制证,没有区域区分同理),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建立起完善的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体系,目前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各地人社局及鉴定中心对本地完成鉴定的证书盖印,鑫阳证书在全国享有同等法律效率,国家统一政策为全国适用。

八:我国推行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行原则有哪些?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我国技术性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分为" 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以及"技师"、"高级技师"五种,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九:国家职业资格和职称有什么区别??

职业资格是表明从事某一职业的前提条件,例如要从事教学工作必须先取得教师的职业资格。而职称涵盖了专业的技术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双重含义。由于世界上许多国家没有职称,因此中国入世后,职称改革将进一步加快,逐步扩大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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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国家取消职业资格意味着会取消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吗?

在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汤涛副部长就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答记者问强调:“职业资格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劳动者素质和科学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不是取消所有的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职业资格制度,而是为了促使制度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为人才评价服务。”

据2016年2月2日《中国劳动保障报》报道,全程参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讨论的专家组成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吴江接受该报记者采访时说:“清理不是废除制度,恰恰相反,职业资格清理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使制度真正发挥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公共安全等方面的作用。职业资格制度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一些发达国家的评价体系比我们更完整、类别也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印发2016年职业能力建设司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6]6号)要求:“2016年计划新增高技能人才260万,其中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40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500万人次左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3号)明确提出:“争取到2017年,初步形成科学设置、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体系。”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9号)提出:“探索区别于学科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现形式和培养模式。探索以学分转换和学力补充为核心的职普互通机制。推进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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