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期中考试

一:求高一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期中考试复习重点。或提纲

必修2 政治生活 会考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 生活在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

1、了解我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P5)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绝大多数耽人民实行民主, 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是新型的民主)

A、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B、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2、懂得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P9)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3、懂得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和责任(P9)

政治义务是指公民应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① 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②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③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④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4、学会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

①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P10):①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③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②必须懂得我们的政治生活有哪些主要内容(P12):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③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P13—14):①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意义;②需要学习政治知识;③贵在实践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比较不同的选举方式(P16)

(1)直接选举(县或县级以下的选举)

(2)间接选举(县级以上的选举)

(3)等额选举 (正式候选额=应选额)

(4)差额选举(正式候选额>应选额)

比较

直接选举

间接选举

等额选举

差额选举

优点

能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

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

可以比较充分考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

提供选择的余地,被选举人形成相应的竞争,有助选民了解候选人。

缺点

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较高。

难以直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限制了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不加以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

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是由以下条件: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

我国根据国家性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状况及国情——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

2、公民参与选举的态度(P17—18)

①公民参与选举态度的重要性:选民参加民主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体现,也是表明公民政治素养高低的重要标志;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②公民应该怎样行使选举权?——不断提高自己参与民主选举的素质,端正参加选举的态度,提高选举能力,选出......余下全文>>

二:练考通政治,历史八年级下册期中考试答案(人教版) 30分

第一单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巩固

1、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1)时间、地点、内容_____见课本。

(2)第一届政协会议制定的《共同纲领》在当时起到了的作用。

(3)第一届政协会议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的原因:①《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曾经激励了无数中华儿女奋起抗日。②以这首歌曲为国歌,能够时刻激励中国人民居安思危,继承传统,奋发图强。

2、开国大典:(时间、主要仪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历史意义和影响:

(1)是中国历史的伟大转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结束,开始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

(2)开辟了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一百多年被侵略被奴役的历史结束。中国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

(3)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争取斗争胜利的信心。

4、西藏和平解放:(1)时间:1951年。(2)历史意义:标志着祖国大陆获得了统一,各族人民实现了大团结。

5、抗美援朝:

(1)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战争的原因:①美国侵略朝鲜,轰炸中国边境城市,侵犯了中国主权,严重威胁着中国安全;②美国派太平洋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台湾,公然干涉中国内政。③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请求中国出兵援助,中朝唇齿相依,唇亡齿寒。

(2)抗美援朝胜利的原因:①党的英明决策和正确指功;②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③志愿军和朝鲜人民的英勇奋斗。

(3)抗美援朝的历史意义: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为中国的经济建设赢得了一个和平环境,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证明西方侵略者靠武力征服中国的时代过去了,鼓舞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为保卫祖国而抵抗帝国主义者的决心和信心。

(4)抗美援朝中的英雄人物:黄继光,邱少云。①英雄们的主要事迹(见课本。)②为什么称志愿军为“最可爱的人”?______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表现出了高度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他们不畏艰险,英勇顽强,最终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为国家和民族赢得了荣誉。

望采纳~

三:高一下学期政治期中考试该复习什么? 40分

复习政治生活,第畅至第三单元

主要有这样几个关键点,国家、公民、政府、党、人大、民族、宗教。

四:政治学原理有期中考试吗

民族国家是政府体制的一种形式。而民族则是共同体的认同概念,其来源可以是共享的体制、文化、或族群。民族国家这个概念应此包括以公民国族主义及种族国族主义等不同的思维,主要取决於认同概念的形成要素。所谓的单一民族国家,所有公民共享一价值、历史、文化、或语言,不论是继承前帝国王国的统治范围或者是当代全球化的移民现实来说,少有国家符合此类形。因此,当代民族国家常为多民族国家而多元文化主义常用来形塑及争取对体制的认同。

五:高一必修二 人大代表开博客 体现了《政治生活》的什么道理?

关注民生

六:初二政治期中考试知识点

一、(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人民的范畴: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3)公民权利与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权利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的基本权利由于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4)人民与公民 ①人民是区别与敌人的政治概念 ②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也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5)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我国通过建立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质,保障公民的权利。 (6)正确行使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权力是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力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力。 二、(1)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是道德规范,自觉自愿的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在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力、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3)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义务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4)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5)忠实履行义务: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去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三、(1)人身自由的地位及其法律观点:人身自由是一项很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的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2)生民健康权的地位: 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②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③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3)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民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的原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佳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4)我国法律保护生命浮康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民健康权加以保护。 (5)生命健康权受侵犯后的维权: ①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向国家请求保护。 ②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6)关爱自身健康的法律观点:注意自身生命安全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免受他人侵害,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因此,轻生和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7)关爱他人健康的法律观点: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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