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安全的措施

一:叙述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国家对食品安全采取的措施有: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制订食用农产品产地区划。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管体系,系统调查农产品产地污染状况,开展重点地区、典型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控。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国家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由目前的37个城市扩展到全国所有大中城市。建立原粮污染监控制度,开展原粮质量安全和卫生监测,建设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系统调查非食品原料污染情况,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全国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抽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立食品质量监测直报点。完善国家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

2.提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

整合并充分利用现有食品检验检测资源,严格实验室资质管理,初步建立协调统一、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共享,满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安全监管的需要,力争使国家级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促进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化,积极鼓励和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

3.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的力度,基本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进程,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根据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领域具体情况,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过渡标准或分级标准。

4.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国家对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的直报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

5.提高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开展食品安全科学的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和食品安全科研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应用技术和相关战略研究。跟踪研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主要贸易国食品安全监管手段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通报评议。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初步建成既有自主创新能力又与国际接轨、开放的食品安全科研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6.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7.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

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制度和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其动态评估结果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决策和管理的基础。

8.完善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创造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初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运行机制,全面发挥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逐步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诚信档案,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余下全文>>

二:针对食品安全的问题,我们要提出哪些合理建议或整改措施?

一是初级农产品源头污染较为严重;

二是部分食品市场抽样合格率偏低;

三是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四是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规范;

五是假冒伪劣食品屡禁不止。

要使中国食品安全总体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必须要突破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努力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法律体系。

措施: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从源头抓起

建立预防机制

加强对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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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部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食品安全

三九养生堂从教育部处获悉,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平安,经过在北京开展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教育部加强了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通过健康教育预防食物中毒等事件。

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意义有哪些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意义至少有两个方面。首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可以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营造声势,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和重视这件事,做好这项工作,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就是营造声势、营造舆论环境。其次,可以有力地推动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重视食品安全。

通过这一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讲解相关政策、要求,各部门再结合自己的业务开展推进工作,可以有效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从教育部门来讲,通过这项活动能够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包括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重视食品安全,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的措施,保证青少年学生的食品安全。

当前校园食品安全现状如何

近些年来,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包括具体从事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总的来讲,形势正向好的方面发展。卫生部门权威的统计分析表明,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的事件,近些年总体上呈下降趋势,食物中毒的事件越来越少。但对教育部门来说,食品安全还是较为薄弱的环节。

特别是学校食物中毒发生的总数占了全社会全口径食物中毒事件的比例还要高,说明校园食品安全还是整个社会食品安全的重点。存在问题首先还是认识问题。现在有那么多的学生在学校吃饭、用餐,但很多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这件事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于重视不够,也带来一些问题。

近几年我们国家队教育是越来越重视,投入的也是越来越多,教学条件的改善越来越明显,而食堂的条件相对来讲和整个教学条件的改善还是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农村学校的食堂条件较差。从硬件来说,学校条件、食堂条件、设施配备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四:关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措施

1.强化对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结果的定期公开制度。对于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灵活选择适用区域和人群,通过公开的渠道向大众公布。例如,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1976年11月创办了一本面向大众的杂志《选择》,该杂志不接受任何商业广告,内容主要是专业的检测报告,所有的检测结果均为工作人员从市场上自购的商品,不允许由企业提供获得,企业在测试完成之前绝对不会得到产品即将进行测试的通知,如果采购人员和检测人员向所测试产品的企业泄露了相关资料或者接受馈赠,将触犯相关法律,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在各部门综合协调监管的基础上推进监管的专业化。2010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初步建立了由国务院、地方政府、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复合型、立体型监管体系。这个监管框架与美国由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多部门具体负责的综合性监管体系比较类似,不同的是,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事实上是独立的监管主体,农业部负责动植物检疫,环境保护署负责监测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各部门之间使用备忘录作为协调机制。相比之下,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了质监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管理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应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适度专业化,并完善地方政府综合协调机制。

3.强化执法检查,提倡制度刚性化。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点问题。为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别标志制度,对食品安全的自检、抽检记录都有据可查。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有违法行为无须造成后果也可以定罪,是希望增加违法成本和震慑犯罪,但执法机关对于具体认定和执行尺度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了对执法部门形成有效制衡,客观上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而国外的消费者维权组织不仅数量众多,甚至通过自身力量推动了国会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改革。在香港,消委会的委员由行政长官亲自任命,并在媒体公布,任期两年,其运作保持高度透明,可让公众问责,独立处理来自消费者的投诉和其他各种事务,处理结果不需要向政府通告,对经营不当、屡教不改的商家,消委会会公开商家的名字。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激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不会在朗朗青天之下遁于无形,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才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以身试法。

五:食品安全的相关措施

净化市场源头重点应对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粮食作物、蔬菜、水果、饮用水等严加控管,进行规范型、创新型种植、生产结构及生产保障体系调整。市场上的食品应由大型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国家认可的种植专业户、集团,生产厂家的食品占绝大部分,对落后的、零星的、质量无保障的种植户、生产小厂适时淘汰,或成无人问津而自灭。净化市场源头是重点,这一步抓好了,购者放心。建立市场级检测体系即在中、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设置检测仪器、提供检测方法,随时对有关食品主要质量参数进行检测,可由市场专职检测人员或人民群众开展抽检。国家应投入一定费用开展快速检测方法的研究,供市场快速确认质量。如此,不合格产品难以上市,也不敢上市,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上市。增加媒体透明度网上、电视台、报纸应有计划、有针对性适时报导食品检测结果,对优质、合格产品进行表彰,引来认购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曝光,让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产,多方面、全方位展开关注,持之以恒。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目录【报告目录】一、食品安全检测项目总论  (一)项目背景及项目概况  (二)项目承担企业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市场分析  (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分析  (二)市场分析  三、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一)建设规模  (二)产品方案  四、厂址选择及用地方案  (一)厂址现状及建设条件、用地方案  (二)现有场地利用情况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五、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主要设备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术方案、生产工艺流程及装备水平  (四)项目招标内容  六、主要原材料供应、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  (二)资源开发和利用方案  (三)资源节约措施  七、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一)总图布置  (二)场内外运输  (三)公用辅助工程  八、食品安全检测项目节能措施  (一)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二)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  九、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一)厂址环境条件和现状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四)环境保护投资  (五)环境影响评价  十、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一)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设施  十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表  (二)资本金筹措  (三)债务资金筹措  (四)申请专项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十二、财务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不确定性分析  (二)财务评价结论  (三)项目风险分析  十三、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一)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经济效益分析(二)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项目对社会的影响分析  (三)项目与所在地互适性分析  (四)社会评价结论  十四、食品安全检测项目项目进展情况  十五、结论与建议  十六、附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中国在餐饮业卫生监管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制定并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二是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三是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大案要案,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四是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制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部署开展全国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五是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

七: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着多个部门在管,而实际上一些部门监而未管、执法争利、互相制肘,以及规定偏软、力度偏弱、职能分散、市场混乱等问题,经常出现“七、八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的现象。建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由工商部门、卫生部门、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科技部门、农业部门、质检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中,农业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人共同担任该委员主席,形成监督食品安全的三驾马车。职能互不交叉,一个部门负责一个产品的全部安全工作,实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在部门之间利益发生冲突时,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二、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机制。

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食品安全的系统监测与评价背景资料。食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以及生物毒素等的污染状况尚缺乏系统监测资料,一些对健康危害大而贸易中又十分敏感的污染物,如二恶英及其类似物的污染状况及对健康的影响尚不清楚,在一些重要污染物(农兽药、重金属、真菌毒素等)方面缺乏系统的监测数据。因此,要尽快建立既符合国际标准、又符合我国实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对目前已经检出的尚无标准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尽快制定标准和检测方法。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尽快研制和开发(或进口)食品安全关键检测技术与设备,从标准和技术保障上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要提高快速、准确检测和鉴定食品中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使检测技术和标准与世界接轨。

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

要做到技术要求和法律权威相结合,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要用“重典”。要加强对监督检验人员和分析人员有关食品安全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一旦被查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已危害(或将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除给予食品供应商和销售商数目惊人的巨额罚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减轻企业的生产成本,实行特殊的税收政策,以保证其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要严格核定食品企业的生产产量,使其产量和设备、原材料等相匹配,以防止参假造假。

六、加强对食品小商贩的管理。

要重点关注对个体户和小作坊、小门店、流动摊贩等食品制作和销售管理模式的研究,采取切实措施,从生产、储藏、流通、经营等各个环节,为其提供扶持,从政策上形成鼓励其合法生产、合法经营的机制和环境。如首先从整顿流动食品摊贩开始,在各居民小区附近开辟“早点大卖场”,由政府提供场地和卫生检验人员,对流动摊贩进行集中管理,对食品安全进行原料采购、食品加工等各环节的现场监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如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在食品安全监管,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的监管,即行业组织的自我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消费者的自我救济。笔者从事法学实践工作近十年,从基层法律工作者角度,结合《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提出新的思路和建议,希望能对我市各职能部门如何更好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有所裨益。

一、加大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政府官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近几年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使政府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失职问题一直备受社会苛责。某些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让食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一些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管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却很少被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百姓的餐桌安全,单靠处罚相关企业显然不够,必须把失职的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一并纳入处罚范围,对监管失职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出于各种目的,玩忽职守、怠于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净化食品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导致惟利是图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有恃无恐地制造食品安全问题,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甚至某些职能部门还为不具备法定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经营者开绿灯,违法行政许可等等。《食品安全法》授予行政机关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被监管者而言是行政权、国家公权力,对广大消费者与社会公众而言则是沉甸甸的责任。为督促行政权执掌者各司其职,《食品安全法》从法律责任方面各职能部门拒绝或怠于行使监管职责、以及滥用职权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此种法律责任既包括国家对政府官员给予的行政处分,也包括国家对受害消费者承担的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刑法修正案》(八)新增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根据本条规定,构成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宜昌目前还没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以应更加突出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

笔者同时认为,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主动引咎辞职,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也应被撤职。这种问责机制对于牢固树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与服务型政府的新理念,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了积极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为将此种问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食品安全法》第95条分别规定了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监管部门主要领导的行政处分措施。虽然只有一个法条,但从该法条中可以明确,政府的“一把手”和职能部门的“一把手”,都有可能由于本地、本部门违反法定食品监管职责而被摘掉“乌纱帽”。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违反该法规定、未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此处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既包括地方政府主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职领导(如副县长、副区长),也包括地方政府的正职领导。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5条第2款之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违反该法规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流通和消费等诸多环节,任何一家监管部门都难以单独承担安全监管的重责大任。在“......余下全文>>

九: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要重点完善哪些保障措施

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二十一)完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有效衔接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善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相关法律依据,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各地区要积极推动地方食品安全立法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具体办法的制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情况检查,研究解决法律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工作。大力推进种植、畜牧、渔业标准化生产。完善促进食品产业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提高食品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对食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推进食品经营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化食品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完善支持措施,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

(二十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国家建设投资要给予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更多支持,资金要注意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倾斜。地方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十三)强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建设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化食品安全科研队伍。整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科研资源,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科研成果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估,积极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科研成果。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适用管理制度与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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